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說:“跳進黃河洗不清。”這是指自身跳入的行為。而這裏所說的“推入黃河”是指別人設計將其強行推入黃河,從而使其“說不清”,“百辭莫辯”,置其於死地。西周官員昌他叛逃東周,將重要情報悉以告知,引起西周的惱怒恐慌。謀臣馮且設下計謀,派間諜帶三十斤黃金和一封給昌他的密信,前往東周。信中說:“如果有隙可乘,應促其事成:如果無隙可乘,當速回,以免時久泄密,招致殺身之禍。”馮且又派人暗地去密告東周邊境巡卒,說深夜將有奸細潛入東周。巡卒果然於當晚捕獲送信間諜。東周據信斷定昌他為西周的詐降間諜,不容其百般辯解,當即斬殺。
這一用間術還有另外一層妙用,那就是利用敵人內部矛盾,故意製造使甲敵除掉乙敵的“口實”,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當然也是甲敵的目的)。明代開封巡撫高明衡為了擊退李自成的圍攻,便采用此計。他利用李自成與另一起義軍將領羅汝才“明密暗疏”的矛盾,給羅汝才寫了一封信,信中說:“前投將軍密劄,已悉轉禍為福之舉。又見對陣打炮向上,不傷我軍,已見將軍真心。本院已密奏朝廷,首功元勳無出其右,封賞許官當在旦夕。所約河北兵馬,於八月二十九日子夜,由朱家寨南渡會合,專聽舉行。”然後讓間諜故意在出開封城時被李自成部下抓獲並搜出密信。李自成便以此為羅汝才“通敵之鐵證”,名正言順地殺掉了羅汝才。北周韋孝寬以此術編兒歌,促使北齊權臣祖找到借口,勸諫齊王殺掉了北周的心腹大患斛律光。
“推入黃河”用間術的關鍵是“推”,即必須以利用或製造敵方內部矛盾為前提,向甲敵提供的“口實”,往往能被甲敵識破是借刀殺人,但是甲敵為了名正言順地除掉乙敵,也會佯裝不識。己方是借甲敵之手殺乙敵,而甲敵是借己方予之的“口實”殺乙敵。己方和甲敵對此均心照不宣,於是乙敵被己方“推人黃河”,又被甲敵擊溺致死。如果甲敵識破己方之計,但又無力或無心去殺掉乙敵,那麼也會埋下使他們之間日後相互疑慮及殘殺的禍根。此計惟一要注意的是:它有可能暴露己方所想消滅某一對象的意圖,須慎防敵人將計就計,造成己方恃間而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