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創作與精神世界的主旋律
一個大作家,一個把寫作視為自己的第二生命甚至是第一生命的大作家,一個靠作品來滋補和慰藉自己的靈魂而不是肚子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必定是一道伴隨他生命之波緩緩向前的意識之河,是一支永遠回響著他精神世界主旋律的人生之歌。
揣著這樣的信念,我去讀魯迅,讀茅盾,讀沈從文,讀老舍······我努力去分辨、去摸索這些大師們的主旋律、次主旋律。有時覺得把握住了,但苦於表達上的艱澀;有時表達出來了,但卻在心裏搖搖頭:不對,不對,走調了。
老舍就曾經這樣三番五次折磨過我。我認定,老舍的全部作品,自始至終有一根或幾根紅線貫穿著,但要想一下子把它抽出來,實在有力不從心之感。於是我想,先試著抽它一根看看吧。選了個老掉牙的角度:人。
老舍努力寫了一輩子人,他自己也努力做了一輩子人。談起老舍,不是談他筆下的人,就是談他如何做人。從這一虛一實兩個國度裏,我似乎聽出了立體的、真正老舍的聲音。
說到老舍的為人,曾有人用“麵麵俱到,不得罪人”來概括。①的確,老舍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太謙虛了。他永遠說自己這不好,那不行,永遠揚人抑己,從不頂撞別人的批評甚至嘲諷。在你想給他提兩條意見之前,他自己早巳提了四條,真是“寧肯天下人負我,我心不負天下人”。但是這麼“好”的一個人,為什麼“文革”一開場就給那些他“從不得罪”的人拉到孔夫子廟前打得皮開肉綻呢?又為什麼僅僅挨了無知暴徒們的一頓毒打,就舉身赴清池,訣別了那一張張親朋好友的笑臉呢?
老舍之死在文學史上是一個世界級的歎號和問號。老舍之死讓我覺出,老舍並沒有那麼“好”。我麵前晃動出兩個老舍:一個,謙恭和順,恬退隱忍,談笑風生,仁至義盡;另一個,則默默地斜倚在幕後,用一雙飽含淚水的眼,注視著台前的那個自己。他有時想操縱和約束一下前者,但又仿佛覺得手裏這隻放出去多年的風箏,早已斷了線。這一個,才是真正的老舍。以前我們所談論和研究的,大多隻是台前的那一個。他幽默,他耍貧嘴,他有時笑得讓你噴飯,有時又笑得讓你掉淚。但他既不是東方朔,也不是侯寶林,他為什麼要這樣?他到底是誰?我們不知道。
根據目下時髦的哲學觀點,本質都是不可把握的,能夠捕捉的都是現象。那麼我們也就不必費力去工筆描繪所謂真正的老舍形象。我們隻需看一看真理的影子就足夠了。這影子,就是作品。
老舍的第一部作品《老張的哲學》,本來是“感覺寂寞”、14寫著玩玩”的,從開篇第一句就能看出是“立誌要幽默”,不笑破你肚皮不算本事的。可扒去幽默這層皮,你才知道,老舍一出手就寫了個悲劇。故事的核心是老張的“錢本位”戰勝了“人本位”,壞人拿好人隨便耍著玩,故事的結尾並不是壞人遭報應、好人大團圓,而是沒人性的升官發財,有人性的禍不單行。在老舍的第一部作品裏,人,就是低下的,人,是沒有尊嚴的。壞人天生沒有尊嚴,好人的尊嚴是專門為壞人糟蹋取樂而準備的。老舍說這叫“一半恨一半笑地去看世界”。實際上,笑是假的,是撫慰傷口的麻醉劑,是招攬觀眾的鑼鼓點;而失去尊嚴的恨是真的,是老舍留給自己、留給觀眾裏可能存在的知音的。
①以群:《我所知道的老舍先生》。
再看老舍最後一部作品《正紅旗下》。乍一看,似乎是寫人的尊嚴的。旗人們不論窮富貴賤,一舉一動都十分“講究”,“連笑聲的高低,與請安的深淺,都要恰到好處,有板眼,有分寸”,日常生活充滿了藝術氣息。人人都有麵子,有身份。但是在這背後,旗人為了硬撐起這張尊嚴的臉皮,窮人每天喝豆汁度日,被討債的小販們在門前畫滿了丟人現眼的“雞爪子”;殷實一些的旗籍宦官,也“寅吃卯糧”,“幾十套服飾循環出人當鋪”,遭人白眼和恥笑,甚至為了過個有吃有喝的“肥年”,把房契抵押出去。整個八旗社會都到了“殘燈破廟”階段,它的哪一個成員還能談得上真正的尊嚴呢?
我們不必一部一部地去硬說老舍的所有作品都是寫有關人的尊嚴的。從這一首一尾兩部,可見老舍在他創作生涯的一始一終,都自覺或不自覺地關注著這個問題。下麵再浪費一點篇幅,看看一般被人們視為代表作的《駱駝祥子》。
《胳能祥子》有兩個外部特征應該引起我們思考。第一,它不幽默;第二,它是悲劇。而它居然是老舍的代表作。這就說明,沒有幽默,老舍依然是老舍;沒有悲劇,老舍就失去了老舍。幽默隻是他的臉譜,而悲劇才是他的魂魄。那麼他的悲劇,悲在哪裏呢?
先說祥子。祥子的奮鬥,究竟為了什麼?是為了能過上一份舒適安閑的正兒八經的北京市民的生活麼?那他就應該聽虎姑娘的話,買幾輛車租出去,每天吃車份兒,再也犯不上在烈日和暴雨下去出那身臭汗。可是他不。是為了有朝一日能爬高一點,也可以對一夥子人吆三喝四地作威作福麼?那他就更應該利用虎妞來巴結劉四爺,人和車廠的下一任交椅早晚是他的。可他更沒有這樣做。祥子三起三落,一心要買輛車,買輛自己的車。但車本身並不是他的理想,車不過是一個象征。祥子嘴笨,否則他一定脫口而出說:“我要的不是輛車,我要的是人的那份尊嚴!”然而那份尊嚴,老天是不肯賜予祥子這樣的動物的。關於祥子的形象,有人說不夠真實,有人說有點類型化。其實老舍是把祥子當做一個“人”來寫的。正像阿Q是不是農民無關緊要,祥子是不是車夫也不成問題。他可以是個一心想買車的車夫,也可以是個一心想從良的妓女,一心想當“職業寫家”的文人······總之,他是個渴望“是其所是”的存在,他沿著自己選定的方向去鑄造自己,他的價值和尊嚴同時就定型在其中。
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會明白,老舍為什麼把祥子的外號取成“駱駝”,這決不是因為祥子偷過幾匹駱駝,而是“駱駝”的形象天生就給人一種尊嚴與屈辱相混合的直覺。高大巍峨,龍驤虎步,昂然不可欺淩,這是尊嚴的一麵;忍饑耐渴,沉默無語,任人宰割,這是屈辱的一麵。至於祥子偷駱駝的情節,不過是為了給這個外號找個來由,作家耍個小把戲而已,它與故事的主幹沒多大關係。因此,老舍所強調的,是一個“駱駝”式的祥子,他要寫一個“尊與辱”的祥子。
小說一開始就描寫祥子那種高大灑脫的“車夫美”,字裏行間洋溢著一股“崇高”和“自尊”的氣息。這是祥子作為一個獨立的、有自我意識的“人”,初入北京這個吸引人、吞沒人的“世界”時的夢幻般的第一樂章。老舍好像在說:“人之初,性本尊。”但從此往後,祥子的夢幻被一口口地撕咬成碎片,他得到的不是與日俱增的尊嚴,而是每況愈下的恥辱。這屈辱的第一個層麵是經濟上的,也就是幾次買車的失敗。祥子最終還是隻能拉人家的車,在人家的白眼下討剩飯、撿煙頭。溫飽問題逼著人向金錢低頭,所謂“人窮誌不短”的豪言正從反麵證明人在窮的時候有麵臨“滅誌”的危險。祥子終於給錢跪下了。當初他慷慨解囊為老車夫祖孫倆買肉包子,後來他連一分錢也不肯借給同行。“錢本位”終於戰勝了“人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