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翻譯規範與文化限製:圖瑞對傳統語言學與文學藩籬的超越(1)(1 / 2)

20世紀70年代西方譯學研究的重點主要還是文本的實證研究、翻譯過程的描寫以及文學翻譯本身,跨學科合作與跨文化視野以及文化轉向尚有待於80年代。不過,以色列學者圖瑞(Gideon Toury)在這個領域所作出的獨特貢獻卻是其重要的理論淵源。借此,圖瑞本人也為現當代譯學研究的學科發展作出了曆史性的貢獻,因而值得我們在此進行一番較為深入的討論。

圖瑞的研究工作可分為兩期:第一期自1972年至1977年,主要與佐哈合作,采用“分層係統理論”框架對1930-1945年間影響外國小說譯入希伯萊語的諸多文化因素進行係統全麵的社會學研究,其代表作是《翻譯規範與希伯萊文學翻譯》【6】;第二期自1975年至1980年,其理論範式仍然是“分層係統理論”,但已提出自己的理論主張和相應的理論假說,主要根據自己從“田野作業”中所采集到的資料數據致力於建立一種全新的翻譯理論,二者之間已有明顯區別。圖瑞早期的“田野作業”主要涉及到小說翻譯,時間跨度15年,研究重點是英語、俄語、德語、法語和意第緒等語種文學的希伯萊語翻譯,研究參數包括翻譯的作家數、每一位外國作家的作品翻譯數、譯者數以及出版者的數量等。其目的在揭示整個翻譯過程所涉及的“實際抉擇”,希望借此發現一些在希伯萊語這種獨特的分層係統中能夠支配翻譯活動的規則體係。研究發現,在這15年間,這種翻譯過程幾乎沒有表現出任何的語言變化,譯本的甑定也大致與翻譯時語言的增刪沒有什麼關係。就翻譯的整個流程而言,更多的變化主要表現在詞彙的推敲以及文體風格的再現這些問題上,其結果便是發現了諸如謹慎擇詞以求“雅化”語篇和文體這一類“語篇規則”。雖說當時源文本的選擇主要基於意識形態方麵的考慮,但圖瑞發現,出於文學或美學方麵的理由所選擇的文本和為之而相機建立的形式等值模式還是占據並形成了希伯萊文學分層係統其翻譯體係的中心地位,而且,以譯本的方式進入希伯萊語係統的這些文本在語言和功能兩方麵也隻是與源文本部分等值,但宿語(target language)文化還是將它們作為譯本予以接受,讓其在本土文化占據了包括中心到邊緣在內的幾乎所有位置。這其中的原因,在圖瑞看來,倒不是因為譯者對源文本內部的語篇關係漠不關心,而是因為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想在宿語文化之中創造出一些“可以接受的譯本”。顯然,正是這種目的論自然而然地決定了譯者對源文本的抉擇,而整個翻譯過程所發生的各種變化無疑也是宿語文化係統實施滲透的結果。這種翻譯理論的特點是以“作者—源文本/譯本—讀者”構成一個闡釋循環,形成一種闡釋模式,對於這種抽象的理想模式,圖瑞後來漸漸產生懷疑,因此他毅然摒棄了翻譯傳統的“應然”定義,由這種形而上學的理論關注轉而探討現實的文化語境之中所存在的各種現實譯本,從而與佐哈“以源文本為終極取向的翻譯模式”徹底決裂,漸次推出了自己的“功能—動態等值模式”(functional-dynamic)。圖瑞認為,前此的各種理論就翻譯等值所提出的語言學定義雖然也體現出了某種進步,但仍然沒有脫離源文本的終極取向,無一例外地都具有“命令”或“規範”性質,因為這些模式隻承認所謂“正確的示例”或具有“範型”意義的演示【7】,所以尤其追求譯文的準確和宿語文本恰倒好處的契合與等值。根據這些模式,考量譯文的好壞就自然以譯文與原文之間的契合度(degree of correspondence)為標準,所采用的方式則是試圖重建原文所有“相關的”功能特征(無論是語言學還是純文學的特征均皆考慮在內)。因此,傳統的翻譯理論對於翻譯所作出的種種要求都被想當然地推給了源文本,認為正是源文本決定了翻譯標準和各種相關的要求,其結果便是翻譯標準和相關要求的理想化,因而具有深刻的片麵性。這些模式以“片麵、自足圓滿或抽象的認同性”為理論基礎,也很強調對“等值”的言語行為作出“精當”的闡釋,對此,圖瑞表示堅決反對,卻將自己的模式建立在“差異理論”的基礎之上,從理論上假定各種語言之間一定存在著結構差異。【8】同時他還將翻譯定位在以下兩極之間:一是由“宿語文化整體接受性”所構成的理論假說極,一是由“譯本對應於源文本的完整契合度”所構成的功能—動態對應極。而翻譯之所以就處於這兩極之間,其原因在圖瑞看來主要是因為:一,由於任何一種翻譯都會涉及新信息的傳輸引進並使宿語係統“陌生化”,因此,沒有任何一種翻譯可以完全為宿語文化所接受;二,由於宿語文化規範會導致源文本的結構轉移,因此,沒有任何一種翻譯可以與原文完全契合。顯然,圖瑞是從宿語文化的角度來看待翻譯問題的,據此,他認為所謂翻譯等值並不是一種理論假說抑或人為的理想,而是一個可以驗證的事實。源文本和宿文本之間所存在的實際關係也許會(也可能不會)反映出某一種理論假說所預設的抽象關係,但是,譯本作為一種文化產品它之所以存在則是想通過在某種宿語文化之中可以接受的一種文本來替代宿語文本。圖瑞的理論模式滿足於確認產生譯本變異的各種原因,接受譯本而不對譯文處理手法的正確與否作出任何判斷,認為隻需從譯本所處的語言—文化語境的內部對其進行分析,即可了解整個翻譯過程,因此,他的理論十分圓滿,可以渾然一體。圖瑞辯稱各種譯本本身並沒有什麼“固定的”身份,由於時刻受製於各種不同的社會與文學語境因素,因此可以認為它們有“多重身份”,當然這還要取決於在特定的時間以內可以控製翻譯抉擇過程的各種力量的大小強弱。與那些堅持“翻譯等值一元觀”的模式不同,他的理論框架卻另辟蹊徑,從維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istein)那裏借來了“家族相似”(family of resemblances)這個概念,用以說明“源”文本包含不同族群的屬性、意義和可能性這種網絡現象。在維特根斯坦的體係中,“家族相似”這個概念主要是指一個家族的各個成員之間必然存在著某些相似點,這些點交相重疊暗合,但是在這些成員之間並不存在一個實體化的共相,即是說沒有一個特征能像本質主義所理解的那樣可以在家族成員之間劃出一條畛域分明的界限。這個概念的實質是在承認家族成員具有相似點的基礎之上,進而否認在家族成員中存有一種能在各個成員之間劃出一條清晰界限的共同本質,否認存在一種能夠判定家族成員區別的共同標準。【9】據此,圖瑞認為,所有的譯本都會在各種屬性/意義族群中采取揚此抑彼政策,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謂“正確的翻譯”這樣一種本質規定。【10】這樣,圖瑞就成功地超越了傳統“翻譯誠信觀”(faithfulness to the original)的曆史局限,將原來一味依附原文並借以判定譯本高下的模式予以升華,打破了原文與譯文之間“單一無間的關係”(single and unified relationships),同時引入文化—社會參數並對原有的模式進行改造,從而拓寬了譯學研究的範式背景,使“翻譯”從此成為一個相對的概念,讓其受製於曆史和“稱之為文化的那種符號網絡”,並時時依賴於這些曆史與文化力量的此消彼長。與此相適應,則翻譯理論的作用也應發生變化,原來為建立某種體係以對譯品作出評價所進行的探索將不複存在,代之而起的將是某種模式的建立,這樣才會有助於解釋確定翻譯終極文本的某種生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