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保險經紀人:但願人人皆保險(2 / 3)

(1)為投保人選擇最合適的保險公司和險種,保證投保人以最有利的條件簽訂保險合同,獲得最大的保險保障。

(2)對客戶經營活動的風險進行認定和評估,確定其投保需求,並提出風險管理的建議。

(3)在保險期間內,定期拜訪客戶,分析風險變化狀況,幫助投保人修改保險方案。

(4)當發生保險事故時,監督保險合同的執行情況,或接受投保人委托,以最恰當的索賠方式協助或代投保人向保險人索賠。

(5)為客戶提供經濟、法律、財務和審計等多方麵谘詢服務。

雖然保險經紀人是投保人的代表,其工作是為投保人謀求最大的利益,但他們同樣也有利於保險公司的業務發展。因為保險經紀人是為客戶采購保險產品的,最終還要保險公司進行承保,保險經紀公司業務量的增加會使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大幅增加,同時降低保險公司的展業費用。因此,保險經紀人的產生不管是對投保人還是對保險公司都是有利的,它的產生是保險市場不斷完善的結果。

人才缺口幾十萬

成熟的保險市場由保險主體和保險中介組成。保險主體包括:提供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產品、接受保險服務的投保人。保險中介包括:為保險公司推銷保險產品的保險代理人,為投保人購買保險產品並提供風險管理服務的保險經紀人,以及從事保險標的的勘驗、鑒定、估損及理算等業務的保險公估人。一個健全的保險市場便是由保險人、投保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組成的。

保險經紀人在中國雖然是一個隻有幾年曆史的新興職業,但在歐美卻有近200年的曆史,這個職業是伴隨著保險市場的發展和保險技術的進步而湧現出來的。據有關史料記載,早在16世紀,英國“勞合社咖啡館”的原始保險交易已經出現,世界聞名的“倫敦勞合社”由此誕生。在“勞合社”大廳中,保險公司的合同全部通過保險經紀人來安排,保險業務不可直接向保險人投保,而必須由保險經紀人來安排。迄今為止,保險經紀在一些保險發達國家仍然是保險營銷的一種重要形式。英國現在有800多家保險公司,但保險經紀公司則超過了3200家,共有保險經紀人員8萬多名,英國保險市場60%以上的財險業務是由經紀人帶來的,如1912年撞冰山而沉沒的泰坦尼克號就是通過保險經紀人安排的保險。在德國,保險經紀人總數為3%00多人。在個人保險業務方麵,8%的業務量是由經紀人帶來的,高於銀行代銷(5%)和保險公司直銷(7%)。而在工業企業保險業務的銷售上,保險經紀人舉足輕重,50%~60%的業務量是由經紀人帶來的,遠遠超過了保險代理人(10%~20%)的業務量,在中國香港這一比例達到了70%。在世界保險發展史上,由於保險經紀人的有效運作,在保險市場中發揮了支柱作用。

一般來說,保險經紀人不是單槍匹馬作戰的,而是以團隊的形式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和采購服務,按其職能不同,可分為市場開拓人員、風險管理工程師以及客戶服務人員。

市場開拓人員主要的工作是了解客戶的需要,對其進行風險評估,結合當前保險市場的情況,為客戶量身定做最合身的“保險套裝”。市場開拓人員必須具有保險經紀人資格證書,熟悉保險市場的變化發展,對各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有廣泛深入的了解。

風險管理工程師不僅要具有保險經紀人從業資格證書,還要有較高的相關行業的技術知識。在為企業投保時,必須對該行業有深入的了解,如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就專門設立了航天風險部、水利風險部、電力風險部、醫藥風險部等,使不同行業的企業都可以對號入座,得到對口的服務。

客戶服務人員主要任務是在整個保險期內,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服務;投保人出險後,協助其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客戶服務人員必須熟悉保險市場,必須具有保險經紀人資格證書。

可見,保險經紀人絕不是個人行為,而必須依靠團隊合作,為客戶提供一條龍的服務。

在中國,保險經紀人還是一個相當年輕的職業,從業人員相當少。1998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根據該規定,保險經紀人必須通過考試,取得“執業證”後在經紀公司任職;經紀公司必須有100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金,公司經紀人不少於30人。1999年5月15日,首次全國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舉行,僅有160餘人通過考試。2000年6月,北京成立了全國第一家保險經紀公司——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據初步統計,迄今為止,中國正式成立的保險經紀公司隻有16家,通過保險經紀人完成的保險業務,僅占到總保費收入的1%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