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社會心理學(1)(1 / 3)

◎ 觀畫——構造社會現實:人們難以客觀地反映社會現實

美術館裏有一幅以亞當和夏娃為主題的畫。

一個英國人看了,說:“他們一定是英國人,男士把好吃的東西分享給女士。”

一個法國人看了,說:“他們一定是法國人,多麼浪漫啊,情侶裸體散步。”

一個俄羅斯人看了,說:“他們一定是俄羅斯人,他們沒有衣服穿,吃得很少,卻還以為自己生活在天堂!”

趣評

對於同一幅畫作,由於參觀者的國籍不同,在既有的思維意識和文化傳統的左右下,他們為畫作提供了不同的解釋。

笑話中的心理學

在法庭上,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針對同一件事情,被告和原告在描述時,使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措辭。在被告的描述中,被告是出於正當防衛才會對原告造成人身傷害;而原告在重現事實的時候,則把被告描述為魯莽的、不懷好意的攻擊者。雖然被告和原告經曆的是同一事件,但對事件的解釋卻大相徑庭。這便是心理學中所說的“構造社會現實”——每個人總是帶著自己的知識和經驗來解釋情境,從自我認知和情緒的角度來表征事件,從而構造出不同的社會現實。

有這樣一個經典的社會心理學的例子:“常青藤聯盟杯”兩支球隊——普林斯頓大學球隊和達特茅斯大學球隊——之間進行了一場橄欖球比賽,結果普林斯頓隊贏了。整個比賽過程非常粗野,犯規處罰也非常多,兩隊球員受傷都很嚴重。然而,比賽之後,兩所學校的新聞報道對於比賽的描述卻截然不同。

社會心理學家對這一現象非常感興趣,他們同時調查兩所大學的學生,給他們看比賽錄像帶,並記錄他們就各隊犯規次數所做的判斷。結果,普林斯頓的大學生在觀看比賽錄像時,“看到”達特茅斯球隊隊員犯規次數是自己球隊的兩倍之多;而對於同樣的錄像,達特茅斯的大學生卻“看到”雙方犯規次數一樣多。

雖然觀看的是同一場活動,但是對於不同的學生來說,由於他們的學校背景不同,他們“看到”了不同的比賽。

由此可以理解,不論一家媒體標榜其多麼客觀公正,但是他們在報道新聞事件的時候,總會帶著一定的傾向性,雖然沒有直接表明自己的愛與憎,但是字裏行間卻流露出他們的立場與好惡。

這也啟示我們,不要過於聽信他人的一麵之詞。在對一件事情做出判斷前,如果多參考一下更多人對於事實的複述,你所獲得的認知會更接近事實的真相。

◎ 狡猾的富商——親社會行為:樂於助人是人類的天性

有一個狡猾的富商死了,他的靈魂想要上天堂。

上帝就問他:“你為什麼認為你有資格進天堂?你曾經做過什麼好事嗎?”

富商很理所當然地回答說:“我曾經掉了十塊錢,滾落在乞丐的帽子裏,我並沒有向他討回,這也算是一項善舉吧!”

上帝又問:“隻有這一件嗎?”

富商趕緊回答說:“不!還有一次我看到了一個老太婆快餓昏了,我就給了她二十塊錢!”

上帝回頭問問天使:“這兩件事是否在記錄中?”

天使回答說有,富商點點頭,滿臉期待地望著上帝說:“現在,我可以進天堂了吧!”

上帝搖搖頭,對天使說:“我們還他三十元,讓他滾回地獄去吧!”

趣評

不論富翁當初的動機如何,他把錢送給了乞丐和老太婆的舉動,都屬於一種親社會行為,隻是這種親社會行為有著太多利己的痕跡,更像是一種投資舉動。

笑話中的心理學

親社會行為又叫積極的社會行為,它是指人們表現出來的一些有益的行為。人們在共同的社會生活中經常會表現出類似這樣的行為,如幫助、分享、合作、安慰、捐贈、同情、關心、謙讓、互助等,心理學家把這一類行為稱為親社會行為。親社會行為是人與人之間在交往過程中維護良好關係的重要基礎,對個體一生的發展意義重大。

關於親社會行為的動機,心理學家給出了如下四個方麵的解釋:

(1)利他主義:純粹為了使他人獲益,個體在做這種親社會行為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到個人的安全和利益。

(2)利己中心:以自我利益為中心。某些人之所以幫助他人,是為了得到回報和報酬。

(3)集體主義:為了有利於某一特定群體。例如,人們可能會做一些幫助性行為來改善家庭、婦女聯合會、政黨等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