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槍指帶有兩腳架、槍架或槍座,能實施連發射擊的自動槍械。機槍以殺傷有生目標為主,也可以射擊地麵、水麵或空中的薄壁裝甲目標,或壓製敵火力點。通常分為輕機槍、重機槍、通用機槍和大口徑機槍。根據裝備對象,又分為野戰機槍(含高射機槍)、車載機槍(含坦克機槍)、航空機槍和艦用機槍。

輕機槍裝有兩腳架,重量較輕,攜行方便。

機槍可臥姿抵肩射擊,也可立姿或行進間射擊,戰鬥射速一般為80~150發/分左右,有效射程500~800米。重機槍裝有穩固的槍架,射擊精度較好,能長時間連續射擊。全槍較重,可分解搬運。其戰鬥射速為200~300發/分,有效射程平射為800~1000米,高射為500米。

通用機槍,亦稱兩用機槍,以兩腳架支撐可當輕機槍用,裝在槍架上可當重機槍用。大口徑機槍,口徑一般在12毫米以上,可高射2000米內的空中目標、地麵薄壁裝甲目標和火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