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回溯西夏人繼承的巫術傳統(1 / 1)

西夏的黨項羌人有著極為悠久的曆史,它是由先秦時期的古羌人發展而來的。傳說古羌人為炎帝之後,與中原華夏同源異流。《國語·晉語四》:“昔少典娶於有氏,生黃帝、炎帝。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薑水成。成而異德,故黃帝為姬,炎帝為薑。”古羌人的原始社會,與中原華夏民族的原始社會,曾經較長時期是處於相同的時間、空間之中的,它們的精神世界頗多相通之處。就巫術信仰而言,其萌發與發展的規律,也應是相同的。至今,我們所了解到的中國巫術早期的史料,大都很難明確是古羌人或是華夏人所有。筆者以為,它們對於描述古羌人或華夏民族的巫術信仰,基本都是適用的。就此而言,西夏黨項羌人繼承了悠久的巫術傳統。

人類最初的各種巫術,都是與人類最初的社會生活緊密相關的,原始人群便是人類巫術的發明者和執行者。學界有根據地認為,中國的巫術萌芽於距今一萬八千年以前的山頂洞人時代。山頂洞人已有血液與紅色崇拜和以赤鐵礦粉對死者實施魔法的巫術活動了。他們用以裝飾並用以辟邪的護身物品,不僅有石珠、魚骨,還有兔子頭骨化石等。

大約始於距今七八千年以前的新石器時代,人類巫術活動的日趨繁榮,得以全方位發展。如人骨塗朱或朱砂隨葬(辟邪),俯身葬法(可斷絕陰陽之氣,以示服罪),二次葬法(血肉幹枯後再次埋葬,死者方可真的進入陰間),以玉石為佩物(辟邪),祭祀各種動植物或無生物的圖騰或者觸及各種石質、陶質之“祖”(男性生殖器模擬物)賦予婦女生育力(生殖崇拜),創造形形色色的神秘圖像(辟邪),以及充滿神秘的歌舞、樂器(巫術行為和意義)等。

適應社會巫術活動的需要,作為專門人才的巫師,成為社會角色之一種。

從《尚書》《國語》《山海經》等古籍載記可知,大約生活在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顓頊,因為對“夫人作享,家為巫史”(人人都可祭祀神靈,家家都有自己的巫師)這種“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司民之官與司神之官相互混雜,二者已經不能加以區別)的現象甚為不滿,“乃命重黎,絕地天通”(命令陽位的長官“重”,主管眾神天事,而命令陰位的長官“黎”,主管民人地事;從此,斷絕了地與天之間的通路)。

“絕地天通”以後,宇宙原有的秩序改變了,不僅人類再也不能上天了,天神也再也不能下地了。於是,為了溝通天、地、神、人之間的交往需要,作為特殊媒介的“巫”,便應運而生。從《山海經》的一些篇章中,可以了解人們對早期的“巫”的描述。《山海經·海內西經》說:“開明東有巫彭、巫抵、巫陽、巫履、巫凡、巫相、夾窳之屍,皆操不死之藥以距之。”開明獸是昆侖山的守護神,在它的東麵有巫彭等六個巫師,正夾著蛇身人臉的天神窳的屍體,用手裏拿著的不死之藥救治它。《山海經·大荒西經》說:“有靈山,巫鹹、巫即、巫、巫彭、巫姑、巫真、巫禮、巫抵、巫謝。巫羅十巫,從此升降,百藥爰在。”靈山那裏有巫鹹等十個巫師,他們一麵升天落地,一麵還要采集各種藥材。

看來,中國早期的巫,與昆侖山、靈山等山脈結下了不解之緣。考慮到“神山信仰”的是古羌人的精神創造成果之一,可以推知這些巫的神話,也許就正是古羌人們的作品。

從《國語·楚語下》所載記的楚昭王熊軫與楚國大夫觀射父的對話中,可以了解人類早期的巫師,是一些“精爽”(精明爽朗)者,對職責“不攜貳”(沒有異心)者,他們“齊肅”(肅敬莊重),他們“衷正”(內心純正),他們的智慧能夠使天神地民各得其所,他們的學問能夠使光照遠方顯現明亮,他們的眼力能夠洞察天地,他們的聽力能夠通曉一切。因此,神明便降落在他們身上,其男性的叫覡,女性的叫巫。

早期的巫師身兼數職,是祭祀官,是預測家,還是曆史記錄人。總之,他們是掌管社會精神世界事務的文化人。

在中國社會發展的早期(原始社會、奴隸製社會),巫術活動曾極其頻繁,巫師的地位極其崇高。殷商時,凡帝王有重大決策,都要“謀及卜筮”。而西周的高官,大都帶有“巫”的性質。自從進入封建社會後,隨著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巫術的活動空間變得日趨狹小,巫師的地位日益降低,以致最終沒落下去。

但在相對中原而言,經濟落後、信息封閉的所謂“東夷”“南蠻”“西戎”“北狄”等偏遠而遼闊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在相當長的曆史時期內,巫術活動依然有聲有色,巫師也一直享有特別的榮耀。其中,作為古羌人支係之後,以西部山川為自己民族溫床的黨項羌人,就是繼承了中國早期的巫術傳統,才造就了西夏王國朝野上下盛行原始巫術——這樣一道耐人尋味的民族文化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