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嫌疑(2 / 2)

警方從男子隨身的口袋中確定了對方的身份,韓楓,男,二十九歲,平原市人,已婚並育有一女,通過走訪了解到,韓楓現在就職於一家網絡公司擔任其研發部經理,家境一般而且為人和善,很少與人結怨,對於他的遭遇,他的親友全部表示了震驚與費解。

在不斷的走訪排查之後,警方鎖定了幾個主要嫌疑人,其中和韓楓僅僅一麵之緣卻把酒言歡的年輕人成為了主要懷疑對象,盡管其本人有不在場的證明但對於一個神出鬼沒的行凶者來說,偽造不在場證明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

主要被懷疑的年輕人就是孫歡,盡管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兩位警官都認為他不具備行凶的能力,但在邏輯推理和事實麵前,兩位警官還是相信邏輯推理。

事實並不能代表絕對正確,在某些時候偽造的事實會蒙蔽人們的雙眼從而讓人做出錯誤的判斷。

孫歡感覺上天和自己開了一個大玩笑,自己一個普普通通的、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竟然惹上了麻煩,而且還是大麻煩,而這一切的起因,竟然隻是和別人喝了一場酒。

“所以,請配合我們的工作。”年輕警官一臉嚴肅和冷峻,就連說出來的話都帶著冷意。

配合?我TM敢不配合嗎?現在我已經被冤枉是嫌疑人了,如果我敢不配合還不直接把我定為凶手了,恐怕到時連審判都免了,直接以拒捕或者襲警的名義直接開槍撂倒了。

孫歡在心裏暗自咒罵著麵前這個長得還行的年輕警官,另一邊則是大腦有些轉不過來似得盲目答應著,他試圖向廠長或者廠長秘書求救,但是在看到對方閃躲的眼神和身體時,他終於放棄了最後的努力。

一個小時後,孫歡已經坐在了郊區分局的詢問室裏,背後是有些斑駁的牆麵,讓他意外的是並沒有看到傳說中“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八字真言,而且光線還不錯,和電影裏麵演的有很大區別。詢問他的換成了兩個毛頭小子,兩人臉上都這一股桀驁不馴的氣勢,看孫歡的眼神就複雜多了,其中有厭惡、憎恨也有畏懼。

“姓名?”

“孫歡。”

“性別。” “男。”

“年齡。”

“二十三歲。”

“職業。”

“電纜廠普工。”

“家庭住址。”

“濮陽市中心區沿江路六十四號。”

。。。。

詢問一直持續了兩個小時,在這期間孫歡把自己的基本信息反複說了足有六遍,但每當被問及為什麼要刺傷韓楓的時候他都會斷然否認,自己沒做過的事情怎麼能承認?

兩個年輕警官臉上的表情也從最初的桀驁不馴變成了怒火中燒,其中有一個人因為沒能克製住自己的情緒而“失手”揍了孫歡一頓,但孫歡站起來之後依然不承認自己刺傷過人。

雙方的僵局一直持續到午飯時分,由於沒有足夠的口供和信息,兩位年輕警官已經添上了濃重的殺氣,從他們開始充血發紅的眼睛足以看出,如果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裏沒有取得有價值的線索的話,他們並不介意使用某種特殊的審問手段。

詢問室大門被無聲推開,一名身穿休閑服的人和兩個年輕人耳語一番之後起身對孫歡說道:“你可以走了,保持電話二十四小時暢通。”

走?孫歡一頭霧水的看著麵前的三個人,不知道他們究竟在演什麼戲。不過據他看過的電視劇上說的,一些卑鄙的檢方故意放嫌疑人離開,然後以拒捕或者逃逸罪直接處死。一想到這三個人可能要對自己下毒手,孫歡的第一反應是決不能出去。

看到孫歡賴著不走,穿休閑的男人眉頭一皺,不悅道:“讓你走,你怎麼還不離開。”

“我不走,誰知道你們想幹什麼。”孫歡人生中第一次硬氣了一回。

“幹什麼?我們就是放你走而已,還能幹什麼。”男人語氣中開始有了一些怒氣。

“沒調查清楚就放我走,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孫歡反唇相譏,雖然不知道對方想做什麼,但他的心裏本能的對這件事感覺到恐懼。

“已經基本調查清楚了,你被排除嫌疑了,所以你可以走了。”男人壓著怒氣回答著。

孫歡還想爭辯幾句,但看到對方一瞪眼的樣子,在他脆弱的小心髒上一陣心悸,原本還想繼續硬氣下去死活不走的決心在這一刻果斷變成了離開。隻是在他離開的時候聽到了幾句模糊的話,好像是說又有一起傷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