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研究的對象(1 / 1)

哲學是一門學問,但這門學問到底是研究什麼的呢?說到這裏,我們會驚奇地發現,哲學研究的對象竟然是無法定義、無法言說的東西。

比如,在中國古代,哲學研究的對象是“道”。那麼,“道”又是什麼?老子在《道德經》中說:“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說,“道”一旦被定義,被說出來,就不是“道”了。

說了半天,我們仍然丈二和尚摸不著頭,對哲學研究的對象仍然不明不白。而這,正是哲學的抽象之處。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談論一個東西,定義一個東西,總是結合著其他東西來談論的,否則,這種談論就沒有意義。比如,我們說“這是一條狗”,正是因為我們能夠將它同其他動物區別開來。正因為狗不是貓,不是豬,不是馬,不是牛……我們說“這是一條狗”才有意義。假設世界上僅僅有狗這麼一種動物,我們說“這是一條狗”,別人肯定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用莊子的話來說,凡是可以談論的,可以下定義的,都是有“對待”的,即都是可以和其他東西放在一起進行比較的。可是,哲學研究的對象則都是“無待”的,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和它放在一起進行比較,所以無法規定、無法定義。當年,有人曾經質問馬克思:“永恒是什麼?”馬克思則反問道:“那你先要告訴我永恒之外還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