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加索是我多年崇拜的英雄(落筆寫“英雄”二字時,我斟酌了好久,不是對他的信仰動搖,而是覺得“英雄”這個磨損得十分圓潤的詞,不足以準確地顯示出他的氣質與成就)。他是個人類藝術史上奇特的偉大的叛逆者和創造者他—麵創作,一麵毀滅,常常是首先毀滅他自己,對他的生的評價毀譽都十分令人震懾。有人把他罵成魔鬼,有人將他奉為神靈。他的生命以及他的繪畫常常是四分五裂變幻莫測的。他的悲劇性的絕望到憎惡世界的晚年,最能真實地顯示出20世紀的真實麵孔。有論者甚至說,畢加索全部創作是20世紀的自傳。你敢在他最後一幅自畫像前停倒一分鍾嗎?他拷問你的靈魂呢!
從畢加索談他的創作體驗的文章,我得到深深的啟迪:
他告誡從事藝術創作的人,創作僅僅止於探索,甚至是苦苦的探索,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探索中有新發現才能真正進入具有新意的創作境界。我理解畢加索說的“發現”所包含的內容。發現就是生命探觸到、升華到一個對自己陌生的新奇的意象之中,如布羅斯基的那匹黑馬,如裏爾克的《豹》,如愛倫·坡的《烏鴉》,如艾青的《魚化石》。發現與創造在寫作時是無法分開的,幾乎是同義語。如果沒有發現,談不上是真正的創造。不論是發現還是創造,對詩人或藝術家來說,都是第一次的到達與獲得,決不是重複或單純的增加一件不錯的作品。畢加索的《和平鴿},正是一個巨大的、用翅羽覆蓋和撫慰人類世界的詩的意象。畢加索的所有作品,他都認為是自己的發現和創作。有些寫詩的人對自己的詩也持這種看法,認為是“空前絕後”了。但是冷靜地思考一下,從人類的文化曆史看,這些“發現”與“創作”,也依然是一種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