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效果評估的背景(1 / 1)

一、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的曆程

2001年,國務院確定遼寧省阜新市為唯一的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試點地區,自此拉開了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序幕。2003年黨中央、國務院做出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決策,為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製定了一係列配套政策。之後,國家在2005年擴大試點範圍,選取大慶、伊春、白山、遼源和盤錦5個資源類型不同的城市進行進一步轉型的試點工作。2007年12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正式下發,提出了建立健全資源開發補償機製和衰退產業援助機製等政策措施,以接替產業、生態環境和民生三方麵為主要著眼點,全麵解決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問題。

2008-2011年,國家發改委分三批確定了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和地區共69個,用國家財政轉移支付支持其轉型工作,開始了較大規模的國家主導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進程。截至2011年底,中央財政累計下達轉移支付資金303億元,其中2011年轉移支付資金135億元,為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經濟轉型奠定了公共保障基礎。

二、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效果評估的必要性

由於資源枯竭是必然的,為了在城市轉型之前發現問題,進行轉型能力評價,在轉型之中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評價轉型水平,在轉型之後評價轉型效果,那麼在轉型之前、之中、之後進行評價也是必要的。如果不進行評價,我們就無法知道城市轉型的現狀如何,轉型之路如何走。

通過對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評價,把若幹相互聯係、相互製約的各個孤立的指標聯係起來,組成科學完整的整體,即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評價體係,用以評價城市的經濟轉型效果,這樣不但可以隨時監測轉型進程,而且可以使決策者和公眾了解轉型的效果,進而明確城市所處的發展階段及今後應采取的競爭策略。建立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評價指標體係必須針對城市的特點製定,該指標體係能夠解決從哪些方麵對資源枯竭型城市產業發展狀況進行評價的問題,與其他城市產業發展評價指標體係相比,能夠對資源枯竭型城市這一特殊區域的產業發展狀況作出更加合理的評價,有利於發現資源枯竭型城市產業轉型的真正根源,確定產業轉型的主要因素,為把握合理的轉型時機,製定合理的轉型措施提供依據。

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評價的必要性問題關係到經濟轉型時間的選擇問題,關係到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從係統的、可持續發展的觀點出發,探討資源枯竭型城市產業發展的相關因素,建立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評價指標體係,運用因子分析法進行綜合評價,為轉型必要性的識別、合理地選擇轉型時間及采取相應的措施提供有意義的參考。

綜上所述,進行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評價有著非常重要的必要性。因此,對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效果進行科學的預測、評價,分析轉型過程中城市各項經濟、社會、環境等相關指標的變化情況,及時修正不利的影響因素,有利於對礦業城市轉型方向的及時調整,為政府製定各項經濟政策提供科學依據,並為同類城市提供可以借鑒的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