據明正統道藏《參同契注》長生李真人序中所雲:《周易參同契》為東漢魏伯陽所著。魏伯陽(126一?),名翱,號雲牙子,會稽上虞(即今浙江省上虞縣豐惠鎮)人。《明正統道藏周易參同契分章通真義序》述:“真人魏伯陽者,會稽上虞人也。世襲簪裾(高門望族),唯公不仕,修真潛默,養誌虛無,博瞻文詞,通諸緯侯,恬淡守索,唯道是從。每視軒裳(官服)如慷秕焉。不知師授誰氏(魏伯陽不願做官,誌在求道,遊曆山川,訪師求道,到長白山遇一高人,傳授其煉丹秘訣,回家鄉隱居潛修)。”得《龍虎經》盡獲妙旨,乃約《周易》撰《參同契》三篇。又雲:“未盡闡微,複作補塞遺脫一篇,繼演丹經之玄奧,所述多以寓言,借事隱顯異文,密示青州徐從事,除隱名而注之。至後漢桓帝時,公複傳授與同郡淳於叔通,遂得於世。”
《參同契》的第一位注家,是青州徐從事。徐從事其人,史書無載,故在注本上隱去了他的名字。淳於叔通,名斟,叔通是他的名字,也有書說他名翼,字叔顯。他是魏伯陽的同鄉,好道術,擅占卜。漢恒帝時,曾擔任過徐州縣令、洛陽知府等官職,史傳中有記載、後來棄官歸隱,養性修真。經此二人傳播,《參同契》方傳於世。
據《神仙傳》載:“魏伯陽,吳人也。本高門之士,而性好道術……作《參同契》、《五相類》,其說如似解釋《周易》,假借爻象而實論作丹之意。”
唐劉知古《日月玄樞篇》,抱樸子日:“魏伯陽作《參同契》、《五相類》凡二篇,假大易之爻象以論修丹之旨。”
考《隋書經籍誌》未著錄。《舊唐書經籍誌》始有《周易參同契》二卷、《周易五相類》一卷。
宋晁公武《郡齋讀書誌》談及《周易參同契》三卷謂:“漢魏伯陽撰,按《神仙傳》:伯陽,會稽上虞人……修真養誌,約《周易》作此書,凡九十篇。徐民箋注,桓帝時以授同郡淳於叔通,因行於世,彭曉為之解……按唐陸德明解易字雲:虞翔(虞翻,字仲翔)注《參同契》言字從日下月。今此書有日月為易之文,其為占書明矣。”
又據宋朱熹《周易參同契考異》附黃瑞節序說:“朱子日……《參同契》文章極好,蓋後漢之能文者為之。”
以上諸家所談,均認為《周易參同契》由魂伯陽祖師所作無疑,其成書年代在順帝和桓帝期間。這一論證是無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