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還記得,進屋時,我曾用放大鏡檢查大廳的窗台和窗框,我發現有人從這裏進出過。我立刻分辨出,這是一隻濕腳跨進來時踩的。那時我對於這裏發生過什麼事已有了大致的了解。也就是說,一個人在窗外守候,另一個人把綠玉皇冠遞出去,這情況被你兒子看見了,於是他去追那個賊,並和他打起來。他們都抓住了皇冠,一起使勁爭奪,這才造成任何人都不能單獨造成的那種損壞。他把皇冠奪了回來,但他對手卻奪去了另一小部分。我當時所能弄清的就是這些。接下來的問題是,那人是誰?將皇冠拿給他的人又是誰?
“我知道,你不會把皇冠拿給別人看的,所以隻有你的侄女和女仆們知道那件寶貝。但如果是女仆們幹的事,你兒子怎麼願意自己背黑鍋呢?這個推斷站不住腳。而他愛他堂妹,所以他才保守秘密,這樣解釋就行得通了。因為這種秘密是件很不光彩的事,他就更要保密了。你說過曾看到她站在那窗戶旁邊,後來她一見皇冠便昏了過去,我的猜測就成了十分肯定的事實了。
“但是,誰是她的同謀呢?顯然是她情人,隻有情人在她心上可以超過她對你的愛和感恩之情。你深居簡出,結交的朋友很有限,而喬治·伯恩韋爾爵士卻是其中一個。我以前就知道他是臭名昭著的,穿皮靴奪綠玉的人肯定就是他。盡管他知道阿瑟已經發覺是他,他依然認為自己高枕無憂,因為你兒子隻要吐露一字,就會禍及你的家庭。
“我裝扮成流浪漢到了喬治爵士的住處,結識了他的貼身仆人,得知他的主人前晚劃破了頭。最後我花了6個先令買了一雙他主人不穿了的舊鞋。我把鞋帶到斯特裏特哈姆一核對,它和那腳印完全相吻合,一絲不差。
“我覺得我已經查出了我要找的人,所以趕緊回家更換衣服。我要扮演一個微妙的角色,因為我知道必須避免起訴才不至於出現醜聞,而且我明白這個狡猾的惡棍也知道我們在這事上奈何不了他。我登門找他。一開始,他否認一切,當我給他說了所發生的一個具體情況後,他還從牆上拿下護身棒威嚇我。然而,我知道我麵對的是什麼人,我在他舉棒之前,就掏出手槍對準了他的腦袋,這時他才有點理性。我告訴他我可以出錢買他手裏的綠玉——1000鎊一塊。他顯出一種十分後悔的樣子。他說他把那3塊綠玉以600英鎊的價格賣了。我答應不告他後,他告訴了我收贓人的地址。我找到了那個人,多次討價還價後,我以1000鎊一塊的價格把綠玉贖回來了。接著我就去找你兒子,告訴他一切都辦妥了。最後,我在兩點鍾左右上床睡覺了。”
“可以說這一天是把英國從一樁大醜聞中拯救出來的一天。”銀行家說著站起身,“先生,我不知道該如何感謝你,但我不會辜負你所做的一切。你的本領實在是我前所未聞的。現在我必須趕快去見我親愛的兒子,為冤枉了他而向他道歉。至於可憐的瑪麗的事,太讓我傷心了。你的本領再大,恐怕也不知道她現在在哪裏吧!”
“我想我很有把握,”福爾摩斯回答說,“喬治·伯恩韋爾爵士在哪她就在哪。同樣,還可以肯定地說,不論她犯了什麼罪,他們不久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