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論快樂(2 / 2)

把快樂分成肉體的和精神的兩種,這是最糊塗的分析。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於精神的,盡管快樂的原因是肉體上的物質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來,吃飽了奶就乖乖地睡,並不知道什麼是快活,雖然他身體感覺舒服。緣故是小孩子時的精神和肉體還沒有分化,隻是混沌的星雲狀態。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並非全因為澡洗得幹淨,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為你心上沒有掛礙,輕鬆的靈魂可以專注肉體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離別時的宴席,隨它怎樣烹調得好,吃來隻是土氣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怕接觸空氣,雖然空氣和陽光都是好東西。快樂時的你一定心無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覺快樂,你那時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養的人同樣心安理得。有最潔白的良心,跟全沒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發現了快樂由精神來決定,人類文化又進一步。發現這個道理,和發現是非善惡取決於公理而不取決於暴力一樣重要。公理發現以後,從此世界上沒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

發現了精神是一切快樂的根據,從此痛苦失掉它們的可怕,肉體減少了專製。精神的煉金術能使肉體痛苦都變成快樂的資料。於是,燒了房子,有慶賀的人;一簞食,一瓢飲,有不改其樂的人;千災百難,有談笑自若的人。所以我們前麵說,人生雖不快樂,而仍能樂觀。譬如從寫《先知書》的所羅門直到做《海風》詩的馬拉梅(Mallarme),都覺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體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樂,從病痛裏濾出快活來,使健康的消失有種賠償。蘇東坡詩就說:“因病得閑殊不惡,安心是藥更無方。”王丹麓《今世說》也記毛稚黃善病,人以為憂,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為燥熱人道耳!”在著重體育的西洋,我們也可以找著同樣達觀的人。工愁善病的諾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裏建立一種病的哲學,說病是“教人學會休息的女教師”。羅登巴煦(Rodenbach)的詩集《禁錮的生活》(Les Vies Encloses)裏有專詠病味的一卷,說病是“靈魂的洗滌(puration)”。身體結實、喜歡活動的人采用了這個觀點,就對病痛也感到另有風味。頑健粗壯的18世紀德國詩人白洛柯斯(B.H.Brockes)第一次害病,覺得是一個“可驚異的大發現”。對於這種人,人生還有什麼威脅?這種快樂,把忍受變為享受,是精神對於物質的最大勝利。靈魂可以自主——同時也許是自欺,能一貫抱這種態度的人,當然是大哲學家,但是誰知道他不也是個大傻子?

是的,這有點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價。這是人生對於人生觀開的玩笑。

心路花語

錢老先生用淺顯易懂的語言向我們闡述了快樂是由精神來決定的。他在文中這樣寫道:“穆勒曾把‘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比較。假如豬真知道快活,那麼豬和蘇格拉底也相去無幾了。豬是否能快樂得像人,我們不知道;但是人會容易滿足得像豬,我們是常看見的。把快樂分成肉體的和精神的兩種,這是最糊塗的分析。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於精神的,盡管快樂的原因是肉體上的物質刺激。”快樂是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表露,快樂是一種修煉和欣賞,快樂是一份心境和渴望。

在這個愈來愈擁擠的世界裏,隻要我們對他人存有一顆寬容、厚愛的心,我們就能韜光養晦、寵辱不驚,生活的空間就會更加寬闊,心情會豁然開朗,自己就會擁有真正快樂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