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作為哲學術語,譯自西文positive,意為“明確的”、“精確的”、“直接的”、“確定的”、“肯定的”等。19世紀法國哲學家孔德主張以實驗和歸納為基本手段,並應用於自然和社會等領域,認為實證的感覺經驗才是知識的對象,也是人類知識的範圍。他提出了“實證哲學”,確立了西方實證精神的基本內涵。中國古代並無西方那樣係統完整的實證哲學,但實證觀念和實證精神卻由來已久。第一次明確使用“實證”一詞的是《水經注》,其中記載廬江水“世稱廬君,故山取號焉。斯耳傳之談,非實證也”。與“耳傳之談”相對立的“實證”,指的即是以實地考察為基礎而獲得的確鑿的證據。近代學者嚴複曾用“實測”“內籀”之學來表達西方的實證精神,並以此為西方思想的長處,而“實測”、“內籀”是道地的中國本土國語。其實早在先秦時期,中國人就有了實證精神的初步萌芽,墨子及後期墨家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墨子在“名實”之辯中提出,概念(名)應該受到實踐經驗(實)的檢驗,判斷一個瞎子是否會分辨黑白,一個人是否會區別仁與不仁,“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他進而提出了“三表法”作為判明是非、真偽的標準。三表法即是:判斷某種言論是否正確,首先要“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即根據曆史事實的間接經驗;還要“原察百姓耳目之實”,即考察人們的直接經驗,更重要的是“發以為刑政”,即把學說付諸實施,看它的社會效果如何。墨子的觀點是一種狹隘的經驗論,實際上,單純依賴感覺往往並不可靠,如墨子憑借很多人所謂曾看過、聽過鬼神而得出鬼神存在的結論,這顯然是荒唐的。後期墨家提出“以名舉實”的命題,對認識過程中的感性和理性階段都進行了考察,在肯定感性經驗的基礎上強調了理性的作用,提出了一種獲得知識的途徑。即“聞知”、“說知”、“親知”。“聞知”指由別人傳授給自己的問接知識,“說知”指由推理獲得的知識,“親知”指親自考察獲得的知識,從而克服了墨子的狹隘經驗論傾向。他們還從邏輯學方麵進一步發展了“實證”的精神,他們所強調的推理方法中有類推、演繹和歸納。
所以近代實證主義者對後期墨家給予了特別的關注。
縱觀中國思想發展史就會發現,古代強調從觀察經驗入手認識事物,通過實際應用驗證知識的寶貴傳統源遠流長。《周易》強調仰觀俯察,觀物取象。東漢王充主張“效事”,即以“耳目”的感覺經驗為認識的基礎,通過事實和效果去判斷是非,他正是用了五個觀察到的事實證明雷隻是火一類的自然事物,並非天怒。南宋朱熹主張“格物”,即通過耳目對自然進行觀察,以此作為認識的起點。孔子提出以“觀其行”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真知,因此強調躬踐力行也成為獲取和驗證知識的重要手段。荀子主張“符驗”,強調知行合一,強調理論要得到事實的驗證。與朱熹同時代的葉適提出“盡觀自為”,不僅要觀察,還要在此基礎上自己動手。明代王廷相更提出“知行兼舉”的方法。到明末清初,一些科學家和哲學家開始注意到科學實驗方法的重要性,如徐光啟強調“責實”,注重實際考察,提倡實驗方法;被喻為“中國狄德羅”的宋應星以“窮究試驗”為核心,十分重視實際的考察和實踐的經驗,更可貴的是他自覺地提出了“試驗”即科學實驗的方法,並身體力行從事許多科學實驗活動。方以智倡導“質測”之學,即通過“實考”來深究事物的規律和變化,他的“實考”包含了實物考察、實驗考察和實事考證三方麵。他曾用望遠鏡觀察天象,曾以紙孔照日並上下移動來研究光和影的關係,每接受或提出一個觀點。他也總是要舉出種種事實論據來加以考證。當然,這些科學實驗的方法與西方近代科學方法終有差距,但其中的確體現了中國古人的實證精神。清代乾隆、嘉慶年間,考據學達到全盛時期,以講究訓詁考據為特色的乾嘉學派從對研究對象作詳盡分析入手,強調掌握足夠多的證據進行考訂校勘,具有明顯的實證論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