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賞】張潔(1937—)遼寧撫順人。女。1960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曆任國家機關幹部、北京電影製片廠編劇,作協北京分會副主席。寫有不少小說和散文,代表作有長篇小說《沉重的翅膀》。
《揀麥穗》寫了一對老小無猜、生死難忘的“忘年交”。切勿從變態心理學的角度,把他們理解為精神失常者,切勿從婚姻戀愛的層麵,把這個故事解讀為一個罕見的“怪戀”傳奇。隻有著眼於勞動人民的人性的真善美,才能理解故事的全部內涵。
兩個平凡、普通的人創造了一個普通、平凡的故事。賣灶糖的老漢又老又窮,一輩子也未娶上媳婦,走莊串戶,四處浪跡,灶糖擔子就是他的家,走到哪裏就歇在哪裏。跟在姑娘們後麵跌跌爬爬揀麥穗的小姑娘大雁,隨著“我要嫁那個賣灶糖的老漢”一句傻話,她心裏生長著、尋覓著一個美麗而虛幻的夢,執拗地要老漢不要死,等著她長大當他的媳掃。因為她一個饞嘴的窮孩子,能夠從老漢那裏白吃到甜蜜的灶糖。老漢像疼愛自己孩子般地疼愛這個醜小丫,每逢來到這個村子總是帶來一塊灶糖、一個甜瓜、一把紅棗,總是慷慨無私地給她帶來夢的美麗和發自內心的愛,以撫慰一顆饑渴的幼小心靈。等到大雁真的長成大姑娘,對她付出很多很多的窮老漢,卻帶著她那可笑的許諾默默地死了。張潔通過這個童話般的故事,要人們相信這並非童話,她在這裏所尋覓的、要告訴讀者的,是老漢和大雁姑娘的一片真誠、一片純情,那與金麥穗一樣真實存在於人世間的真、善、美;姑娘的夢雖然已經失落,但老漢一片無私的真誠卻永遠讓她依戀,銘刻於肺腑。真與善永遠存在,美永遠不會毀滅。
張潔的這則美麗的故事,是建築在她的人性思想的基礎之上的。作品以人性的彩筆描畫著夢的生長與失落、夢的甜美與苦澀,描畫著一種發自人之本能的饑與饞、憫與愛,一種固有的人性與人情。為了強調這種人性與人情的固有與至美,在藝術上又以“醜”予以渲染、反襯。即描寫賣灶糖的老漢,是“張著大嘴”,“一嘴的黃牙”,“剃得像半個葫蘆樣的後腦勺上”閃著“長長的白發”。描寫大雁,則是“長得極其醜陋而沒人疼愛”的醜妞兒,又饞又傻甚至還傻乎乎地為自己將來的男人,縫了一個“豬肚子”似的煙荷包。然而寫“醜”是為了突現“美”,一老一少“醜”的軀體裏卻深藏著“美”的人心,“醜”和“美”在他們身上奇妙地、相反相成地交織著、凝結著。如此藝術的表現,透露著哲理性的思考!遠離階級關係、政治意識的人性美,原本就屬於黃土地上一代又一代的、正直善良的勞動人民,富貴不可褻瀆,貧賤不可扭曲,那是人生命奇妙之力量。賣灶糖老漢和大雁姑娘的夢,又不是虛幻的夢,而是世間苦人的幾分真誠。作者熱烈地、真誠地以人道主義精神呼喚美的人性的複蘇,以“醜”為“美”,正是強調她那熱烈的歌喉。作者自始至終賦予這個故事以傷感、淒涼的悲劇色彩,更增添了這篇散文的抒情魅力。
合歡樹史鐵生10歲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試中得了第一。母親那時候還年輕,急著跟我說她自己,說她小時候的作文作得還要好,老師甚至不相信那麼好的文章會是她寫的。“老師找到家來問,是不是家裏的大人幫了忙。我那時可能還不到10歲呢。”我聽得掃興,故意笑愫“可能?什麼叫‘可能還不到’?”她就解釋。我裝作根本不在意她的話,對著牆打乒乓球,把她氣得夠嗆。不過我承認她聰明,承認她是世界上長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給自己做一條藍底白花的裙子。
我20歲時,我的兩條腿殘廢了。除去給人家畫彩蛋,我想我還應該再幹點別的事,先後改變了幾次主意,最後想學寫作。母親那時已不年輕,為了我的腿,她頭上開始有了白發。醫院已明確表示,我的病目前沒法治。母親的全副心思卻還放在給我治病上悻到處找大夫,打聽偏方,花了很多錢。她倒總能找來些稀奇古怪的藥,讓我吃,讓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別浪費時間啦,根本沒用!”我說。我一心隻想著寫小說,仿佛那東西能把殘疾人救出困境。○再試一回,不試你怎麼知道會沒用?”她每說一回都虔誠地抱著希望。然而對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後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燙傷。醫院的大夫說,這實在太懸了,對於癱瘓病人,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沒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親驚惶了幾個月,晝夜守著我,一換藥就說:“怎麼會燙了呢?我還總是在留神呀!”幸虧傷口好起來,不然她非瘋了不可。
後來她發現我在寫小說。她跟我說:“那就好好寫吧。”我聽出來,她對治好我的腿也終於絕望。“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文學,跟你現在差不多大的時候,我也想過搞寫作。你小時候的作文不是得過第一嗎?那就寫著試試看。”她提醒我說。我們倆都盡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處給我借書,頂著雨或冒著雪推我去看電影,像過去給我找大夫、打聽偏方那樣,抱著希望。
30歲時,我的第一篇小說發表了,母親卻已不在人世。過了幾年,我的另一篇小說也獲了獎,母親已離開我整整7年了。
獲獎之後,登門采訪的記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認為我不容易。但是我隻準備了一套話,說來說去就覺得心煩。我搖著車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園安靜的樹林裏,想:上帝為什麼早早地召母親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聽見回答:“她心裏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點安慰,睜開眼睛,看見風正在樹林裏吹過。
我搖車離開那兒,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親去世後,我們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親住過的那個小院子去。小院在一個大院的盡裏頭,我偶爾搖車到大院兒去坐坐,但不願意去那個小院子,推說手搖車進去不方便。院子裏的老太太還都把我當兒孫看,尤其想到我又沒了母親,但都不說,光扯些閑話,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當中,喝東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們終於又提到母親:“到小院子去看看嗎,你媽種的那棵合歡樹今年開花了!”我心裏一陣抖,還是推說手搖車進出太不易。
大夥就不再說,忙扯到別的,說起我們原來住的房子裏現在住了小兩口,女的剛生了個兒子,孩子不哭不鬧,光是瞪著眼睛看窗戶上的樹影兒。
我沒料到那棵樹還活著。那年,母親到勞動局去給我找工作,回來時在路邊挖了一棵剛出土的綠苗,以為是含羞草,種在花盆裏,竟是一棵合歡樹。母親從來喜歡那些東西,但當時心思全在別處。第二年合歡樹沒有發芽,母親歎息了一回,還不舍得扔掉,依然讓它留在瓦盆裏。第三年,合歡樹不但長出了葉子,而且還比較茂盛。母親高興了好多天,以為那是個好兆頭,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過了一年,她把合歡樹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時念叨,不知道這種樹幾年才開花。再過一年,我們搬了家,悲痛弄得我們都把那棵小樹忘記了。
與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樹吧。我也想再看看母親住過的那間房。我老記著,那兒還有個剛來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鬧,瞪著眼睛看樹影兒。是那棵合歡樹的影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