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鴻逵受到“彈劾”,“寧夏王”的威風早已不複存在,在台灣處境越來越艱難,後果更不堪設想,即謀出走之計。先以劉慕俠看病為由,將劉遷往香港;隨後又借口去香港看望病人,向陳誠請假,遂一去不返。之後,又多虧陳納德幫忙,向國民黨外交部駐澳門辦事處為馬鴻逵領得“中華民國護照”6份,再電美國國務院給予簽證,於1950年10月離港飛美,在洛杉磯市郊購置房屋居住,並辦一個牧場,用他自己的話說:“以養雞養馬聊資生活。”
此後,馬步芳被台灣國民黨當局任命為“駐沙烏地(即沙特)阿拉伯國大使”。馬鴻逵對此憤憤不平,曾對人說,他有兩點不如馬步芳:一是對共產黨下不了那樣的毒手;二是沒有馬步芳那麼多黃金,不能搞“黃金外交”。其實,二人不過五十步與百步之差,都用不著自謙或自詡。但兩人由於權位之爭,結怨已深,如果說在有共同敵人——共產黨解放軍的時候,不得不共同對付的話,那麼,逃到國外之後,情況有了變化,則二人之間的矛盾就更為突出,舊怨新恨,一齊發作,爭爭吵吵,鬧得不可開交。這在1962年馬鴻逵《給馬步芳的公開信》中反映得很清楚。此事的導火線是馬步芳為掩飾自己作戰的失敗,向國民黨報稱係馬鴻逵“擅自撤兵”而導致隴東的失敗。馬鴻逵則反唇相譏,說是馬繼援“未參加一人,未放一槍”即撤走。對於馬步芳的就任大使,馬鴻逵質問道:“你以‘撤職查辦’待罪之身,居然發表為駐沙烏地阿拉伯國大使,不但‘撤職議處’未見下文,且官升一等,令人驚異不置(止)。你榮任大使,固然躊躇滿誌,試問你與你同時被李宗仁所‘撤職查辦’的我,又將置於何地?……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何以厚於此而薄於彼呢?”這些話當然是直接責問馬步芳,實際也在為自己的委屈而發泄,向國民黨喊冤。而且他還對比馬繼援出任高職而抱怨說:“小兒敦厚、敦靜等,於役軍旅,不無汗馬微勞,何以一在台北,窮至無米為炊。次子敦靜早經總統批準來美就醫,則辦理手續需時八個月之久。”他還在此信中揭露馬步芳的醜史,說他“目不識丁,十句中國話也難說得清楚。且淫亂成性,罔顧倫常”。
1970年1月14日,馬鴻逵病死於洛杉磯。據說:“臨危猶囑其夫人劉慕俠女士,務歸葬骸骨於故國。”在以穀正倫為主任委員的“馬鴻逵先生治喪委員會”的治喪委員156人的名單中,有馬步青、馬繼援的名字,卻沒有馬步芳的名字。可見二人結怨之深,最終也未能釋然。
馬繼援在台灣被任為“國防部辦公廳主任”,後為國家安全局中將顧問,也是閑差。馬呈祥被派往金門前線任澎湖防衛司令部中將副司令官。總的說來,離開家鄉的人,大多懷念家鄉。馬步芳之妻自出國後,每與人言及家鄉之事,總是流淚不止,馬步鑾曾對人講,如能回青海,就是吃土豆也比國外好。他們思國懷鄉之情,是值得同情的。曆史在前進,祖國一定要統一。“愛國不分先後,統一祖國,人人有責。”中華民族的子子孫孫,必將結束長期分離的痛苦,在新的曆史進程中重新得到全民族的大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