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皇室墓地從周朝即有昭穆製。它是一種由皇室統一規劃的公墓製。《周禮·塚人》記載說:“塚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為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這裏所謂的“辨其兆域而為之圖”,不是後來風水師所主張的按照“藏風聚氣”的原則選定的“千年吉壤”,而是選擇一些容易送葬,不受水患,土壤容易開挖,盡量不破壞當地環境的地域,作為皇室公墓區。這個皇室公墓區在使用之前要進行統一規劃。它以開國先王居中。其餘世襲國王則分為左昭右穆依次安葬。任何人不得違越。比如,周文王死於豐京(今西安西南豐水西岸),依據“先王所都而葬”的原則,應該在豐京附近找一塊皇室墓地進行規劃。周文王的子孫則一律“就而葬之”。按照周朝的世襲結果,文王墓的兩邊規劃應該是:武王為昭居左,成王為穆居右;康王為昭居左,昭王為穆居右。文王墓的正前麵,不分卿侯,凡有功之臣皆可享葬。文王墓前的兩邊皆為諸侯及其族人墓地。它以官位等級事先規劃好範圍。文王墓後則為卿大夫及其族人墓地,也有事先規劃的範圍。塚人的職權就是依據事先規劃好的皇室墓地,管理喪葬地點和墳墓的規模、封樹。在曆史上,昭穆製度有一昭一穆,也有二昭二穆,甚至三昭三穆。
除皇室成員的喪葬實行昭穆製外,普通百姓不實行這個製度,但由墓大夫監督墓的規模和封樹的高低。民間如果發生墓地糾紛,也由墓大夫來判決。通常百姓死後喪葬的選址原則也是就近、避水、容易開挖、不破壞當地環境,等等,沒有任何“風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