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學會做人處事的50件事13(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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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孩子學會善解人意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都習慣於堅持自己的想法或意見。因此,人們很難將心比心站在別人的立場上去考慮問題,也就無法設身處地地去為他人著想,這也正是引發衝突與爭執的重要原因。因此,教孩子學會善解人意,對孩子的人際交往會有很大幫助。

現在的孩子生活幸福,豐衣足食,這一切都是父母提供的,但孩子會理解父母所做的一切嗎?有的孩子不管大人忙不忙,非要大人陪著玩;有的孩子想要的東西要是得不到,就會鬧個沒完;有的孩子總認為自己是對的,大人跟他講道理根本沒有用……

孩子在1—3歲的時候初步具備了認識周圍事物的能力,其意識和行為的控製能力和分析能力也大為提高,並在大人的影響和教育下開始學說話,因此此時正是教育孩子的最佳時期。能否抓住小孩這一年齡特性,有意識地培養其善解人意的性格尤為重要。

孩子的任性、不通情達理和家長的撫養方式也有很大的關係。過分嬌慣、遷就孩子,往往會強化幼兒的利己心理,從而難以形成理解他人、為他人著想的習慣。因此,教孩子學會善解人意,要從平凡的小事著手。

心理學家把善解人意分解為三個方麵:有理解別人的願望;有理解別人的能力;做出良性反應。善解人意作為一種優良的心理素質,在協調社會人際關係和家庭生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父母培養孩子善解人意可從以下幾個方麵入手:

1.正確對待孩子的任性

每個孩子都會經曆從“自我中心”到“去自我中心”的心理曆程。學齡前的孩子,往往表現出“自私”、“任性”和“不講理”。因此,任性心理作為孩子心理發展的一個必經階段,父母應給予充分尊重和理解。如3歲的孩子非要有和別的小朋友一樣的玩具,離開媽媽會哭鬧,都是由孩子心理發展中的“自我中心”和“依戀”心理所決定的。因此,父母在此階段不應簡單地否定、批評孩子。

2.引導孩子分析事理

體態語與環境信息、話語三者結合能顯出某種含義。生活中常注意教給孩子一些這方麵的知識,可以使孩子學會審時度勢,避免激發不必要的矛盾,以保持家庭生活的和諧。

父母可借助生活中的點點滴滴讓孩子明白,每個大人都有自己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完成,當這些事情和孩子的需要有衝突時,孩子應當學會諒解。

孩子經常會提出一些在大人看來不合情理的要求,如果孩子的要求是合理的,父母應履行職責,滿足孩子的需要。如果孩子提出的要求不太合理,父母可暫時采取“冷處理”,大多數孩子最終會放棄要求。

3.教孩子學會寬慰體貼別人

人都有遇到困難、煩惱的時候,都需要得到別人的體諒和幫助。有位詩人說過:能同情人的人,是偉大的人;能寬慰別人的心,是崇高的心。讓我們的孩子學會善解人意,讓他們在平凡處顯出崇高,生活才會變得更有意義。

4.敢對孩子說“不”

有的父母認為孩子太小不懂事,對孩子的要求總是百依百順,從來不願說“不”,甚至經常會在孩子的哭鬧之下,放棄自己的立場,結果更加助長了孩子的任性。

因此,父母在拒絕孩子要求的時候,應耐心告訴孩子自己的想法,並讓他理解,“爸爸媽媽很不喜歡寶寶用哭鬧的方式解決問題”,使孩子逐漸學會講道理。

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家長的特別關注。父母要做一個有心人,時刻細心觀察孩子的喜怒哀樂、言行舉止,再適時與孩子交流,由表及裏地了解與掌握孩子的心理活動及他對周圍發生事情的反應,耐心地引導孩子從多角度讀懂自己身邊的每一個人:家人、老師、同學和朋友,從而建立起正確的是非觀念,使孩子逐漸學會理解他人、體諒別人,感激曾伴隨自己成長的所有人。

孩子善解人意,在與人交往中就會減少摩擦,消除怨恨,彼此加深了解,增進友誼;孩子學會感激,就會善待他人,與人和諧相處,廣交朋友,從而會為日後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講給孩子的故事

你是對的

有兩個小和尚為了一件小事吵得不可開交,誰也不肯讓誰。

第一個小和尚怒氣衝衝地去找師父評理,師父在靜心聽完他的話之後,鄭重其事地對他說:“你是對的!”於是第一個小和尚得意洋洋跑回去宣揚。第二個小和尚不服氣,也來找師父評理,師父在聽完他的敘述之後,也鄭重其事地對他說:“你是對的!”

待第二個小和尚滿心歡喜地離開後,一直跟在師父身邊的第三個小和尚終於忍不住了,他不解地向師父問道:“師父您平時不是教我們要誠實,不可說違背良心的謊話嗎?可是您剛才卻對兩位師兄都說他們是對的,這豈不是違背了您平日的教導嗎?”

師父聽完之後,不但一點也不生氣,反而微笑地對他說:“你是對的!”第三個小和尚這才恍然大悟,立刻拜謝師父的教誨。

告訴孩子

如果人人都有一顆善解人意的心,凡事都以“你是對的”來先為別人考慮,那麼很多不必要的衝突與爭執就可以避免了。

38讓孩子參與買東西

做人處事箴言

很多孩子,看見大人們做什麼,就吵著也要做什麼。這既是孩子有參與意識的表現,也是孩子開始出現獨立意識的表現。這時,父母應盡力協助,給予孩子自由發揮的機會。雖然,孩子很可能還做不好這樣的事情,但能不能做好與孩子的參與意識相比,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以前媽媽去超市購物,淘淘總是見什麼要什麼,不給買,就大哭大鬧,甚至躺到地上打滾,讓媽媽很難堪。

後來,媽媽去超市購物的時候,就會提前征求淘淘的意見,告訴孩子:“今天帶你去超市,主要是想讓你幫著選購物品。你可以先想想給爺爺奶奶帶什麼,給爸爸帶什麼,給你自己買什麼。想好後,媽媽幫你記下來,這樣我們很快就能買完東西。”

孩子想好後,媽媽當著淘淘的麵把它們一一記下來,然後對淘淘說:“媽媽今天隻帶買這些東西的錢,你要是想買別的,就買不成這些東西了。”

購物的時候,媽媽誘導淘淘,並經常鼓勵他,比如說:“寶寶幫媽媽找到麥片了,真乖。”

媽媽發現,隻要這樣自始至終地鼓勵孩子參與,孩子都會很配合,很少出現不聽話或使性子的舉動,這比等孩子搗亂的時候再想法去製服他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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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孩子學會積極參與

孩子在兩三歲的時候有“我自己來”的心理需求,但這時他們往往什麼也幹不好。有的父母圖簡單省事,對孩子的這種主動性和表現欲采取不理睬的態度,仍像原先那樣包辦一切,結果阻礙了孩子心理的健康發展。

孩子要求“自己來”的時候,父母應因勢利導,教他們一些自我服務的技能。其實,這種教育是很簡單的,隻要父母端正態度就可以了。一般來說,從身邊的事情教起:比如穿衣服、脫衣服、吃飯、洗手、收拾玩具等。教這樣的孩子不要急於求成,每件事都可以分解成若幹小步,每次做到一兩個小步,逐漸達到熟練的程度就可以了。

可以專門為孩子準備一些小工具,如小噴壺、小圍裙、小拖把等。這樣既能教會孩子技能,還可以給自己添個小幫手。

孩子有參與意識絕對不是什麼壞事。很多孩子,特別是小孩子,常常看見大人們做什麼,就吵著也要做什麼。男孩子看見哥哥或父親騎自行車,就會哭著要騎自行車——雖然他的腳還踢不著踏板,卻總是躍躍欲試。女孩子看見母親洗衣,有時也哭著要洗衣。這既是孩子有參與意識的表現,也是孩子開始出現獨立意識的表現,他們希望像大人一樣有事可做。

因此,如果孩子出現這樣的要求,父母不要隨便給他們潑冷水:“你人才比車子高一點,就想騎車子,別把車子摔壞了。”“人小小的,就想洗衣,不要把衣服洗髒了!”等。

這樣的冷水是很容易傷害孩子自尊心的,對他們的健康成長不利。孩子可能確實是太小了,還不能做這樣的事情,可是能不能做這樣的事情與孩子的參與意識相比,前者就顯得微不足道了。孩子有了參與意識,有自己嚐試的意願,父母就應該盡力協助,給予孩子自由發揮的機會。這對孩子的成長很重要。孩子如果成功了,父母要加以鼓勵。如果沒有做好,不應責備,更不應該從此以後不讓孩子做這樣的事情,因為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學習和熟悉的過程。

當孩子們要求做某種嚐試時,即使我們知道會有許多困難,或者不會成功,也還是應該給孩子一個嚐試的機會,讓他們去考驗自己的才能。有時孩子可能會想出父母想不到的辦法,產生超乎尋常的構思。如果事先就以肯定會失敗為由而不許孩子嚐試,那麼孩子內心潛伏的無限可能性就無法得到發揮。這種害怕失敗的心理狀態,會使孩子不敢輕易嚐試新的事物,容易養成保持緘默和消極被動的習性。

而事實上,任何人走向成功通常都要經曆多次的探索與失敗。任何人在做一件事情的時候,都有一個學習與實踐的過程,而且開始通常也都是做不好的。通過不斷的實踐,才由做不好達到做得好。就以洗衣服這樣一件簡單的事而論,孩子初次洗衣服時肯定洗得不幹淨。因為他沒有洗過,沒有經驗,不知道怎樣才能洗得幹淨。做飯也是一樣的,很多人第一次做飯,不是少放了水,把飯煮得過硬,就是多放了水,把飯煮得過稀。這是不足為怪的。因而,如果孩子第一次做什麼事,做壞了,父母不要過於責備,而應幫助他總結經驗,找出沒有做好的原因,下次加以改進,可能就會做好了。

俗話說:“失敗是成功之母”,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沒有失敗,哪裏會有成功?!

不過這個道理說起來簡單,做起來事實上並不容易。我們發現,有些父母看見孩子沒有把事情做好,就幹脆自己過來代勞。他們的說法是:“我自己動手省事得多。”這種越俎代庖的做法,對教育孩子是大為不利的。

對孩子的選擇和決定,父母既應監督,也應檢查。必要時,還應給予幫助,幫助和啟發孩子做出正確的選擇。這是因為孩子的選擇有時不一定完善,可能會有不夠妥當和欠缺的地方。隻要沒有什麼不良的後果,父母就應盡量不插嘴,讓他們自己去總結,並從中吸取教訓。這樣,孩子可能會獲得更大的進步。

當然,在此過程中,父母的態度一定要平和,目的要明確,不要使用猶豫、不耐煩及粗暴的口吻。一句話,就是要讓孩子明白父母到底要他做什麼。比如父母要帶孩子出門,不能說“快,走了”這樣很籠統的話。而應該蹲下去,正眼看著孩子,很和氣地說:“把外衣穿好,帽子戴好,我們要出去了。”孩子如果按照要求做了,父母就應該抓住這機會進行表揚,強化孩子的這種行為:

具體地說,父母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法。

1.給孩子選擇的權利

要讓孩子參與,就要給孩子相應的權利。有的父母錯誤的認為,孩子如果有了適當選擇的權利,就會產生占了上風的感覺。因此,常常隻讓孩子在“是”或“不”之間進行選擇。其實這樣會限製孩子的思考範圍。但話又說回來了,剛開始的時候,也應提倡孩子在兩樣東西之間進行選擇,以免把選擇範圍弄得太大,孩子無法進行有效的選擇。

如果孩子選擇了父母所提供的範圍以外的東西,父母可以這樣教導孩子:“這個選擇不錯,但它不在我們選擇的範圍之內。”讓孩子有不符合遊戲規則的感覺。

2.讓孩子感到同父母一起做事有意思

孩子之所以願意與父母一起做事,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有沒有意思。比如,孩子刷牙的時候,父母給他念一首刷牙的兒歌,讓他跟著歌中的步驟刷牙,孩子就會感到很有意思。如果孩子拒絕穿衣服,父母可以對他說:“聽,小裙子說話了:我是你的小裙子,快點把你的頭伸進來。”父母大概會覺得這樣做有點可笑,但孩子卻是很喜歡的。

3.要強調合作的益處

父母要讓孩子知道,跟大人合作也是為了他自己好。如果孩子明白了這一點,就會產生很高的積極性。一般的情況是,兩三歲的孩子已經懂得好多道理了,父母用孩子能夠接受的語言跟他解釋做這件事對他的益處,孩子是可以接受的。比如說:“你和我一起把桌子收拾幹淨就可以畫畫了。”“你換好睡衣就可以聽媽媽講故事了。”

孩子隻有希望參與,才可能取得參與的成果。即使孩子失敗了,也不要灰心,要敢於讓他接受再一次的失敗,再進行下一次的參與。有這樣的決心,你還怕孩子不積極參與嗎?

講給孩子的故事

積極參與才有希望

林肯的故事一直以來激勵著許多人,最令人佩服的是他麵對失敗的態度。

1832年,林肯失業了,這顯然使他很傷心,但他下決心要當政治家,當州議員。糟糕的是,他競選失敗了。在一年裏遭受兩次打擊,這對他來說無疑是痛苦的。接著,林肯著手自己開辦企業,可一年不到,這家企業又倒閉了。在以後的17年間,他不得不為償還企業倒閉時所欠的債務而到處奔波,曆盡磨難。隨後,林肯再一次決定參加競選州議員,這次他成功了。他內心萌發了一絲希望,認為自己的生活有了轉機:“可能我可以成功了!”

1835年,他訂婚了。但離結婚還差幾個月的時候,未婚妻不幸去世。這對他精神上的打擊實在太大了,他心力交瘁,數月臥床不起。1836年,他得了神經衰弱症。1838年,林肯覺得身體狀況良好,於是決定競選州議會議長,可他失敗了。1843年,他又參加競選美國國會議員,但這次仍然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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