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我的婚姻(1 / 2)

我曾提到我在阪仔鄉和賴柏英的戀情。我們一起玩耍,一起抓鰷魚和小龍蝦。我記得她蹲在小溪裏,等蝴蝶停在發梢,然後緩步徐行,蝴蝶居然沒飛走。成年後,她眼見我由聖約翰大學畢業後返鄉。我們自覺是理想的一對。她母親是家母的義女,她叫我“五舅”。她已經長成大姑娘了,體型偏瘦,我們都叫她“橄欖”。“橄欖”是一個獨立性很強的姑娘,有一張瓜子臉,看我的時候,目光仿佛心事重重。但是我有心繼續深造,她則堅持要在家鄉侍候祖父,她的祖父雙眼漸瞎,隨時需要她攙扶。

她認定漳州什麼都有,最好的水果、魚類、瓜類和迷人的山水,樣樣俱全。後來“長衫”流行,我姐姐看過她穿時新的款式,相當漂亮。我記得她平時穿一襲黑衣幹活兒,星期天到了,就換上一套淺藍的衣服非常迷人。她祖父失明以前,她早上經常外出,探察夜雨之後的稻田水位。我們相親相愛,她能獻出無私的愛心,不要求回報,但是環境把我們拆開了。結果我到北平,她則嫁給阪仔鄉的一個商人。

我是一個頗有前途的窮小子。吾妻則是一個闊財東的女兒,她的家世比我高。幸虧她不是嬌生慣養長大的。根據舊習俗,女孩子的教養要適應將來的夫君;她們得燒飯、洗衣、縫紉,要能做一般的家務,無論嫁到怎麼樣的人家,都能適應環境。除了燒香拜佛,她們不能到前廳或者公然露麵。男孩和女孩差別待遇的結果,女孩子都成為絕佳的妻室,男孩子被人寵壞了,缺乏上進心,都沒有什麼成就。

我由聖約翰大學回來,經常到好友家小坐,愛上她妹妹C君。他們住在吾妻家隔壁。我和吾妻的兄弟也頗有交情,遂應邀到她家吃飯,席間我覺得有一雙眼睛在偷看我。後來吾妻告訴我說,她在算我吃幾碗飯。接著我發現,我遠行換下來的髒衣服被她拿回家去洗了。沒有人將我正式介紹給她。

我大二那年,曾連續上台領獎三次,在聖約翰大學的男生和聖瑪利亞書院的女生之間造成小小的轟動。當時吾妻還沒有進聖瑪利亞書院,不過她一定聽人說起過。當時我愛上大美人C君。毫無希望,C君的父親看中一個名門富戶的少爺,婚事快要談成了。當時婚姻都由父母做主。我結婚以後,談起這個問題,吾妻總是咯咯笑個不停。兒女都知道這回事,她不是上海人,卻答應嫁給我,她想來就覺得好玩。她母親告訴她:“和樂是牧師的兒子,不過他很窮。”吾妻得意而堅決地說:“貧窮算不了什麼。”

我姐姐在學校認識翠鳳,說她必是一個了不得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和C君無緣,非常痛苦。我回家悶悶不樂,姐妹們都看出來了。半夜母親提一盞燈到我房裏來,問我有什麼心事。我痛哭失聲,哭得好可憐。我看出這一回是C君的父親從中撮合,知道毫無希望了,母親也知道。

婚期在一九一九年,然後到哈佛去度蜜月。我們在聖公會教堂舉行婚禮。

根據習俗,我要到新娘家去“迎親”。她家獻上龍眼茶,作為吉祥的象征,我卻把龍眼全部吃掉。婚禮上,我和男儐相談笑風生,不拘禮俗,為了表示看不起這些儀式,後來在上海,我征得吾妻同意,把結婚證書燒掉了。我說,“把證書燒掉,隻有離婚才用得著。”這句話一點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