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3章 作戰平台(1 / 1)

“平台”一詞是從英語PLATFORM翻譯過來的,其本義當“台”講。譯為軍事意義上的“平台”時,含義更為廣泛一些,除保留“台”的本意外,還可理解成基礎、載體或者器具等。“平台”按高度可分為地麵、空中、太空平台3類。所謂“地麵平台”,包括三角架、遙感塔遙感車(船)、建築物的頂部等;所謂“空中平台”,包括飛機、飛艇、氣球等在大氣層中飛行的航天器,而所謂的“太空平台”,包括人造衛星、載人飛船、航天飛機或者探空火箭等外層空間飛行的航天器。所謂作戰平台,是能供武器裝備執行作戰任務的處所、載體或者器具的總稱。根據擔負使命的不同,作戰平台又可以區分為偵察平台、發射平台等。例如在海灣戰爭中使用的戰斧式巡航導彈,既可以從核潛艇上發射,也可以從巡洋艦、驅逐艦或者戰列艦上發射,所有這些能夠發射巡航導彈的艦船,統稱為巡航導彈的海上發射平台。

有必要說明,一種武器裝備究竟放在什麼樣的平台上,一看需要,二看可能。同樣是巡航導彈,從核潛艇發射,顯然比從水麵艦艇發射更容易實施突然性。同樣,一架視角為20度的照相機,裝在3000米高的偵察飛機上,一次可以拍攝1平方千米的地麵,如果放在300千米高的偵察衛星上,一幅照片囊括的範圍可達10000平方千米。所以,在加速發展武器裝備的同時,必須積極研製與之配套的新作戰平台,這樣“英雄”有了“用武之地”,才能顯示出更大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