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文化曆史運動的宏觀過程來看,宋代的主題可以說是重建與發展;這是一個文化主流形態與核心價值體係全麵重建的時代,也是一個基於新的思想形態與價值核心而獲得不同思想層麵的多元開拓並取得豐富成效的時代。就浙江的地域文化而言,則宋代是其自身的地域性特征在文化各層麵均獲得充分而鮮明的表達並達於全麵鼎盛的時代。如晉室的南渡曾為浙江地域文化帶來富有生機的文化因子而促成其總體發展一樣,北宋政權解體而建都於臨安(杭州),尤為浙江地域文明的長足發展帶來了曆史契機。隨著宋室的南渡,不僅是大量的“中原衣冠”南來而流寓浙江各地,而且由於臨安成為新的都城,成為全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使浙江成為名副其實的文明淵藪,成為各種思想觀念與文化因素相互交流、碰撞、融會、整合的核心地帶。因此就總體而言,南宋時期是浙江曆史文化基於多元整合而發展至於全麵成熟的鼎盛時期。
思想文化的曆史運動自有它本身的內在邏輯。宋代最為重要的思想與文化現象,毫無疑問應為“理學”的建構。但是特別值得我們重視的是,“理學”或“新儒學”並不僅僅隻是一種思想形態,而更是一種思想文化的曆史運動。它有自己的“曆史性”,從大的方麵來說,至少可以上溯至中唐時期韓愈發明“道統”之說為其開端,中經“北宋五子”基於佛道觀念之整合的思想努力,而至南宋朱熹完成其哲學體係的宏觀建構,而體現為一種“思想形態”或“哲學形態”;它有自己的目的性,即是要重新追回以孔孟為典範的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價值,重建中國文化的根本精神及其價值體係,既以拒斥以佛教為代表的外來文化與宗教文化,又以全麵提升國民的道德素質與精神氣質,所以理學作為思想文化的曆史運動,就其整體來說,同時也是先秦儒學的重建;它有自己的範疇體係與方法論,道、理、心、性,等等成為最為顯著的“關鍵詞”,概念內涵的辨析至於“析之毫厘”,而基於不同思想元素的整合以實現思想觀點的體係化則表現為一般意義上的理論方法;它有自己的經典文本係統,這一係統是以“四書”為基本骨幹的,朱熹《四書集注》的完成即標誌著這一“理學”文本係統的確立;它有自己清晰的價值指向,即是通過生活實踐中的道德修持而實現個體人格的完成,進而通達於聖人境界。
正是在將“理學”作為一種思想文化運動的曆史視野之下,我們看到了浙江學者在這一思想文化運動的曆史過程中所作出的卓越努力與巨大貢獻。顯而易見的是,以朱熹為代表而最終實現出來的“理學”思想形態,並不是這一運動所達成的全部結果,而隻是其中具有典範性意義的一支而已;除朱熹之外,以陸象山為代表的“心學”,以呂祖謙為代表的浙東學派的“曆史哲學”,同樣是這一思想文化運動作為思想形態所實現出來的曆史成果。換句話說,宏觀意義上的以儒學重建為基本目的的思想文化運動或“理學”哲學運動,到南宋乾道、淳熙之際,已然實現出了三種基本的思想形態,即是以朱熹為代表的“理學”,以陸象山為代表的“心學”,以及以呂祖謙為代表的浙東學派的“曆史哲學”。此後直至近代以前,中國思想界所呈現出來的基本麵貌,即是此三種思想形態在不同維度上的因革與綿延,或相互交織,或相互融攝,或相互消長,而呈現出思想曆史之演變的曲折回環與波瀾壯闊。
所謂“浙東學派”,是指南宋時期以“浙江東路”為特定區域而形成於其中的具有思想獨創性的一個學術派別。“浙東”是一個曆史地理概念,而不是指今日的浙江東部地區,當時包括八府:紹興、寧波、溫州、台州、處州、金華、嚴州、衢州;而杭州、湖州、嘉興三府,則所謂“浙西”。盡管學術界關於“浙東學派”的名義問題曾有過長期的爭議,意見不一,但我們認為,用“浙東學派”或“浙東之學”來指稱南宋時期“浙東”這一特定區域之內所出現的、具有基本相同的學術領域、學術方法、學術精神、學術目的的一派學術,無論是在曆史的意義上還是在學術研究的意義上,都是可靠的。南宋時期的“浙東之學”,也被稱為“浙學”。寫到這裏,由於各種原因,我不得不加一個長長的注腳,對兩個問題作出簡要說明。第一個問題是,“浙東學派”這一名稱是否妥當?南宋時候的永嘉之學、永康之學、金華之學,能不能合稱做“浙東學派”?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因為至少涉及關於“學派”的定義問題,這裏不便展開,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即這些不同地方的學者與思想家當時所關切的問題與處理的方法是基本共同的,他們所表達的學術意圖是相互可以共享的,他們本人之間的相互交往與聯係是密切的,“浙東”同時也是他們所共同居住的地域,所以稱他們為一個“學派”,並無不可,此其一。
其二,即便不稱“浙。在相對更為狹隘的地域性意義上,“浙東學派”又被區分為“永嘉之學”(或“學派”)、“永康之學”(或“學派”)、“金華之學”(“學派”或“婺學”)。不過從此三地或“三學”的代表人物的思想來看,他們所體現出來的基本學術精神是一致的,簡單地說,就是在以儒學重建為核心的思想文化運動這一大的曆史與時代潮流的宏觀背景之下,“浙東之學”采取了不同於朱熹與陸象山的思想路徑與經典詮釋方法,不主張將“道”領會為作為一種抽象“實體”的“客觀實在”,也不主張將“心性”領會為某種可能脫離於人的現實生活而單獨存在的超乎經驗的“本質”;而是強調“道”必然呈現於生活的現實世界,現實的曆史也即是“道”本身所展開的曆史,因此對於“道”的追尋就必須訴諸社會生活的曆史過程;強調“心性”隻能具體地顯現於個體的現實生存,並且是在個體的生命存在性獲得完整表達的前提之下才得到充分顯現的。由於前者,導致“浙東之學”對“曆史”以及東學派”,稱之為“浙東之學”,效果一樣。
最早使用“浙東之學”這一概念的是元代蘇天爵,蘇氏曾說:“昔宋南遷,浙東之學,以多識為主,貫穿經史,考核百家,自天官、律曆、井田、王製、兵法、民政,該通曲委,必欲措諸實用,不為空言。”(《滋溪文稿》卷九《元故翰林侍講學士知製誥同修國史贈江浙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袁文清公墓誌銘》)已是相當準確地概括出了南宋“浙東”這一地域之內學術的整體風貌。對於“浙東”的這樣一種學術,因為在價值目的上與朱熹有異,所以當時曾受到朱熹的嚴厲批評,以為是“功利”之說,而正是在朱熹的批評之中,他最早使用了“浙學”這一概念(這已是常識,不必過多引證)。這樣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即關於“浙學”的概念問題。在朱熹那裏,“浙學”是專門用來指稱“浙東之學”的,明確地說,也就是用來指稱呂祖謙、陳亮、陳傅良、葉適等人的學問的。朱熹使用“浙學”概念之後,旋即也被學術界所接受,並在同樣的意義上來使用這一概念,如南宋黃仲元曾說:“文公朱氏師籍溪、屏山而成於延平,又集經學之大成。於時有湖學,有浙學,有江西學,派雖不同而正學同,言語問辨雖不生於一而正見一,然終不若文公之簡易而有法。”(《四如講義》卷一《開堂講義》)此所謂“湖學”,蓋指張栻之學,“浙學”指“浙東之學”,“江西學”指陸氏之學,當無疑問;然黃仲元氏之說,除“浙學”概念之外,湖學、浙學、江西學“派雖不同而正學同,言語問辨雖不生於一而正見一”的觀點,同論諸學皆為“正學”,唯不若朱熹之“簡易而有法”,則相當寬平,實為卓識。至元代劉壎撰《隱居通議》,除肯定“浙學”即為“浙東之學”外,更明確以呂祖謙為“浙學”之宗,而“浙學”中人,乃為曆曆數之:“宋乾、淳間浙學興,推東萊呂氏為宗。
然前是已有周恭叔、鄭景望、薛士龍出矣,繼是又有陳止齋出,有徐子宜、葉水心諸公出而,龍川陳同父亮則出於其間者也。”(卷二)關於朱熹“浙學”之明確所指及呂祖謙與“浙學”的關係問題,還可參考清初王懋竑所撰《朱子年譜》及《考異》中的朱子“辨浙學”條。由此我們基本上可以明確,在宋元時期,“浙學”概念與“浙東之學”是重疊的,其內涵是一致的。但這一概念在明中葉之後發生了改變。明代萬曆年間有福建晉江人劉鱗長撰《浙學宗傳》,該書“以周汝登所輯《聖學宗傳》頗詳古哲,略於今儒,遂采自宋訖明兩浙諸儒,錄其言行,排纂成帙。大旨以姚江為主,而援新安以入之。”(《四庫總目提要》)值得注意的有兩點:一是劉鱗長擴大了“浙學”概念,用來指“兩浙”了;二是轉移了“浙學”之所指,“以姚江為主”了。明代另外還有陳雲渠撰《浙學譜》一卷(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卷十一著錄),其書或佚,未得其詳。黃宗羲為萬斯大《學禮質疑》撰序,以為萬氏之著可以主要用來指“姚江一派”了,並同時出現了“浙東學派”的說法,但仍然很少如劉鱗長氏那樣用“浙學”來指稱“兩浙之學”的。全祖望修補《宋元學案》,多用“浙學”概念,雖其內涵未必一致,然也大都用來指“浙東之學”而極少用以稱謂“兩浙”之學的(“浙東”、“浙西”並舉的情況倒有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