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武器與常規武器比較,有以下特點:一是殺傷途徑多。毒劑可經呼吸道、皮膚、食物、水等途徑使人員中毒;二是持續時間長。化學武器的殺傷作用可延續幾分鍾、幾小時;有時達幾天、幾十天;三是殺傷範圍廣。化學炮彈比普通炮彈的殺傷麵積一般要大幾倍至幾十倍。染毒空氣能隨風擴散,滲入不密閉、無濾毒設施的裝甲車輛、工事、建築物等;四是受氣象、地形條件的影響較大。如大風、大雨、大雪和近地層空氣的對流,都會嚴重削弱毒劑的傷害作用,甚至限製某些化學武器的使用。
用來作為化學武器的毒劑林林總總,但總而言之,常用的不外乎六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