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兵者,凶器也;戰者,逆德也,實不獲已而用之。不可以國之大,民之眾,盡銳征伐,爭戰不止,終致敗亡,悔無所追。然兵猶火也,弗戢,將有自焚之患;黷武窮兵,禍不旋踵。法曰:國雖大,好戰必亡。
“今譯”
兵器,是殺人致死的凶險器具;戰爭,是違背道德的野蠻活動,隻有在迫不得已的時候才使用它。因此,不能以國家大、人口多,就傾盡全力進行征討,使戰爭無休無止,終有一天非失敗滅亡不可,那時後悔也來不及了。發動戰爭如同玩火一樣,如果不加收斂將有自焚的危險。所以,恃強好戰,用兵不止,禍患到來之速將在來不及轉身的瞬間。兵法說:國家雖然強大,連年戰爭不停,就非滅亡不可。
“戰例”
隋之煬帝,國非不大,民非不眾,嗜武好戰,日尋幹戈,征伐不休,及事變兵敗遼城,禍起蕭牆,豈不為後世笑乎?籲,為人君者,可不慎哉?
“戰例今譯”
隋煬帝當時所控製的國土並非不遼闊,他所統治的人民也並非不眾多,隻因他窮兵黷武、嗜好戰爭,連年用兵,征戰不停,一旦發生突然事變,首先在遼城軍事失利,然後引起朝廷內部分崩離析,這樣悲慘結局豈不為後代人們所恥笑嗎?啊!身為國君的人,能夠不慎重對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