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讓孩子要“言必信,行必果”。
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就一定會說到做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言必信,行必果”。而這一點,父母也要要求孩子一定做到。說了就一定要守信用,做了就一定能夠辦到,這是為人處事最基本的要求。
同時,父母也要提醒孩子,不要輕易向人許諾,一定要量力而行。而一旦話說出去了,就一定要信守諾言,盡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完成。這才是責任感的真諦。
3.要孩子首先對自己的事情負責。
父母對孩子責任感的培養,可以先從孩子的身邊小事做起。比如孩子的襪子、手帕要自己洗,書包、房間要自己整理,等等。
8歲的嚴樂這天放學回家後告訴父母,他要做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因為老師說有責任感的人才是對社會有用的人。
但是,嚴樂每天的行為,卻讓父母覺得他的這個目標似乎有些遙遠。每天回家,若是父母不催促,他就從不主動做作業。而且,嚴樂的書包都是媽媽幫他收拾好的。至於洗襪子的事情,他更是從來都沒做過。
這天,爸爸叫過嚴樂,嚴肅地對他說:“要想做一個有責任感的人,首先必須從自身小事做起。你連自己的事情都做不好,連對自己的事情都不能負責,又怎麼能成為有責任感的人呢?”
嚴樂聽了,不好意思地撓撓頭。從那以後,嚴樂在爸爸的幫助下,改掉了壞毛病,首先從自身小事做起。他決定要成為一個真正有責任感的人。
隻有先將自己的小事情都做好了,隻有先對自己的小事情有責任感了,才能再去想其他的大事情。父母要讓孩子知道,隻有學會了對自己的事情負責,才能逐步地發展為對家庭、對他人、對集體、對社會負責。
4.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結果負責。
父母要讓孩子知道,不是說,盡力完成一件事情就代表一個人擁有責任感了。在完成事情之後,還要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任。若是事情成功了,父母要讓孩子在成功的激勵下繼續前進。而若是事情失敗了,父母要提醒孩子正視失敗的結果,而且要勇於為失敗承擔責任。隻有敢於為自己的行為結果承擔責任的人,才能算作是有責任感的人。
【金玉良言】
責任感對於一個人十分重要,它關係到一個人一生的發展,更關係到一個人一生對集體、對社會所做的貢獻。有責任感的孩子,勢必能更好地處理好自己的一切事情,同時也能為未來的社會發展盡自己的一份力。這樣的孩子長大後才是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