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步槍、來複槍是指有膛線(又稱來複線)的長槍。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主要用於發射槍彈,殺傷暴露的有生目標,有效射程一般為400米;也可用刺刀、槍托格鬥;有的還可發射槍榴彈,具有點麵殺傷和反裝甲能力。
步槍按自動化程度分為非自動、半自動和全自動3種,現代步槍多為自動步槍。按用途分為普通步槍、騎槍(卡賓槍)、突擊步槍和狙擊步槍。
狙擊步槍是一種特製的高精度步槍,一般僅能單發,多數配有光學瞄準鏡,有的還帶有兩腳架,裝備狙擊手,用於殺傷600~800米以內重要的單個有生目標。
名稱和起源
而在古語中英語的rifle和中文“步槍”概念有所不同,前者是泛指“有膛線槍械”,後者是指由“步卒所用的火銃”。
但現在習慣來說兩者都是指:
步兵所使用,要以肩托著來發射的,有膛線的中型槍械。
原始有膛線槍械出現於十六世紀意大利,把起源於中國發明的突火槍和火銃等無膛線槍械改良而來,經過火繩槍、燧發槍的演變,才逐步發展成為現代步槍。
而無膛線槍械後來發展成散彈槍。
步槍分類
步槍是一種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主要用於發射槍彈,殺傷暴露的有生目標,有效射程一般為400米。短兵相接時,也可用刺刀和槍托進行白刃格鬥,有的還可發射槍榴彈,並具有點、麵殺傷和反裝甲能力。
步槍是步兵單人使用的基本武器,不同類型的步槍可以執行不同的戰術使命。但步槍的主要作用是以其火力、槍刺和槍托殺傷有生目標。因此,在近戰中,解決戰鬥的最後階段,步槍起著重要的作用。
步槍按照自動化程度可以分單發步槍、手動步槍、半自動步槍和自動步槍。按照用途可以分為民用步槍、軍用步槍、警用步槍、突擊步槍、騎槍(卡賓槍)和狙擊步槍。
非自動步槍是最古老的一種傳統兵器,自13世紀出現射擊火器後,經過約600年的發展,基本趨於完善。這種步槍一般為單發裝填。半自動步槍是能夠自動完成退殼和送彈的一種單發步槍,它是19世紀初開始研製、並在兩次大戰中廣泛應用和發展的一種步槍,其戰鬥射速一般為35~40發/分,扣動一次扳機隻能發射一發子彈。
自動步槍是能夠進行連發射擊的步槍,它的戰鬥射速單發時為40發/分,連發時為300~650發/分。這種步槍能夠自動裝填子彈和退殼。
騎槍又稱馬槍,它的結構與步槍相同,隻是槍身稍短,便於騎乘射擊。卡賓槍是15世紀末開始研製的一種步槍,當時主要用於騎兵和炮兵,實際上它是一種縮短的輕型步槍,現代卡賓槍和自動步槍已無大區別。
狙擊步槍是帶有光學瞄準具,用於對單個目標進行遠距離精確射擊的點殺傷武器,一般有效作用距離可達600~800米,夜間射擊還裝有夜視瞄準具。
槍械的口徑一般分三種:6毫米以下為小口徑,12毫米以上(不超過20毫米)為大口徑,介於二者之間為普通口徑。目前使用較多的是5~6毫米的小口徑步槍,其特點是初速大,彈道低伸、後坐力小,連發精度好,體積小,重量輕。近年來英、美、德等國也在發展5毫米以下口徑的步槍。
隨著步槍的不斷改進和發展,特別是它已經顯示了的優越性:結構簡單、質量小、使用和攜帶方便、適於大量生產、大量裝備,使得步槍即使在未來的高技術戰爭中,仍將成為軍隊中最普遍使用的近戰武器。
發展曆史
步槍的發展過程基本上與手槍類似,都經過火繩槍、燧發槍、前裝槍、後裝槍、線膛槍等幾個階段,以後又由非自動改進發展成半自動和全自動槍等。
實際上,步槍之起源,最早的記載是中國南宋時期出現的竹管突火槍,這是世界上最早的管形射擊火器。隨後,又發明了金屬管形射擊武器——火銃,到明代又有了更大的發展。
15世紀初,歐洲開始出現最原始的步槍,即火繩槍。到16世紀,由於點火裝置的改進發展,火繩槍又被燧發槍取代。從16世紀至18世紀的300年間,囿於當時的技術條件,步槍都是前裝槍,使用起來費時費事,極為麻煩。
1825年,法國軍官德爾文對螺旋形線膛槍作了改進,設計了一種槍管尾部帶藥室的步槍,並一改過去長期使用的球形彈丸,發明了長圓形彈丸。德爾文的發明對後來步槍和槍彈的發展都具有重大影響,明顯提高了射擊精度和射程,所以恩格斯稱德爾文為“現代步槍之父”。但德爾文步槍仍是從槍口中裝彈的前裝式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