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是浙江經濟社會取得重大成就的30年,也是地方黨的自身建設尤其黨的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與時俱進、不斷發展的30年。以事業為中心,以幹部為主體,持續體現黨執政發展的要求,不斷適應經濟社會變遷的要求,是浙江黨的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特征。30年來,浙江曆屆省委高度重視幹部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幹部製度改革。正是浙江各級領導幹部主體能動性的不斷提升和發揮,敢闖敢試的精神,求真務實的風格,有力地推動了浙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而浙江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又從對幹部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更好的條件。
一、組織路線的調整和幹部主體性的解放
在長達10年的“文化大革命”中,浙江與全國一樣,黨的幹部隊伍受到極大衝擊,大批黨的幹部受到不公平對待。有的被“打倒”,有的“靠邊站”,即使在台上的,要麼提心吊膽地工作,要麼做著“逍遙派”,還有一部分則主動或被動地充當林彪、“四人幫”的打手、代理人、執行者。黨的幹部的主體尊嚴、主體能動性喪失殆盡。
“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百廢待興,黨在政治上、組織上所麵臨的重大工作就是重新恢複政治秩序,恢複黨的幹部的尊嚴,重建黨的幹部在黨的領導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和權威。浙江地方黨通過組織路線的調整、平反冤假錯案、落實黨的幹部政策、整黨等一係列組織措施,使浙江的廣大黨員幹部走出了連綿不斷政治運動的陰影。去除了枷鎖和束縛之後,喚醒的是廣大幹部中蘊藏的智慧和能量。各級黨員幹部成為浙江改革開放事業的中堅力量,有力地保障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在浙江的開創與發展。
(一)甄別幹部,淨化幹部隊伍
正邪不兩立。恢複黨的幹部的尊嚴、主體地位和權威,首先要驅逐混進黨的幹部隊伍中的壞分子和幹部隊伍中的變節者。這就需要對幹部隊伍進行審查、甄別。“文化大革命”結束伊始,幹部隊伍麵臨著一個複雜的局麵。一大批老幹部被打倒,仍未平反,更未恢複工作,而各級政權中掌權的幹部有不少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走上前台的,其中不乏“四人幫”集團的人,這就使幹部隊伍的清查、審查工作具有極端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浙江作為“文化大革命”的重災區、林彪、“四人幫”兩個集團插足都很深。這在客觀上造成“文革”之後的組織清查工作任務艱巨、局麵複雜。1976年10月,“四人幫”反革命集團被粉碎後,浙江省的幹部審查工作主要開展了清查江青集團在浙江的幫派體係、“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種人”和犯了嚴重錯誤的人的工作。經中央批準,首先把原中共浙江省委副書記賴可可和幾個有嚴重問題的人進行揭批、審查;同時召開十萬人大會,把造反起家、成為“四人幫”搞亂浙江、策劃指揮打砸搶的頭麵人物張永生、翁森鶴、賀賢春等依法逮捕。至1980年上半年,清查工作基本結束。全省共立案審查41668人,作定性處理的15991人。1982年初開始,浙江對“涉及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案件的人員”進行複議,仍作定性處理的8899人。其中犯有罪行,須依法處置的1424人;犯有嚴重錯誤和錯誤,須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5634人。對原屬說錯話做錯事的25677人,均予撤銷結論,退還了本人的檢查材料。參見《浙江省中國共產黨誌》,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17頁。
需要指出的是,當時雖然剛從“文化大革命”的陰影下走出來,思維方式、工作方法很大程度上還保留那個時代的特點,但是當時的省委主要領導鐵瑛、王芳、薛駒等對這一問題有比較清醒的把握,既注意清查問題,又注意保護幹部。鐵瑛同誌後來在回憶中特別強調了1977年陳雲同誌來杭州提出過對幹部審查要“實事求是,講究政策”,這對他有很深的觸動,認識到了不能像過去那樣用無限上綱上線的政治運動的方法解決問題,不能以感情代替政策。鐵瑛:《鐵瑛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頁。在此思路的基礎上,省委主要領導一再強調,在清查工作中,一方麵發動群眾深入揭批“四人幫”,徹底清查與“四人幫”陰謀活動有牽連的人和事,摧毀“四人幫”在浙江的幫派體係,堅決打擊“四人幫”庇護下作惡多端的壞人,分清被“四人幫”搞亂的是非界限。另一方麵反複強調各級黨委必須嚴格執行黨的政策,要十分注意把說了錯話、做了錯事的同參與派別陰謀活動嚴格區別開來,把參與篡黨奪權陰謀活動但尚屬受人利用、犯政治錯誤的人,同參與篡黨奪權陰謀活動的骨幹分子嚴格區別開來;在骨幹分子當中,又要把那些1976年10月中央打招呼會議後願意悔改、揭發“四人幫”罪行與“四人幫”劃清界限的人,同繼續頑抗的死硬分子嚴格區別開來。明確提出,絕不能用“四人幫”迫害老幹部的那種法西斯手段來審查有問題的人,再三強調執行黨的政策。所以,浙江的清查工作既搞得比較徹底,又沒有發生偏差。這與全國有些地方相比,更顯得難能可貴。經過“揭、批、查”,一批跟隨林彪、“四人幫”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和“打、砸、搶”分子,被清除出領導班子;大批在“文革”中遭受迫害、被打倒或靠邊的老幹部被解放出來,重新走上工作崗位。
既要審查幹部、清理隊伍,又要避免幹部審查在政治運動的軌道上走得太遠,從而盡快地把精力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是當時浙江省委在幹部清查問題上的基本立足點。不過,在長期過度政治化,動則上綱上線的慣性之下,這也肯定要麵臨不少困難和阻力。比如,1979年1月召開了浙江省委六屆二次全會擴大會議,傳達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會上,鐵瑛代表省委宣布:浙江全省的揭批查的群眾運動已經結束,各級黨組織應及時地、果斷地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現代化建設上來。但人們的思想並不能很快統一。會後有人要求辯論,認為現在工作重點絕不能轉移,“四人幫”反黨集團的陰謀雖然已經粉碎,但是與他們有牽連的人和事尚未查清,造反派的幫派體係還沒徹底查清,革命絕不能半途而廢。可見,在撥亂反正的過程中,把握政策,掌握分寸,分清方向,在當時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
“文化大革命”結束之後,浙江的幹部審查,在總體上實現了既清理了隊伍,也保護了幹部的效果,這也是撥亂反正任務在組織上和幹部上的正確體現。
(二)平反冤假錯案,重樹黨的幹部的尊嚴和威信
粉碎“四人幫”後,中國當代曆史要揭開新的一頁,仍有兩大難題亟待解決,即“兩個凡是”和如山冤案。不批判“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政治思想路線,不解放成千上萬被定為“反革命”、“反黨分子”的新老幹部,就不可能出現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撥亂反正、改革開放的新局麵。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大規模平反冤假錯案在政治上、組織上和社會氛圍上所起的作用,可以和真理標準問題的大討論在政治上、思想上、理論上所起的作用相提並論。
浙江作為“文化大革命”的重災區,加之新中國成立以後一係列政治運動中積累的大量冤假錯案,平反的任務也就格外繁重。據不完全統計,浙江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共有70709名幹部遭受非法審查,占當時幹部隊伍總數的23.8%。林彪、“四人幫”及其追隨者,在浙江製造的集團性冤案共計1300餘起,受迫害的幹部群眾達55萬餘人,造成1972名幹部非正常死亡,12000多名幹部群眾致傷致殘。《浙江改革開放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頁。這些都使得“文化大革命”一結束,平反冤假錯案成為社會上一個強烈急迫需要解決的問題。
1977年4月,浙江省委為1976年清明節前後杭州市民對周恩來進行悼念活動平反。9月,為原浙江美術學院潘天壽教授恢複名譽。11月,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原中共浙江省委委員、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仲廉(江華夫人)平反。1978年12月4日,省委在溫州召開大會,宣布徹底平反“浙南叛徒集團”案,給受迫害同誌平反昭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加快。1979年1月,為李豐平、王芳、呂劍光、叢鷺丹等所謂“反革命集團”、“勾結美帝、蔣匪進行通敵叛國”冤案平反。7月,中央批複同意南京軍區黨委、中共浙江省委《關於一九六七年八月浙江“兩個改組”問題的請示報告》,為前浙江省軍區領導人龍潛、張秀龍等平反。與此同時,各地市也平反了數量眾多的各類冤假錯案。至1983年初,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錯案的平反基本完成。全省對“文革”中的1300多起集團性案件都予以平反。平反冤假錯案78292起,占複查總數的92.1%;對2250名縣以上領導幹部重新分配工作,3362名幹部、工人恢複公職,685名黨員恢複黨籍。在其後的三五年間,繼續對“文化大革命”期間的案件複查糾錯,使許多長期含冤受屈的同誌得到洗雪。
平反冤假錯案首先針對的是“文化大革命”期間發生的案件,同時對“文革”前的眾多冤假錯案也進行平反。包括複查改正反右派、“反右傾”和“四清”運動中的錯案,其中最主要的是為右派摘帽。在1957年“反右派”過程中,全省共有13563人被劃為右派分子。1978年5月,按照中央精神,浙江建立省摘掉右派帽子工作領導小組。從1979年4月至1980年1月,浙江先後對原省委常委、省長沙文漢,原省委常委、副省長楊思一,原省委常委、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彭瑞林和原省委委員、省財貿部部長孫章祿被劃為右派分子的問題,予以改正,恢複黨籍和政治名譽。截至1980年5月,全省共改正了13420名錯劃右派分子,占被劃“右派”總數的98.4%。1985年,全省原被劃為右派的人全部得到改正。此外還為在“反右傾”和“四清”運動中受到錯誤處理的1827名幹部予以平反糾正。
平反冤假錯案工作極得黨心民心,但並非一帆風順,而是充滿了各種阻力。許多案子在複查過程中,不僅受到“左”的錯誤思想的幹擾,還受到當時作出這些錯誤處理的人的阻撓。一些人頑固堅持錯誤,即使上級對此已作出了批示,還是頂著不辦;或者勉強給予平反,但在結論中還是留著這樣那樣的“尾巴”。有的案子是經過多次“回頭看”,才最後落實了政策。不過,當時省內的主要領導幹部對這一問題有深刻認識和切膚之痛。時任省委第一書記鐵瑛幾次指示要貫徹落實好中央有關文件精神,還在省政協常委會上親自宣布了對宋雲彬等8位黨外知名人士錯劃右派的改正。可以說,平反冤假錯案、落實幹部政策的過程,也是深入清理“左”的思想影響,不斷撥亂反正的過程,是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發揚光大黨的優良傳統的過程。對“文革”中及“文革”之前的大量冤假錯案的平反,就是對黨的幹部主體的解放,是黨在組織上的係統撥亂反正。由此改革開放初期的幹部隊伍才能出現人心舒暢、人才輩出的新氣象。
(三)全麵整黨,重建黨的權威和形象
1983年10月,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整黨的決定》,確定從1983年冬季開始全麵整黨,用三年時間分期分批對黨的作風和黨的組織進行一次全麵整頓。整黨主要針對的是:一方麵,黨內十年內亂的流毒沒有肅清。在黨內,“三種人”即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打砸搶分子,還沒有完全清理。另一方麵,新的曆史條件下,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封建主義殘餘思想的影響和侵蝕有所增加,要糾正各種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行為,反對對黨對人民不負責任的官僚主義。整黨的任務是:統一思想,整頓作風,加強紀律,純潔組織。
1983年10月底,浙江省委召開六屆七次擴大會議,討論布置整黨工作。成立了以王芳為組長的浙江省委整黨工作指導小組。決定分兩期進行,為期三年。先用一年時間,搞好省委和省直各單位黨組織的整黨;再用兩年時間整頓各地、市、縣和全省所有黨的基層組織。從1983年12月到1987年3月,全省共有6.35萬個黨組織、139.49萬名黨員參加了整黨,占應參加整黨黨員數的99.6%。各整黨單位按照中共中央的決定,分學習文件、對照檢查、集中整改、組織處理和黨員登記五個階段,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四項任務進行整頓。經過全黨同誌的共同努力,整黨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比如在整頓作風方麵,省級機關抓住嚴重以權謀私問題為突破口,查處了100多起較大案件,其中涉及10多名廳局級領導幹部。全省縣以上黨政機關都對黨員幹部利用職權,在子女就業、升學、提幹和住房等方麵搞特殊化的問題作了糾正。還對黨政機關、黨政幹部中一度掀起的經商辦企業、濫發獎金、補貼、實物等不正之風作了糾正。又比如在純潔組織方麵,進一步清理“三種人”,全省對1777人作了重點核查,其中定為“三種人”的101名。全省共處理嚴重違紀黨員9418名,其中開除黨籍2284名,警告3435名。另外,不予登記2258名。與此同時,對一些問題較多或嚴重不團結的領導班子,作了整頓和組織調整。
需要說明的是,在整黨過程中,浙江省堅持中央提出的“不走過場”。但這種不走過場不是建立在“文革”及以前的那種人人過關、自我批判的基礎上的,而是把整黨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求實創新結合起來。要求各單位,一麵學習整黨文件,提高認識,對照檢查;一麵深入基層,調查研究領導工作指導思想上和實際工作中存在的重要問題。省委常委和副省長按照集體議定的開創全省工作新局麵中的9個重大問題,自己認題,分頭調查,邊整邊改。各部門的150多名領導幹部,也分別帶領1400餘名幹部組成的100多個調查組,下去調查本部門業務指導思想上存在的重大問題,在此基礎上製訂整改方案。《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長等領導幹部從實現黨的總目標高度,帶著重大業務問題深入調查研究,抓住改革創新典型促進全省工作》,《人民日報》1984年4月9日。1984年4月26日至5月2日,省委常委在學習、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召開擴大會議,王芳代表省委作整黨對照檢查。從清“左”、破滿、唯實、創新四個方麵,總結經驗教訓,解放思想。王芳:《王芳回憶錄》,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58頁。浙江的整黨經驗得到中央的肯定。這一年7月21日的《人民日報》以《浙江省委對照檢查總結經驗教訓提出工作指導思想》為題進行報道。在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按語中說:浙江省委常委在對照檢查中,提出“係統清‘左’,不斷破滿,勇於唯實,大膽創新”,作為浙江省今後經濟建設和各項工作的指導思想,說明他們通過整黨,在思想認識上有了新的提高。這四句話,對其他地區和部門的黨委、黨組織也可作為借鑒。《浙江省委對照檢查總結經驗教訓提出工作指導思想》,《人民日報》1984年7月21日。在這樣的認識之下,各市、地、縣及全省範圍的整黨,都貫徹了解決問題、促進發展的思路。“整黨總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改革,促進經濟,促進黨風的根本好轉,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麵。”《分類指導、重點幫助、搞好二期整黨,浙江省委提出把糾正新的不正之風作為整改突破口》,《人民日報》1985年2月12日。在農村基層進行的整黨工作,省委堅持從實際出發,著重糾正部分農村黨員幹部中存在的挪用拖欠公款、濫占耕地建房、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不正之風。但對出現的一些新情況也注意把握政策,省委整黨辦公室和省委農村政策研究室還專門發了《慎重對待鄉鎮企業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政策性問題的通知》,要求劃清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正當交往與不正之風的界限,受到各級幹部和農村基層的歡迎。整黨沒有使浙江的幹部隊伍發生波動,而是使整個幹部隊伍展現出了新的風貌。
這次整黨,實際上是“文化大革命”後,黨在組織上和思想上的一次進一步的撥亂反正。浙江省委及各級黨組織嚴格按照中央的《決定》和中央整黨指導委員會的部署進行,全省各級黨組織在思想、作風、組織、紀律等方麵都取得進步。最大的收獲是進一步端正、明確了當時全省工作的指導思想,即“係統清‘左’,不斷破滿,勇於唯實,大膽創新”。這次整黨是對浙江黨員幹部隊伍的清理整頓,也是一次思想和政治上的解放,為新時期浙江的改革開放和黨的建設都打下了較好的基礎。在整黨中體現出的將黨的建設、幹部隊伍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提出的破滿、唯實、創新的思想,形成了浙江幹部隊伍建設的寶貴傳統,貢獻了浙江幹部隊伍建設的珍貴經驗。
二、貫徹幹部“四化”方針,建設富於
主體活力的幹部隊伍
思想政治路線確實之後,能否建設一支富於主體活力的幹部隊伍,就成為決定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關鍵。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黨的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而當時這個轉移麵臨的一個直接問題就是幹部問題。一方麵幹部斷層嚴重,年齡老化、青黃不接。另一方麵多數幹部熟悉政治鬥爭,而不諳經濟建設,對新形勢新任務準備不足。正是在這樣的曆史背景之下,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到黨的十二大召開的三年多時間裏,以鄧小平為核心的黨中央第二代領導集體,經過反複醞釀,集思廣益,逐步完整地提出了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這一新時期幹部工作的指導方針。可以這樣說,幹部“四化”方針的提出是一個切入點和抓手,由此啟動了改革開放之後幹部製度改革的車輪。
(一)打破終身製,富於活力的中青年幹部走上前台
在幹部領導職務問題上,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我們黨在1949年以後,事實上形成了幹部領導職務的終身製。幹部任職不受年齡、健康、任期的限製,這一點帶來的負麵效果在撥亂反正,一大批老幹部恢複職務之後,更是明顯地表現出來。1981年陳雲對於當時幹部隊伍老齡化的狀況說:“現在各部也好,各機關也好,開會的時候,部長、副部長、正手、副手,坐了一大桌,真正能做工作的,三幾個人。”陳雲在1981年7月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座談會上的講話。轉引自王暘:《新時期黨的幹部製度建設》,中共黨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96頁。大量老幹部常常帶病工作,時常因病住進醫院。因積勞成疾而死亡的人越來越多,開追悼會的消息幾乎每天都有。
當時的情況是,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四個時期,即大革命時期、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中參加革命的老幹部,健在的還有250萬人。其中已經離休退休的隻是少部分人,大部分人還留在工作崗位上。各級領導班子老化,不適應新情況新問題,達到相當嚴重的地步。在浙江,粉碎“四人幫”後調整的領導班子,以老幹部為核心和主體,他們忠誠於黨的事業,政治堅定,經驗豐富,在揭批林彪、“四人幫”罪行、肅清其流毒,恢複黨的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帶領人民恢複和發展生產,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麵,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全黨工作重心的轉移,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的現狀與新時期黨的任務之間一些不相適應的矛盾也日漸暴露出來。當時“突出的有三個矛盾:一是各級領導班子的政治水平、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與四化建設要求不適應;二是領導班子‘老化’問題越來越突出;三是機構重疊,幹部結構不合理,行政人員大大超編,工作效率低。”《全省組織工作會議紀要》,中共浙江省委,1980年3月6日。轉引自《浙江改革開放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20頁。各級領導班子普遍存在著年齡偏大、文化偏低、專業知識偏少、結構不合理以及職數偏多的問題。
建立幹部的離退休製度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出路。1982年2月,中央下發《中共中央關於建立老幹部退休製度的決定》,這是我黨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幹部離休退休和退居二線的製度。同年4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發布老幹部離職休養製度的幾項規定的通知》,幹部離退休製度具體化。這兩個文件廢除了事實上存在的領導幹部職務終身製。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又把離職休養和退休製度正式寫入黨章。
顧問委員會製度為解決新老幹部交替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十二大之前,中央開始醞釀顧問委員會製度。小平同誌這樣定位顧問會員會的設立:“顧問委員會,應當說是我們領導幹部職務從終身製向退休製的過渡。”《鄧小平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14頁。在改革開放初期,顧問委員會成為既推進幹部“四化”,又妥善解決老同誌的“又退又用”的一種創造性舉措。
浙江在幹部新老交替問題上,一方麵,貫徹中央精神,鐵瑛、李豐平等一大批恢複工作時間並不長的老同誌率先垂範,帶頭退下來;另一方麵,退下來的老同誌又能積極發揮作用,扶持年輕幹部,利用顧問委員會等平台,廣泛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而浙江省在尊重、關心、照顧老幹部方麵也做了很多工作,使眾多老幹部能夠安心離開崗位,從容發揮餘熱。省委認真貫徹中央的決定和國務院的通知,嚴格實行幹部離退休製度,並從政治上、生活上關心離退休幹部,使他們老有所為,安度晚年。省委反複強調:老幹部是我們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在選拔培養中青年幹部的同時,一定要妥善地做好老幹部工作,使那些年老體弱、不能擔負繁重日常工作的老幹部高興地退居二、三線。對於已經離休、退休的老幹部,一定要安排好、照顧好,使他們延年益壽,安度晚年,繼續發揮應有的作用。”轉引自《浙江改革開放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26頁。同時,省委決定加強老幹部工作機構,將省委組織部的老幹部處分離出來,單獨組建省委老幹部局,作為省委管理、指導全省老幹部工作的工作部門,同時又是為省委管理的離休老幹部服務的工作機構。1982年8月,浙江省委老幹部局成立。此後,各市地縣委老幹部局也相繼建立。1983年12月,中共浙江省第七次代表大會召開,會議選舉產生了中共浙江省顧問委員會,選舉原省委第一書記鐵瑛任主任。各市地和部分省級部委辦廳局也設立了顧問,充分發揮顧問委員會和顧問在政治上的助手和參謀作用。1982—1988年,全省有3萬多名老幹部按規定離休退休。在老幹部問題上,體現出的尊重幹部、關心幹部也成為浙江幹部建設的一個重要傳統。
浙江實現幹部新老交替最集中的是1982年開始的機構改革。機構改革,是全國範圍內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的一次集中措施。浙江也通過這次機構改革,實現了一次幹部大規模的新老交替。浙江省的機構改革,省級從1982年10月開始,到1983年3月結束;市級的1983年2月開始,至10月結束。在這次機構改革中,集中離退了一大批幹部。廣大老幹部識大體、顧大局,積極配合黨組織做好領導班子調整工作。有許多老同誌以黨的利益為重,主動讓位。以地市一級領導班子為例,就有120名老幹部主動退出第一線,其中69人是年齡還未到的50多歲的同誌。他們在主動讓位的同時,還認真負責地向組織推薦優秀人才,有許多老同誌還參加了考察幹部的工作。在新班子建立後,許多老同誌對新上來的同誌認真進行傳幫帶,真正做到了“扶上馬,送一程”。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全省對從地市領導崗位退下來的130位老幹部和省級部委辦廳局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700多位幹部,都作了妥善安排。他們中多數全退,少數以半退為過渡。這次機構改革是改革開放之初幹部新老交替的一個縮影。打破幹部任職的終身製,順利實現新老交替,為浙江在幹部隊伍建設中貫徹“四化”方針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堅持“四化”方針,提升幹部隊伍主體性
幹部、幹部隊伍是否能勝任事業的需要,取決於幹部的主體能力,取決於幹部的主體性水平。而幹部主體性水平的程度又是由幹部的綜合素質狀況決定的,其政治思想覺悟、身體年齡狀況、科學人文知識、對所擔任的領導崗位的專業水平掌握等等是幹部主體性的主要構成要素。正是按照幹部—幹部主體性—幹部綜合素質的這一內在邏輯,黨的十二大黨章明確規定:“黨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幹部,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並且要求努力實現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二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3頁。“四化”方針正式進入黨的基礎文獻,並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黨的幹部隊伍建設的指導方針。
30年來,浙江按照幹部“四化”方針,以提升幹部隊伍的主體性為維度,不斷探索,紮實推進,使浙江的幹部隊伍結構和麵貌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1.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推進“四化”方針的主要精力放在了降年齡、升文化上。1980年1月,全省組織工作會議,對1980到1982年的幹部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硬指標”,即“從現在起,就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培養和選拔中青年幹部。爭取在三年內,縣一級的領導班子配備二三名35歲至45歲左右的幹部擔任主要領導職務;地、市一級選拔三四名四五十歲的幹部進入領導班子,有的要擔任一把手;做到在各級領導班子中,年富力強的幹部占大多數。”《全省組織工作會議紀要》,中共浙江省委,1980年3月6日。轉引自《浙江改革開放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21-22頁。經過對用人標準、用人觀念和選拔方法的改革,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開始取得突破,領導班子的年齡、文化狀況得到改善。到1981年底,全省縣(市)委常委的平均年齡下降到49.1歲,比上半年下降了1歲;具有大專文化程度的幹部達到20人,比1979年增加9人,所占比例從1979年的1.9%上升到3.45%。正副縣(市)長的平均年齡下降到46.8歲,具有大專文化的幹部達到占10.79%。總體上,幹部隊伍年齡明顯下降,由初中及小學文化程度幹部當家的局麵也初步得到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