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緬戰爭指英國侵占緬甸,使其淪為英國殖民地的各次戰爭。第一次英緬戰爭的起因是18世紀末英國將其印度領地的東部邊界逐漸向緬甸推進。英國作戰計劃規定在陸上以防禦為主,而派出登陸兵在伊洛瓦底江口登陸。
1824年3月5日,在阿薩姆和布拉馬普特拉河穀開始軍事行動。英軍一支部隊雖搶占了幾個居民點,但是,未能攻下馬拉-穆克赫要塞。雨季一開始,英軍就撤退了。
5月,馬赫·班都拉率領緬軍橫渡納阿夫河,於17日在拉木附近擊潰英軍。引起加爾各答和達卡一片慌亂。
然而,緬軍獲悉英軍在仰光登陸,便不再進攻,而匆促回師增援國內駐軍。
5月11日,英軍登陸兵在仰光登陸,使緬甸政府措手不及,從而輕易地攻占該市。緬軍據守仰光以北陣地,將仰光的敵軍登陸部隊封鎖在市內。夏秋兩季,仰光地區一直處於激戰之中。英軍在其他地段占領了緬甸大片領土。
1824年底,緬軍轉入進攻,但在12月5~9日期間仰光附近的戰鬥中遭到重創。英軍得到增援後,於1825年4月1日強攻達努彪要塞,緬軍被迫撤退。
此後,雙方均未主動出擊。10月2日開始談判。英方的要求激起緬方的義憤,緬軍於是發起進攻。緬軍雖獲得幾次局部勝利,但最後仍遭失敗。
12月30日恢複談判。
1826年2月24日締結和約。根據條約規定,緬甸不得幹涉阿薩姆、卡恰爾和賈伊蒂各公國的內政,南部的若開區和丹那沙林區劃歸英國,同意償付100萬英鎊的賠款,接受英國總督到任視事,簽訂緬英通商條約。
第二次英緬戰爭的起因是英國分艦隊進行了挑釁活動。這支分艦隊借口保護仰光英商的利益而掠走了一隻緬甸商船,炮擊岸防工事。
同時,還向緬甸政府提出最後通牒,要求對方再作更大的讓步。在遭到緬方拒絕後,英軍於4月5日從海上炮擊馬塔班港。英軍的炮兵占絕對優勢。雨季過去後,英國高德文將軍統率的“阿瓦”加強集團軍開始溯伊洛瓦底江而上。
10月9日,英軍攻占卑謬,但隨後又退回仰光,原因是作戰計劃規定隻占領下緬甸。
因此,這次戰爭實際上不是以媾和,而是以休戰結束的。第三次英緬戰爭是英國又一次進行侵略而引起的。為了徹底兼並緬甸,英國利用英商貿易公司就緬甸政府處以罰金問題提出控訴作為發動這場戰爭的口實。
10月22日,英國向緬甸政府提出最後通牒,要求賦予英國監督緬甸外事活動的權力。緬方接受了這項要求。
盡管如此,預先部署好了的英軍還是發起了進攻。
11月14日,英軍占領明赫拉邊防炮台,直撲緬甸首都曼德勒。緬甸正規軍抵擋不住在數量和裝備上占有優勢的英軍。
11月28日,英軍開進曼德勒。
1886年1月1日,緬甸被宣布為英國領地,作為一個獨立省劃歸印度。為了反擊英國的奴役,緬甸境內開展了反對占領者的遊擊戰爭,直至19世紀末才被英國人鎮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