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廉租房?
答:廉租房是政府以貨幣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或補貼,類似於香港的“廉租屋”。簡言之,廉租房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一種製度。廉租房隻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2我是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廉租房嗎?
答:分兩種情況,假若您隻是到這個城市工作,戶籍並未遷入到您打工的城市,那就沒有資格申請廉租房。另一種情況是您的戶籍已經遷入您打工的城市,那麼按照《浙江省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條規定,您若符合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條件,且您的住房麵積低於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縣(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住房麵積保障標準,就可以提出申請。
3我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申請廉租房?
答:根據《浙江省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條規定,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首先,您要確認您的戶籍所在地就在您所要申請城市的縣(市、區)或鎮;第二,您的家庭必須滿足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條件,即依法獲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第三,您的住房麵積需低於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縣(市)(以下簡稱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住房麵積保障標準。
例如,杭州市規定的人均最低住房麵積標準為15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最低住房建築麵積為45平方米,若您的戶口在杭州,住房麵積沒有達到此標準,且滿足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條件,就可以申請。
寧波市將廉租住房保障範圍從原來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特困職工證》”三證之一的城鎮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主要麵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的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麵積低於18平方米(戶36平方米)的已婚家庭、35周歲以上的單身居民。
4家庭現有住房麵積怎樣計算?人均住房麵積是怎樣計算的?
答:根據《浙江省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其現有住房麵積是按家庭成員擁有的下列住房麵積認定的:(1)私有住房(包括與他人共有住房部分);(2)待入住的拆遷安置房;(3)承租的公有住房中免繳租金或者應繳租金低於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麵積部分。其中,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實際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扶養、贍養、撫養關係的人員。
5我現與兒子一家同住,住房麵積為50平方米,可以申請廉租房嗎?
答:根據《浙江省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條規定,您的住房麵積需低於戶籍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最低住房麵積保障標準。以杭州為例,
3人以上家庭最低住房建築麵積為45平方米,超出這一麵積標準,就不能申請廉租房。所以,如果您在杭州,就不符合申請條件。
6政府的廉租房一般有多大建築麵積?
答: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第五條規定,每戶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麵積控製在建築麵積36~50平方米之間。具體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平均住房水平及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考慮家庭人口情況合理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於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7我如果符合申請政府廉租房條件,我能拿政府的住房補貼在市場上租房嗎?
答:可以。根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所以,您如果符合申請政府廉租房條件,就可以向政府申請住房補貼,自己在市場上尋找住房。
8什麼是實物配租?
答:《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章第五條規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直接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
9如果我申請實物配租,還需要交租金嗎?
答:根據《浙江省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十二條、《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第五條規定,實行實物配租的,租金繳納可分為兩種情況:
(1)對符合條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在保障麵積標準以內的,其租金按照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的廉租房租金標準執行;超過保障麵積標準的部分按照當地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繳納。
(2)對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保障麵積標準以內的,其租金標準按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金標準適當上浮;超過保障麵積標準的部分按照當地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繳納。
對獲得實物配租資格的家庭,其經濟、住房特別困難或者有孤老、烈屬等特殊情況的,應當給予優先安排。
在杭州,按相關規定,困難家庭租用廉租住房建築麵積在50平方米以內的,持《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的家庭每月租金為050元/平方米,持《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證明》的家庭每月租金為080元/平方米;建築麵積超過50平方米的部分每月租金為227元/平方米。廉租住房的承租家庭免交物業管理費,所需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由政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