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水軍稱樓船軍。在我國武裝力量建製中正式設置水軍,是從西漢開始的。據《漢宮儀》記載,“高祖命天下郡國,選能引關蹶張,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樓船。”又據《漢書·刑法誌》記載,漢武帝發動統一東南沿海戰爭時,“內增七校,外有樓船,皆歲時講肄,修武備”。這兩項記載說明,樓船軍是在屯騎(騎兵)、步兵等七校之外,根據沿江海的地理條件和防務需要而設立的,屬漢代郡國兵製備軍。郡國兵屬於中央王朝,郡守可行使管轄權,但不能發兵。發兵需憑皇帝的虎符和行使符。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漢武帝“遣助以節發兵會稽”,浮海救東甌,(《前漢書·嚴助傳》)就是一例。
樓船軍士兵稱“樓船士”、“楫濯士”,或“棹卒”,多由漁民、水家子弟充任。其服役年齡為23歲到56歲。
如前所述,漢代水軍既屬郡國兵,自然不設常任指揮官,所以在《漢書》百官表中沒有載列樓船官職。統帥樓船軍作戰的指揮官,是在征伐時臨時拜封的。例如散見於《史記》、《漢書》名傳中的,有伏波將軍路博德、馬援,樓船將軍楊仆、段誌,戈船將軍歸義越侯嚴,下瀨將軍歸義越侯甲,橫海將軍韓說,橫海校尉劉福等人。這些將軍的等級和職務大小,史書中未見有明確劃分,其中伏波將軍的職務可能最高。因為據《後漢書·光武帝紀》記載,漢光武帝發兵征高趾郡時,樓船將軍段誌是由伏波將軍馬援節製的。漢兵製規定“不立素將,無擁兵專製之虞”,(轉引自包遵彭《中國海軍史》)因事立稱,事畢撤官,兵歸防地。所以漢代隻有常備的水軍部隊,而無常設的水軍將領。平時樓船的管理和訓練,由沒有指揮權的官員負責。例如《漢書·百官公卿表》中列舉的楫濯令丞(即船官)和《漢書·地理誌》中提到的樓船官,就是這類官員。
漢代水軍將士戴黃帽,這是按五行學說,“土勝水,其色黃,故刺船之,即皆者黃帽,因號曰黃頭即也”。(《漢書·鄧通》顏注)
漢代樓船軍為郡國兵,原則上以外郡為基地,主要在江淮以南,但在北方的齊地也有樓船軍及其基地,如進攻朝鮮的樓船就是從現在的山東半島調集和出發的。從現有史料查考到的漢代樓船軍的主要基地有:
豫章、尋陽
豫章屬豫章郡,即今之南昌。據《漢書·武帝紀》記載,平南越時,“樓船將軍楊仆,出豫章,下湞水”,便是從南昌溯贛江南下,在贛州人桃江轉入湞水,順流達韶關,再進入北江直到廣州。若由贛江北上,則可過鄱陽湖,進入長江。尋陽,屬廬江郡,在九江府西15裏,據江湖之口,為咽喉要地。《漢書·伍被傳》上說:“略衡山,以擊廬江,有尋陽之船。”《漢書·嚴助傳》也說到閩越反叛,而“入燔尋陽樓船”。漢武帝第三次巡海是從尋陽登船沿江東下的。可見尋陽是漢代較重要的一處水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