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槍炮的糧草——彈藥(1)(1 / 3)

槍炮與彈藥是並列的,是同等重要的,是相輔相成的,是互為依托的。古語雲“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在現代戰爭中,其中的“草”換成“彈”更為合適。武器的發展與彈藥的進步是息息相關的,武器先進了,必然要催生出相應的先進彈藥。

槍彈——槍的孿生兄弟

槍彈是槍械威力的最終體現,因為槍彈的性能除直接影響武器的威力外,槍彈的結構尺寸及膛壓大小對武器結構亦有很大的影響。槍彈是槍械在戰鬥中用來攻擊或防禦,致使目標直接遭受損害的彈藥,也是各類武器中應用最廣、消耗最多的一種彈藥。

彈是槍的延伸

現代軍用槍彈主要用來殺傷有生目標,也可用來摧毀輕型裝甲車輛、低空飛機、軍事設施等目標。為了使部隊所裝備的各種槍械能對不同的目標進行射擊,就需要大量各種不同用途的槍彈,所以槍彈的生產和補給在戰爭中是很重要的。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了槍彈的進步,在現代戰爭中,各種槍械仍然是其他武器難以替代的裝備之一,槍彈的作用也就不容忽視。

手槍彈:供手槍發射使用。其中某些兼供衝鋒槍發射的,因此稱之為手(衝)槍彈(如51式7.62毫米手槍彈)。目前軍用手槍彈的口徑主要有5.45毫米、5.8毫米、7.62毫米、9毫米、11.43毫米和12.7毫米等。

步槍彈:供步槍發射使用,其中某些還兼供機槍發射的,故稱之為步(機)槍彈(如53式7.62毫米槍彈)。目前軍用步槍彈的口徑主要有5.45毫米、5.56毫米、5.8毫米及7.62毫米等。

大口徑機槍彈:供大口徑高射(重)機槍等武器發射(如54式12.7毫米槍彈)。目前主要有12.7毫米、14.5毫米等。

其他槍彈:供射擊比賽、射擊運動、防暴等武器發射使用。

彈伴隨著槍發展

槍彈的發展是與槍械密切聯係在一起的。

17世紀,瑞典人發明了將彈頭與發射藥一起裝在紙彈殼內的定裝式槍彈,從而簡化了裝填。

1807年,英國人發明了以雷汞為擊發藥的擊發火帽。

1849年,在法國出現了一種中空長圓柱尖頭彈丸。1855年,英國製造出金屬彈殼,進一步改善了彈殼的閉氣性能,提高了彈頭初速。

19世紀80年代末和19世紀90年代初,由於無煙火藥的采用,不僅為減小槍彈口徑、提高槍彈性能奠定了基礎,而且槍彈普遍改為被甲式,即將鉛心裝入黃銅、鋼製被甲內。

19世紀末出現的後裝槍定裝式步槍彈,僅就結構而言,主要是被甲式圓頭彈頭,即帶彈頭殼的彈頭,如意大利的6.5毫米步槍彈、德國的7毫米毛瑟步槍彈、瑞士的7.5毫米步槍彈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發生,促進了大口徑機槍用穿甲彈、燃燒彈、爆炸彈、穿甲燃燒彈的發展。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蘇等國為了簡化彈種,還研製成功威力和尺寸介於手槍彈和步槍彈之間的中間型槍彈。

20世紀下半葉,槍械及槍彈開始小口徑化。1953年12月,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選定美國T65式7.62毫米槍彈為標準槍彈,實現了北約各國步(機)槍彈藥的通用化。1958年,美國開始試驗5.56毫米小口徑槍彈。1974年,蘇聯也正式定型列裝了使用5.45毫米槍彈的實用槍彈。

近30年來,槍彈的發展較為活躍。各國積極采用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研製新型槍彈,如雙頭(多頭)彈、無殼彈、箭形彈、塑料彈殼埋頭彈、次口徑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火箭槍彈等,使槍彈逐漸形成了一個多口徑、多彈種的大家族。

目前,世界各國列裝的槍彈種類繁多。手槍彈的主要口徑有7.62毫米和9毫米,以9毫米最為普遍,還有5.45毫米、7.63毫米、7.65毫米、10毫米和11.43毫米等。步槍彈中,除使用廣泛的7.62毫米口徑外,5.56毫米和5.45毫米是當今兩種重要的製式彈口徑,北約和亞洲一些國家多采用5.56毫米口徑,前華約國家則采用5.45毫米口徑。大口徑機槍彈主要是12.7毫米和14.5毫米兩個口徑,北約各國多為12.7毫米,前華約國家卻是12.7毫米和14.5毫米兩種口徑並存。

美國現裝備的主要是帕拉貝魯姆9毫米手槍彈、柯爾特11.43毫米手槍彈、M193式5.56毫米步槍彈、M855式5.56毫米步槍彈等。

炮彈——戰爭之神的神力所在

火炮,素有“戰爭之神”的美譽。而“戰爭之神”之所以是“神”,正是因為炮彈家族的強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