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悉他人的需要
在宴會現場,要想認識和掌控他人,除了從一些表麵現象入手外,最重要的是應當了解他人的動機指向、思維形態、行為方式、情感、狀態及其變異,而了解這一切的入口就是認識他人的需要。人的需要就是人的本性,你有自己的需要,同時與你交往的人也有他自己的需要。既然人不能“獨生”,交往是雙方共同的事情,交往的成功與否也就取決於雙方的需要是否協調。
那麼,人到底有些什麼需要呢?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把人的各種需要分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實現需要、認識和理解需要、美學需要等7個層次。
1.生理需要
這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最基本、最原始的需要。包括饑渴、性、睡眠、溫暖、蔽身之所等。這些需要是最強烈的,沒有它們,我們就不可能關心其他的事。
2.安全需要
一旦我們的生理需要被滿足了,我們緊接著關心的就是安全,包括心理上的安全期望和生理上的安全感。諸如安全、穩定、依靠、保護、避免驚嚇和焦慮及煩憂之苦,對建設、秩序、法律、限製等的需要。我們對安全的關心可以從住所、服裝,以及防寒和避暑等需要中反映出來。
3.社交需要
我們在群體中的身份滿足了一種歸屬、被接納和結交朋友的需要,包括擁有朋友、愛人、妻子、丈夫、父母、子女,等等。社會需要是指對感情和歸屬兩方麵的需求。
4.尊重需要
即人們希望得到高評價,包括力量、成就、分寸感、待人處世的能力與信心。包括獲取名聲、威望、地位、榮譽、權力、認可、注意、重視、尊重以及被他人欣賞的願望。
5.自我實現需要
即發展自我,發揮個人最高才能,做一切力所能及之事的需要。比如,婦女通過教育子女來當個好媽媽,運動員通過比賽獲得好名次,等等。
6.認識和理解需要
認識和理解是自我實現的一個重要表現,要求係統化地認知世間萬事萬物,包括求知欲、了解、解釋和理解等。
7.美學需要
即人對美的深層需要,是人最高級的需要。所有的人都需要使自己周圍的事物符合自己的審美情趣。
在宴會中,要想贏得你周圍人的好感,就必須時刻留意他的興趣、愛好,明白他的意圖,理解他的心思,這樣才能投其所好,“對症下藥”。然而,對手的意圖往往捉摸不定,必須下工夫掌握他的心意,揣摩他的心理,然後盡量順應他,甚至還能搶先一步,將對手想說而未說的話先說了,想辦而未辦的事先辦了,把他樂得美滋滋的。自然,他給你的回報也是沉甸甸的。
了解人際交往共同的心理原則
盡管參加宴會的每個人的交往動機、要求和期望差別巨大,但仍然有共同的心理原則可言。心理學家總結出了以下4條社會交往的心理原則:
1.交互原則
大量研究發現,在飯局上,人們交往的基礎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與相互支持。因此,社會心理學家指出:人們在飯局上交流,必須遵循交互原則。
古人言:“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社會交往中,喜歡與厭惡、接近與疏遠是相互的。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地喜歡和接納另外一個人,被別人喜歡和接納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我們也要喜歡、認可和支持別人。
為什麼會存在這種交互原則呢?心理學家研究發現,每個人都有維護自身心理平衡的本能傾向,都要求社會交往關係保持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和適當性,並力圖根據這種適當性、合理性解釋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在這種本能傾向的作用下,當他人做出友好姿態以示接納和支持我們時,我們會覺得應該對別人報以相應的回答,進而產生一種心理壓力,迫使我們對他人也做出相應的友好姿態。否則,自己以某種觀念為基礎的心理平衡被破壞,我們就會感到不安。
2.功利原則
在飯局之上,更多的時候我們需要保持交往的平等性,即把握功利原則。此處的功利包括金錢、財物、服務,更包含著情感、尊重等。換句話說,人們都希望在交往中有所收獲,例如希望在交往中獲得支持、關心、幫助、感情依托,等等。那些得失相當,或是得大於失的交往關係,我們就傾向於建立和維持它;那些無所得的社會交往、不值得的交往關係,我們就傾向於逃避、疏遠或終止它,否則我們無法保持心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