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見過借屍還魂,但我見過。
我不但見過,還親身感受過,因為直到現在,我仍活在另一個人的皮囊之中。
我是個棄嬰,出生的第二天,我便被爹裝在一條破褲子的襠裏,紮緊了褲管,像拎著一頭小死豬仔,扔在了南山的河溝旁。
好在我命不該絕,一隻公狼把我銜到了山洞裏,從褲襠裏麵倒出來,見我渾身青紫,奄奄一息,魂魄十之八九已經出殼,便急匆匆跑下了山。
待它返回洞中時,嘴裏竟然銜著一具男嬰的屍首。
老狼雲山霧罩一番折騰,幫我與屍身聯通脈絡,真氣相接,隻覺得一陣行雲流水般的遊蕩,我便重新活了過來,隻是成了另一個人的模樣。
之後的時日裏,我與老狼相依為命,冷暖共知,過起了茹毛飲血,野果飽腹的獸性生活。
一天天長大後,我也時常溜下山,去找一些,或者偷一點入口之物,以及裹身衣衫,漸漸有了與人交往的機會。
這才有意無意間探聽到了有關我的事情。
據說,爹當初之所以扔掉我,原因有兩個:一是嫌我發育不正常,跟其他新生兒不一樣,渾身長滿了細長的絨毛不說,兩隻眼睛也挨得很近,幾乎貼到了一塊兒,比他他媽鬥眼還鬥眼;
二是因為有人私下裏嚼舌頭,說他不是我親爹,說我親爹壓根兒就不是個人,而是一隻狼,一隻毛發蒼白的老公狼。
這聽上去有八分荒唐,二分扯蛋,但幾年之後,有關我是狼崽子的傳聞,還果真就得到了證實。
告訴我那一切的不是別人,正是那個把我扔到南山裏的男人。
那是七月的一個下午,外麵很熱,我在山洞裏啃了幾個青澀的果子後,正倚在老狼的身上犯迷糊。
突然,老狼身上一抖,用前爪蹬了蹬我的屁蛋兒,然後又朝著洞口有氣無力地嚎叫了兩聲。
我醒過來,支棱起耳朵,這才聽到有人在遠處喊著:“毛孩……小毛孩……你出來,我有話要跟你說。”
雖然多年未曾謀麵,但豎起耳朵一聽,我就知道喊我的人是誰了,心裏就罵罵咧咧:狠心的熊人,你都把我扔了,是成心想要我的小命,這時候還有個屁話好說啊?
去他媽巴子的!
我又蜷起了身子,繼續打起盹來。
老狼站了起來,噴一聲鼻息,用嘴咬著我襤褸的衣衫,用勁往洞外拖。到了洞口,還挺起尾巴,像根鞭子一樣,在我屁股上甩打了幾下,意思是讓我趕緊出去。
我出了洞口,循著聲音就找到了小河邊,見他站在小河邊,翹首朝山上張望著。
見我走了過來,他先是一愣,驚詫地問道:“你……你就是老狼養大的那個小毛孩?”
“快說,你找我幹嘛?”
他皺著眉說:“不對吧,怎麼一點都不像呢?”
“像不像的與你有啥關係?”
“你怎麼成這副模樣了?不對……不對……一定是錯了,告訴我,你是山下哪家的熊孩子?”那人搖頭晃腦地問。
“別囉嗦了,我連你小名都知道。”
“那你說我叫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