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哈是翻譯理論家,同時也是一位文化理論家。他從文學理論這門學科之中借鑒了文學係統的分層概念,然後又對翻譯在不同的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進行細致的考察,並從中搜集數據,用以描寫文化的整體分層係統。為此,他甚至獨創了“分層係統”這個術語,用其指稱社會內部由各個相關係統組成的整個網絡,同時還發展了“分層係統理論”,想盡力解釋特定文化內部各種各樣的“寫作”(包括中心的經典文本和最邊緣的非經典文本)。雖然他的研究重點是要分析相互碰撞的各個文學結構其係統之間業已存在的各種關係,而且翻譯文學也隻是其整個研究係統的一部分,但這部分並不處在邊緣,因為通過他的研究已經證明,由於某一特定的文學“分層係統”其所處的時代、所具有的影響力和穩定性有所不同,因而翻譯文學所發揮的功能也有所不同。佐哈的譯學體係非常嚴密,其中包含了許多如今為人所熟知的一些概念,如“係統”、“各文學係統不同的分層結構”、“陌生化之為文學曆史意義的測度手段”以及“文學突變”(literary mutation)和“文學進化”等。其關於“分層係統”的定義包含了文學、準文學和文學外部這三種結構,因此所謂的“分層係統”這個概念便無所不包,可以涵括某一特定文化內部處於中心和邊緣的所有的文學係統。由於引入了這種曆史視野,佐哈的譯學體係遂得以在曆史詩學的框架以內持續發展。隨著這種研究的愈益深入,佐哈也對“分層係統理論”有了更好地了解。在他以前,所有的分層係統模式都無一例外地將譯本劃歸為次級係統,而佐哈所提供的數據卻表明這種分類還差強人意,不太準確。比如,像英美和法國這些曆史更為悠久的強勢文化其分層係統與以色列、比利時和荷蘭這些相對年輕的小國家肯定有所不同。前者由於自身傳統其曆史非常悠久,長期“自給自足”,因此更傾向於放逐翻譯文學,將其趕至社會的邊緣,而後者由於原因正好相反,因此卻可以使翻譯在社會文化係統中占據中心位置,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依據這個觀點,在大量考察研究的基礎之上,佐哈隨即勾勒出了三種社會情形,認為在這三種情形之中,翻譯可以占有一席之地:(1)民族文學還很“年輕”,正處在發展之中;(2)民族文學處於邊緣,抑或很弱,或者兩者兼備;(3)民族文學正經曆著危機或正處於轉型期。在佐哈看來,以色列民族文學和19 世紀的捷克文化就屬於第一種情形。在這種情況之下,翻譯的角色主要是可以滿足年輕的民族文學的現實需要,因為借助於翻譯即可以用新興的民族語言去應對各種不同的“寫作”。此時,翻譯及翻譯文本所充當的角色其實就是用於填補民族文化的形式抑或文本“真空”,以應付該民族因為相應形式或文本的空缺所產生的文化沙漠現象。第二種情況與此類似,因此譯本不光是新觀念“進口”的重要通道,也是本土作家賴以模仿的寫作形式。第三種情況與60年代的美國文化有些相似,當時傳統的文學模式已經無法給予新一代作家以新的刺激,於是便轉向別處尋求新的觀念和新型的創作形式。置身於這樣一種文化場景,無論是成名作家還是新一代的先鋒派都埋首翻譯,並且通過翻譯為本土文學係統引入新的文學和創作元素,而這些元素倘若是“生不逢時”,是不可能出現在這種強勢文化係統之中的。但是,反過來,如果上述三種社會條件正好相反的話,那麼翻譯及其文本就會“退場”,直至退到社會文化係統的邊緣地帶。即使是翻譯尚還“苟且偷生”,也隻能“仰人鼻息”,唯強勢文化及其分層係統馬首是瞻,當然更不可能居於中心,“激揚文字”,揮斥方遒。沿著這個思路,佐哈又分別從以下兩個方麵入手探討了在不同的文化係統中譯本與文學分層係統之間的關係:(1)宿語文化以何種方式選擇待譯文本;(2)翻譯文本由於與其它語言係統發生關係,那麼它又是如何接納某些標準和功能的。關於第一個問題,佐哈的研究表明,宿語文化麵對待譯文本所采用的選擇方式完全是由該文化分層係統當時所處的各項曆史條件所決定的。待譯文本之所以得以選定是因為它們與該文化分層係統所需要的新形式具有可比性,利用這些譯本以及與這些譯本相攜而來的新形式,該文化即可具有完整的、動態的、同質的文化新身份。假如宿語係統中還存在著某些文化“真空”,那麼能夠提供這些缺項或功能元素的文本就會被引進這種文化,以使該係統能夠以動態選擇的方式得到豐富和發展。如果不是這樣,則宿語文化就會保持這種“缺損”的狀態。如果某一個係統的確開始僵化了,那麼翻譯又會重新介入,同時向經典的中心移動,為這個係統輸入創造力,並提供某種刺激使其能夠繼續保持生存和發展必需的活力。關於第二個方麵,亦即譯本對於特定文化翻譯標準的影響方式這個問題,佐哈的觀點是當翻譯或譯本占據民族文化中心位置的時候,譯本與源文本之間的界限即會“模糊”放大,相應地,翻譯的界定亦會隨之更加隨意,甚至會發展到連譯作、仿作和編著也一並包括在內的地步。由於譯本會受製於某種語境,而這種語境又要求譯本發揮自己的功能,為宿語文化引進新作品,同時改變現存的各種關係,因此譯本就會傾向於更細密地再現原文形式以及相應的語篇關係。譯本能否與宿語文化融合,關鍵在源語文本其形式是否過分乖張而與宿語文化格格不入。假如經過翻譯的再創造,新的文本比較成功,那麼它就會傾向於發揮主流文學的功能,從而使雙方受益。假如翻譯活動在某一個特定的分層係統中隻能居於比較次要的地位,則譯者為譯本尋找生成模式所作出的各種努力便會化為另外一種結果,即所生成的譯本隻會與宿語文化中現成的審美標準耦合,而付出的代價卻是會犧牲掉文本“本真的”形式。比如,根據“分層係統理論”,19世紀英美各國基於阿諾德(Matthew Arnold)模式所進行的翻譯(比如Rossetti、Longfellow 和Fitzgerald 等人的翻譯)特別強調“忠實於”原文及其相應的語篇關係,其功能應與宿語文化中的主流文學相差無幾,而一些現代翻譯(比如《聖經》翻譯和劇作調適)卻偏愛巴斯涅和奈達所提倡的模式,喜歡找出現存的各種形式,使其在宿語文化中以等值元素的形式發揮自己應有的功能,可是這種類型的翻譯隻屬於次係統,可以強化現在占主導地位的審美觀(如現代派),卻不會引進任何新的觀念或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