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美國F-2A戰鬥機(1 / 3)

有關數據

機組人員:1人

發動機數:1台

最大起飛重量:22.1噸

機長:15.52米

翼展:10.8米

機高:4.86米

發動機推力:75.7千牛

加力推力:131.7千牛

作戰半徑:834公裏

外形尺寸

翼展(含翼尖導彈滑軌)

11.13米

展弦比3.3

前緣後掠角33度12分

機翼麵積34.84米2

主輪距2.36米

前後輪距4.05米

重量及載荷

空重9527千克

最大內部燃油3602千克

最大外部燃油4422千克

設計最大起飛重量(帶外掛)22100千克

設計最大著陸重量18300千克

最大翼載荷634.3千克/米2

最大功率載荷168千克/千牛

性能數據

最大平飛速度

高空約M2.0

低空M1.1

作戰半徑(攜帶4枚反艦導彈、2枚空空導彈和2個2272L的副油箱執行反艦任務)>834千米

項目啟動

F2是日本和美國在80年後期開始合作以F-16C/D(block40)為母體研製的多用途戰鬥機。

80年代初期,防衛廳鑒於F1戰鬥支援機已經落後,在90年代開始將步入老化期,因此,在1984年年底提出F1後繼機FS-X計劃。主要要求該機能夠攜帶ASM-1和ASM-2反艦導彈對海上艦艇實施打擊,其次能夠擔負國土防空任務,並有一定的對地攻擊能力。按照當時的科技水平,要求不是很高,國際市場上有多種型號飛機能擔當此任務。但是,日本沒有這麼做,想自己開發,以此提高本國的航空工業。由於日本沒有完善的航空體係(比如沒有完整的風洞體係、沒有單獨研製現代發動機的經驗),防衛廳估計開發周期在10年以上。

就在此時,美國以其沒有開發先進戰鬥機的經驗,沒有完善的航空工業,自己開發的周期長,費用高,風險高等理由建議合作開發吧。由於上述原因,加上美國的壓力,日本隻好接受“建議”。當時,美國提出3種開發藍本方案供日本選擇:就是以F15,F16,F18等為母體進行改進。日本當時認為,改進F15的效果最好,但是,價格昂貴;F-16改造案雖然研發經費和量產後的飛機單價較經濟,但是,綜合性能較差;F18F/A-l8改造案在性能方麵沒有問題,雖然研發經費和量產後的飛機單價都不低,但是,F18的對海對地的攻擊能力強,使用和維護費用低,加上是雙發動機,可靠性高,因此,日本一開始就選擇了F18.由於美國人從自身的利益考慮,考慮到當時的F16綜合性能不太強以及及國際市場上對F16的需求較高,因此,強迫日本人接受以第40/42批生產的F-16C為基礎,進行改進。日本果然是日本,在美國麵前不敢反對,隻好萬般無奈的接受。於是在1988年,FS-X計劃正式開動。

設計特點與性能分析

F-2采用了單發、單垂尾、曲線形大邊條、翼身融合體和腹部進氣道的總體設計,從外形上看幾乎與F-16沒有什麼區別(在外觀上辨別主要看座艙玻璃,F16是整體融合,而F2是兩片加強型),另外兩者的幾何寸尺也差別不大,隻是F-2的翼展和機長稍大、機高稍小。

事實上,F-2戰鬥機就是以第40/42批生產的F-16C為基礎而設計的,其中新研製部分約占50%。F-2的機身截麵基本與F-16相同,但為增加內部容量,稍稍增加了機身中段長度。F-2的機翼進行了重新設計,機翼麵積為34.84平方米,比F-16增加了25%,翼展由F-16的9.45米增加到11.13米。每個機翼下有6個硬掛點,同時在翼尖安裝了空空導彈發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