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暗箭殺人(1 / 1)

行動性間諜暗殺,古已有之。以女艾用獵犬撲殺澆為首例:以荊軻刺秦王政為其高峰。《史記·李斯列傳》說:“諸侯名士,可下以財者,厚遺結之;不肯者,利劍刺之。”可見戰國時間諜暗殺成風。司馬遷也因此在《史記》中專門辟有“刺客列傳”。

間諜暗殺主要有兩類:一是暗殺敵方軍政要人;二是暗殺己方深知內情的叛變者。第一類有夏女艾殺澆;戰國荊軻刺秦王;南北朝呂玄伯行刺北魏名將王慧龍;唐張晏暗殺宰相武元衡等。第二類的典型案例有:北周大將韋孝寬有一名愛將許盆,韋孝寬以“委以心膂”,“任以主帥”,“令守一戍”。但是許盆竟然被北齊收買,叛變逃跑。“孝寬怒,遣諜取之,俄而斬首而還。”派間諜深入虎穴,暗殺了許盆,這樣既嚴懲了叛徒,又保守了軍情。

暗殺是一個古老而又年輕的用間術,古今目的相同而手段各異。它必須以“暗”為前提,不暗則形露,形露則謀敗。非但殺不了人,反為人所殺。應當指出:間諜暗殺的作用並非像古人所認為的那樣大,即便荊軻暗殺了秦王政,也不可能改變中國統一的曆史進程,至多不過是減緩其速度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