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作為一個術語,應是概念、過程與結果三者的統一。以概念而論,因視野與立場的不同,曆來聚訟紛紜,難有定論,有人為之沮喪,認為這有礙於翻譯科學的建立,卻不知這正是探索真理所應付出的合理代價。定義本身尤如劃地為牢,此概念的建立必以犧牲他概念為其基本前提。定義者相互定位不同,立場迥異,視野難以融彙,自然就會“古今語殊,四方談異”。明智的做法應該是讓雜說並陳,各從一個側麵反映翻譯概念的本質。
翻譯當然也是一種結果抑或目的的產物。尤如因果鏈的兩端,一頭連著文化交彙的“因”,而有源始文本的輸入,一頭連著文化融彙的“果”,因而有終結文本的輸出。翻譯活動完畢,文化移入即已開始,不妨將這種結果看成是一種開放的文本,見仁見智,以應文化滲透之需。靜態的默察與推敲無益於譯本吐納卷舒,有時一個小小的錯誤倒能點化出文明常態,美麗而深永。
但翻譯更是一個過程,一個動態的認知與闡釋過程,這個過程十分複雜,涉及到許多不同層次的處理手段,由低到高,由表及裏,自成體係。在翻譯過程中通常遵循的是“自下而上”的認知程序,闡釋抑或翻譯者首先對單個的、低層次的語言單位進行解碼,然後漸次而行,直至較高層次的語言單位,在積累了一定數量的信息之後,再對原文從小到大各種語言單位的含義進行重建,並借此校正譯者對原文含義的理解,同時修正、充實譯者已有的相關知識,這整個過程以被動解碼為其主要特征,譯者麵對源始文本,所使用的處理手段層次越低,被動性就越強。一般而論,在這個動態的認知過程中,闡釋主要在三個層次上發生:一、詞彙含義;二、句法或語法含義;三、文化價值含義。譯者大致按以下幾個程序處理原文:一、詞彙解碼;二、句法解碼;三、邏輯解碼;四、文化價值解碼。較低層次的手段主要用於解碼以獲取信息,較高層次的手段主要用於價值評判以處理信息。翻譯闡釋常見的毛病是過度地依賴解碼手段,始於解碼止於解碼,總是陷於被動,而形成惡性循環,不能上升到高層次的階段去進行主動的闡釋,憑借信息的處理手段,以價值評判驅動認知過程,掘出源始文本的微言大義。
顯然,將翻譯視作一個動態的認知過程,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已有的研究從不同的角度切入翻譯課題,成就顯著,本文旨在強調上述觀點,並引入文論模式作為觀照手段處理文本(詩歌)信息,想對譯學研究不無裨益。
一
文學批評有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麵,對應於翻譯認知過程的獲取信息與處理信息兩個階段。理論由原則體現,實踐由模式實施。闡釋者當熟諳各種理論原則,能操持文論模式的大刀擘肌析理,而不流於浮光掠影,淺嚐輒止。文論的好處在可以提供比較權威的闡釋模式,讓譯者從中享用文化資源,掘出共享價值體係,從而對源始文本做出合乎理性的判斷,而不囿於淺見陋識。文論模式亦有所長,長處在可以使譯者手持利刃披掛上陣,不致坐而論道,卻代之以實際批評,憑借動態闡釋據以主動解碼,重建原文含義。
以文論模式驅動翻譯認知過程究其實質是一種理性的把握,截然不同於前批評的被動反應,完全靠個人悟性、感覺或感情來體認作品意義。這種反應尚未經過理性的過濾,純粹靠直覺驅動,其前提是個人經驗以及這些經驗經過心理積澱所形成的“認同主題”。當然,這種憑悟性所做出的直覺反應亦有別於以獲取信息為目的的被動解碼過程,這個過程著眼於源始文本的詞彙與句法含義,始於解碼止於解碼,僅僅是一種知性活動,尚未訴諸理性。倘若能將這三種認知手段予以整合,形成一種互動係統,則翻譯闡釋既可打入文本進行深度透視,又可以進行全景掃描,讓文本的無限風光盡收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