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代以來,蹴鞠比賽多是在專門的球場——“鞠城”或“鞠域”中進行。從東漢人李尤的《鞠城銘》中頗能窺見漢代足球運動的概貌:“圓鞠方牆,仿像陰陽。法月衡對,二六相當。建長立平,其例有常。不以親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是非。”意思是說,蹴鞠的場地為長方形,四周有牆,兩隻半月形球門遙遙相對,鞠域一半各有六個球員,全場共有十二個球員,裁判公正嚴明,比賽規則固定不變;隊員態度要端正、心平氣和,服從裁判。以踢進球門球數的多少來決定勝負。此外在宮苑內還有“鞠室”一類的室內球場。如“洛陽宮鞠室”“含章宮鞠室”等。《資治通鑒·魏明帝青龍元年》載:“洛陽宮鞠室災。”胡三省注:“鞠室者,畫地為域以蹴鞠,因以名室。”這種鞠室是宮殿一類規模較大的建築物,平時舉行蹴鞠競賽,專供帝王欣賞,故以其“災”而載入史書。此種“鞠室”,晉時仍修建過。《文獻通考》卷二九八《物異考四》記載:“晉武太康十年(289年)十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陸機在《鞠歌行序》中也說:“漢宮閣有含章鞠室、靈芝鞠室。”這表明漢代足球已經將競技和娛樂融為一體,體現了體育比賽的公平與公正,從而使我國古代的足球運動——蹴鞠發展到一個相當高的水平。
唐宋時期製鞠、踢球技術進步,蹴鞠普及,其健身性能突出。
到了唐代,蹴鞠的用具開始有了改進。這時的鞠已非漢時的“以韋為之,實以物”的實心鞠,而是有球皮和球膽的氣球。宋程大昌《演繁露》卷九載:“捖革為鞠,即後世皮球之斜作片瓣而縫合之,故唐人借皮為喻,而為詩以誚,皮日休曰:‘八片尖皮砌作球,火中燖了水中揉。一包閑氣如長在,惹踢招拳卒未休。’其謂‘砌皮’、‘皮氣’,即今之氣球也矣。古今物製,固多不同……師古曰:‘鞠,以皮為之,實之以毛,蹋蹙而戲也。’今世皮球中不置毛,而皆砌合皮革,待其縫砌已周,則遂吹氣滿之,氣既充滿,鞠遂圓實,所謂‘火中燖了水中揉’者,欲其皮寬而能受氣也。詳此意製,當是古時實之以毛,後加巧而實之以氣也。”唐韋莊《丙辰年鄜州遇寒食城外醉吟五首》之五雲:“雨絲柳煙欲清明,金屋人間暖鳳笙。永日迢迢無一事,隔街聞築氣球聲。”上述的文獻記載告訴我們,唐代的“氣球”是用八片皮革縫製成的,已類似於現代足球的製作方法;然後,在用皮縫製成的球殼內,塞進一個動物尿脬並充足氣成為氣球。據世界體育史記載,英國發明吹氣的球是在11世紀,較我國唐代晚了三四百年時間。就氣球的發明而言,我國在世界上也是最早的。
製鞠技術的改進,使得唐代蹴鞠運動的形式比較豐富,有比賽顛球次數的“打鞠”,還有“白打”,即比賽時不用球門;可以二人對踢,也可以多人對踢,以踢高、踢出花樣為能事;還有多人參與拚搶的“躍鞠”。“球門”代替了原來的“鞠室”。《文獻通考》卷一四七《散樂百戲》記載當時球門是“樹兩修竹,絡網於上,以門為度球。球又分左右朋,以角勝負”。這已經非常近似於現代足球比賽的球門樣式。這種方式每隊有一定人數和固定位置,規定隊員隻能在自己的位置上踢,不能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