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參加社會生產(1 / 3)

長期以來,在世界各國、各種文化中,公領域大都主要是男性的領域,而私領域則大都主要是女性的領域。所謂“男主外,女主內”,這種人類社會數千年的傳統習俗所塑造的觀念根深蒂固,影響深遠。正如波伏瓦所指出的那樣:女人的不幸在於,她沒有和男性勞動者一起變成同類的工人,於是也就被排斥在人的夥伴關係之外。男性之所以沒有把她當成和他一樣的人,是因為她沒有去分享他的工作和思維方式,是因為她仍被禁錮在生命的神秘過程中。(波伏瓦,88)使女人注定成為附庸的禍根在於她沒有可能做任何事這一事實,所以她才通過自戀、愛情或宗教孜孜不倦地徒勞地追求其自身的真實存在。當她成為生產性的主動的人時,她會重新獲得超越性,她會通過設計具體地去肯定她的主體地位,她會去嚐試認識與她所追求的目標、與她所擁有的金錢和權利相關的責任。(波伏瓦,771)

男主外女主內的問題一直是女性主義對男權製家庭批評的焦點。19世紀的女性主義作家沃爾夫曾經提倡用給母親發工資的辦法,使其從男性的經濟專製下解放出來。弗裏丹鼓勵女性將家庭責任減到最低程度,但不回避這些責任。費爾斯通則把妊娠和做母親本身就看成受壓迫,她的結論是生殖技術的進步最終將把女性從生物學的約束中解放出來。對於激進女性主義來說,放棄家庭以及與男人分離對女性是唯一可忍受的答案。(邱仁宗等,210~211)

在中國,幾千年來,女性被深深地禁閉在私領域之內,有錢人家的女孩甚至被深鎖在對女性身份頗具象征意義的“繡樓”之內,與家庭之外的世界完全隔離。直到近現代女性進入公領域,參加了家庭之外的工作,中國女性的地位才真正得到改觀。因此,社會生產與性別的關係首先表現在女性勞動在有酬社會勞動中所占的比例。

目前我國女性在有酬社會勞動者中占到43%,雖然這個水平不是最高的,但是超過了一些發達國家,如法國、德國和日本;高於與我們發展水平相近的印度;更遠遠高於阿拉伯國家。在女性就業達到這個比例之前,中國女性參加社會生產勞動經過了一個急劇的增長期:在1950年時,女職工僅占全部職工的7%;1992年,全國有5600萬女職工,約占全國職工的38%。(沙吉才,31)加上女性農業勞動者,女性參加有酬工作的比例在全體勞動者當中上升至43%。

中國女性從僅僅在家庭這個私領域活動改變為大規模地進入社會生產勞動這個偉大的曆史變革是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的。從那時開始,中國女性的生活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基本上人人在家到人人都要參加工作,這是幾千年來中國女性生活所經曆的最具曆史意義的改變。以下就是一些女性參與社會生產的實例。而恰恰因為其平淡無奇,更反映出這一變化的偉大——它已經成為每一個普通中國女性的命運,成為她們的生活方式。這些人的人生經曆,就是發生在中國土地上的這個偉大變遷的曆史見證。

女性參加工作之後的一個首要的變化是:她們從被男性供養的人,變成能夠自食其力的人。她們的收入有時還能對家庭經濟有所幫助。一位老年退休女工說:

我是18歲開始工作的。剛上班學徒,16塊錢工資,我吃飯8元,給父母8元。我對家庭有責任感,不像現在的孩子,掙多少錢都自己花。從心裏我不願工作,想上學,可父親要求我工作。這樣家裏可以少一個人吃飯。我給家裏8塊錢也能幫半個月的菜錢。

雖然與家庭的主要勞動力相比,剛剛開始進入勞動大軍的女性的收入是比較低的,但是女性從被家庭供養到供養家庭,不能不說是一個偉大的變遷。一位老年退休女工這樣回顧她當初參加工作時的情景:

我是1962年(20歲)工作的,一開始在商店當臨時工,後來考到城裏的印刷廠。我當時就是不想上學,也想經濟獨立。父母隨我的便。我的收入全都給家裏,在家裏吃飯。我的收入對家裏有很大幫助,但比父親掙的還是要少。

在20世紀50年代初,走出家庭參加社會生產勞動的女性在中國女性中還屬於少數人,她們的經曆為中國女性大規模進入勞動力市場樹立了榜樣。而其中有些女青年是因為家庭中缺乏男性勞動力而不得不進入勞動力市場的。一位做文化工作的退休女職工很年輕時父母就分居了,父親基本上不養家。她說:

我是1949年11月出來工作的,那時我才16歲,工作了半年又上學。我考入文工團當演員,原因是當時家裏五口人,就我媽一人養,我想工作幫媽媽。我的收入占到全家收入三分之一。

從1950年起,中國開始經曆城市化的過程,許多農村女性進入城市,同時進入勞動力市場,成為新型女性勞動者。一位年輕時從農村進入城市的退休女職工講述的當初參加工作時的情景帶有那個時代的特點,顯得特別生動有趣,她說:

我是18歲進城參加工作的。當時覺得農村苦,就想到北京當工人。趕上勞動局招人,我就跟人搭伴坐車過來了。那是1958年,許多招工單位開來大汽車,你願意上哪個廠,就上哪個廠的車,我就上了北京化工廠。1961年下放人,就從廠裏下來去了商業。我當時已經在老家結了婚了,剛結了婚就出來了。愛人在京劇團工作,是一個村的。他先來了北京,我就上北京工作來了。父母當時有點舍不得,我一走,身邊就沒人了,我姐是盲人,就我一個好人還走了,父母誰管呢?所以不願讓我出來。我掙了錢給家捎錢,過年過節也給家裏捎錢去。

農村的地少人多和城市工業的蓬勃發展是大量農村女性湧向城市、湧向勞動市場的一個推動力。另一位也是從老家農村進城工作的女性說:

我是1953年出來工作的。我想,在家種地也沒有什麼出息,地少人多,就出來了。有老鄉在北京給我找了工作。我媽舍不得我出來工作,孩子越多越疼。家裏人多,20多口人,一個人就兩畝地,吃不飽,所以我就出來工作了。我願意出來工作。我掙的錢給家裏郵點回去,也就是一點零花錢。結婚了,有孩子了,就沒法寄了。

女性參加社會生產勞動最大的障礙來自養育子女。在傳統社會中,男主外女主內的非正式製度安排使得照顧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起居完全成為女性的責任。因此,有的女性是在孩子大了以後才出來參加工作的。一位城市老年女性說:

我來北京40年了,是20多歲來的。1957年到北京,小兒子已經3歲。我上了10年零4個月的班,還撈了個退休,挺合適的。我當時就是覺得孩子大了,就想上班,想舍一頭。父母還在老家農村。那時候我掙30多塊錢,丈夫掙60多塊錢。

有的女性則不等孩子長大就開始工作了。一位老年女性說:

我是1953年來北京的。1958年我31歲出來工作的,孩子才7個月我就工作了。

女性的就業途徑是多種多樣的。除了在社會上直接應征,更多的女性是從學校畢業就分配了工作的。一位女性的就業途徑是很典型的:

我是1958年技校畢業分配在工廠當化驗員的。父母願意,比種地強。我也願意。我一開始掙18元,後來26元。

另一位女性的情況也很典型,她是大學畢業參加工作的:

我22歲大學畢業,分配工作到建築設計院。我一到那兒就覺得不適應那種工作環境。母親覺得我太挑肥揀瘦。我不喜歡部隊那種管理方法、人際關係。後來我就想辦法調動了工作。我自己的錢自己花,沒有給家裏。

在城市職工家庭中,某段時間還盛行另外一種特別的就業方式,那就是子女接退休父母的班。一位女性說:

我是18歲工作的,接我媽班。我中學畢業後我媽正好退休。父母支持我工作。當時歲數小,我也沒什麼想法。在鞋廠收入36元,到不了全家收入的四分之一。

女性參加社會生產勞動的原因也是各種各樣的。而男女平等時代的真正來臨有賴於出現促使女性走向社會的經濟原因——如果隻有出於某種平等理念而進入社會生產的動機,則該動機不會足夠強大,而參與者也不會太多。隻有出現了經濟動機,才會有廣大普通民眾的參與。對女性就業動機的調查表明,有相當多的人的工作動機是補貼家用。一位女性在提到自己喜歡工作本身時,還是把就業的動機歸結為經濟原因:

我是1966年參加工作的。我隻是初中畢業。我喜歡工作。因為家裏太困難了,父親才掙55元。我才掙16元,我留幾塊零花錢,剩下都交家裏。

在傳統的農村社會,尤其是北方農村,女性除了生養孩子和操持家務,是很少參加農業勞動的。自城市婦女廣泛參加社會生產勞動以來,農村婦女參加農業生產勞動也變得越來越普遍,特別是人民公社化運動後,廣大農村婦女都漸漸被裹挾到農業勞動大軍之中。到20世紀60年代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時候,剩下的少量隻做家務的農村婦女也都紛紛去參加集體生產勞動,大掙其工分了——雖然男女報酬大都不平等,男人最高10分,女人最高8分。當然,也有一些農村婦女原本是不喜歡參加農業勞動的,但是由於當時人民公社集體勞動製度的裹挾,也跟著加入了勞動大軍。

本次調查發現,農村女性大都歲數很小就參加生產勞動了,如果按照城市中工業化大生產企業的標準,她們甚至應當算童工。一位農村老年女性說:

我15歲就下地幹活了,上學上得晚。那時父母讚成我幹,給家裏增加點收入,那時必須得幹活,對家裏經濟多少也管點用。

有些農村婦女在更幼小的年齡就開始掙錢幫助父母養家了:

1962年我12歲就下地幹活了,一天掙兩個工分,後來三個工分,一個工分才一毛多錢,也幫助點家用。有時母親讓我在家做飯,我想下地,掙幾分算幾分。

在農村,多數女性都是因為家窮,不得不小小年紀就去幹農活。她們想上學,但是家長往往會出於重男輕女的原因剝奪了她們受教育的權利。一位農村女性回憶說:

我15歲初中畢業就下地幹活了,需要幫助養家。我當時不願意幹活,想上學。父母想讓我幹活。我的收入對家裏幫助不小。

有的農村女性是因為沒學可上才開始勞動的。一位農婦是13歲時趕上“文化大革命”而輟學開始工作的:

我2年級畢業,13歲就上生產隊幹活去了。正好是“文化大革命”,不好好開課。我媽說,你要上學也行,學點知識。現在又不上學,一天天老玩去幹嗎呀?我就說:媽,我不念了,給您掙工分去。學生歲數小,一天就5個工分、6個工分,一個工分五六分錢。我就是受累的命,受苦的命。我那會兒想搞個外麵的工人對象,又怕是外地人,還要跟著人家離開北京(郊區)。結果我就搞了這裏的一個人。我當時掙的錢都給家裏,對家裏也管用。

由於所有的成年女性都參加社會生產勞動,也由於近年來大量農村男性外出打工,許多農村女性都把養家當作自己的人生責任,她們說起“養家糊口”是那麼自然,好像過去的幾千年來不是男人在獨自承擔養家糊口的重擔,而這就是她們與生俱來的責任。一位農村女性說:

我20歲高中畢業,就在家種地掙工分,因為學沒得上了。父母想讓我上學,上外邊工作,沒有機會。我那時政治上進,當團支部書記。我從來沒想過不幹活,要養家糊口呀。

在家裏沒有男勞力的情況下,更是完全靠女性掙錢養家了。這種情況雖少數,但是這些勞動女性的角色其實與大多數女性完全相同。一位父親早逝家中沒有男勞力的農村女性說:

我1963年中學畢業後,一直在農村幹活。我和我媽的收入維持家裏生活。

在參加社會生產勞動方麵,年輕一代女性與老年女性相比,最主要的區別在於:老一代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工作,而20世紀50年代以後進入成年期的新一代是幾乎人人都會參加工作的。此外,老一代女性參加工作的收入大都用來養家,而新一代女性中有相當大一部分是掙錢自己花,並不養家。她們也就是自己養自己,不要父母來養了。這種情況反映出家庭經濟狀況普遍比過去好些,不用子女的收入來幫助養家了。

一位年輕女性這樣提到自己的工作動機和收入的用途,雖然她選擇工作的結果甚至不是為了經濟獨立,但結果是得到了自己養活自己的獨立的經濟地位:

我是20歲參加工作的。當時有一個機會走上社會,走進一個層次,不是為了掙錢。父母沒說什麼,靠自己決定。人家覺得我小,有人讓著我,也有人欺負我,那時我受了委屈就哭,也沒有別的應變能力和人家爭,後來慢慢就習慣了。我從小到大沒給家裏錢,自己還不夠花呢。但我可以這麼說,自從我自己開始掙錢,就很少向家裏要過錢。雖然沒給過他們錢,但也很少向他們要錢。

一位高中畢業參加工作的女性更是直截了當地把自己給家裏錢的做法稱為“象征性的”:

我是1988年高三畢業去的民航,上兩年中專,21歲(1990年底)開始工作。我總覺得知識不夠用,真不該這麼早就上班,應該繼續上大學,然後再工作。上班後每月給家裏錢,但隻是象征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