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 他山之石攻玉的張光直(3)(1 / 3)

張先生寫這本書具有雙重目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用本書)力求證明:如果我們能夠跨出傳統的專業局限,這對於古代文明,至少對古代中國文明的研究大有裨益。這個觀點正是我近十年來反複強調的”。張先生此書的另外一個目的,或者說他提出了一個新的觀點就是,“提供一個基本的視界,從性質和結構兩個方麵對具有強烈政治色彩的古代中國文明進行觀察”。而在“代後記”裏,實際上就是張先生在它處的一篇稿子(《連續與破裂:一個文明起源新說的草稿》)裏,他繼續闡述了這一觀點,即“中國古代文明的一個可以說最為令人注目的特征,是從意識形態上說來它是在一個整體性的宇宙形成論的框架裏麵創造出來的”。他引用F.W.Mote的話說:“真正中國的宇宙起源論是一種有機物性的程序的起源論,就是說整個宇宙的所有組成部分都屬於同一個有機的整體,而且它們全都以參與者的身份在一個自發自生的生命程序之中互相作用”。張先生認為,中國古代的這種世界觀“顯然不是中國獨有的”,“基本上它代表在原始社會中廣泛出現的人類世界觀的基層”,“當我們向東穿過太平洋而找到許多在同一個宇宙觀基層的上麵和範圍之內建造起來的新大陸的文明時,上麵這件事實的重要意義便看得更為清楚”。為之張先生舉了美洲印第安人的薩滿教的例子。在張先生論述中國文明在美洲印第安地區的“適應性”時,可能這個“適應性”近似於“同源性”。但張先生在書中確實沒有明確顯現出中華民族獨立自生的觀點,隻提出謹慎的證據,沒有急於給出“全球同源”的匆忙結論。由於對於中國的文明起源整體是比較猶豫的,而其懷疑點恐怕都糾集在商朝這裏。在同篇“破裂性”一節中,張先生說:“中國文明當是由中國所代表的政治程序而自古代亞美基層發展出來的許多古代文明中的一個”。在接下來的篇章裏,張先生繼承了李約瑟的理論,提到了歐洲的文明是以城市為文明標誌的,城市代表了藝術和優雅,但是中國的文明更替卻是以政治中心為文明發展標誌的。所謂“破裂”,張先生顯然是指西方理論適應性上的“破裂”。

書正文的一開始張先生就提出了史前史“重建”的問題,並且說這個“重建”可根據兩重資料,一是“神話傳說”,二是“考古資料”。“文明以及與其形影不離的政治王朝是如何在古代中國興起的”這一重要問題,張先生的結論是:“中國文明演進之所以同王朝相伴隨,是因為這裏也同其他任何地區一樣,文明不過是社會少數人,即王朝積累財富的體現……財富積累需首先憑借政治權力的行使來實現;而政治權力在中國的成長,又為幾個有著內在聯係的因素所促動,它們是:親族層序係統,統治者的道德權威,武裝力量,對神與祖先溝通的獨占(如借助祭祀、藝術和文字運用等手段),以及對財富本身的獨占。”不過,對於這個文明發展的動力,張先生似乎還有別的顧慮:“討論‘中國文明的起源’的另外一個大的課題便是它如何形成的?從‘文明’以前到文明階段要有一個發展的過程,現在的問題便是這發展的動力。在過去主張中國文明是外來的時候,這個問題是很容易回答的,但現在既然沒有人再作這種主張了,問題的解決便複雜化了。”在書中,張先生隻是依賴神話傳說與考古論證他的理論,對於其他資料,比如民俗等沒有涉及。

書中論述道:“在王族發展的某一個階段,會產生某種需要,得讓族中一位男子離開王都,到外地去建立新的城邑。”張先生提出了他的一些看法。他認為分家出去的兄弟會有三個原因:減輕人口壓力,開墾新的土地,戍守邊疆。他們可以帶走的東西包括:“(1)氏族的關係和徽號;(2)屬於一個或幾個氏族的數群宗族成員,他們既是農業、手工業勞動者,也是兵士的來源;(3)對於新領地的管轄權;(4)標誌新政治單位的新名稱;(5)保證他同大宗的儀式聯係得以延續,並作為他新獨立地位象征的儀式符號和道具。他將在新領地中建立新的廟宇,最後還要把自己的牌位放進去,以作為新宗族創立者的標記。於是,一個新的支係開始繁衍。作為次一級的宗族,它必須對自己原來所屬的大宗表示恭順。……這種分化過程還會重複,從而形成第三級、第四級和以下各個支係。”

夏商周曾經有血緣上的聯係,所以這幾家後來才可以“理直氣壯”地改朝換代。這幾家後來很可能也中途加入了另外的政治勢力,包括“國內”的、“國外”的,並且通過婚姻形式來完成——古代的婚姻確實有很大的自由,但那是針對普通人的,具有最高權力者的婚姻向來都是有嚴密考慮,尤其是牽涉到王子身份確立的時候。三代時期能夠找到兄弟姐妹之間的婚姻例證。三代時期的王室婚姻是一個重點研究項目,張先生在書中略有敘述。其中之一說到周文王之母疑為殷女。“帝乙歸妹”,很可能又說明了帝乙把妹妹嫁給了文王。中國另外一個國學大家王國維特別推崇《詩經》的真實性,《詩經》裏有關這段往事是這樣記載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曰嬪於京。乃及王季,維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王季”乃文王之父,周文王的母親是殷人無疑,看來殷、周的和親是肯定的了。張先生提到中國古代很可能流行著雙方交表婚製,“即一個男子可以娶父親姐妹的女兒或母親兄弟的女兒為妻。這種婚姻習俗最重要的證據是周代文獻中保存的親屬稱謂製”。他指出,除了宗族勢力之外利用道德來強化古代的政治力量。中國古代一直是道德社會,這個道德是一種有效的黏合劑,牢牢地把中國的社會維係了近3000年。中國的道德意識是從周朝開始明顯納入政治體係內的,西方則是以宗教來挾持政治,這是兩個文化體係的根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