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前言:個人的說明(2)(1 / 2)

在我事業的早期,我曾集中研究臨時就業問題,特別是臨時工就業問題,當時全世界對這個問題感興趣的研究人員也不過四、五個。大約在1984年,肯·史密斯(Ken Smith)、柯特·格裏姆(Gurt Grimm)和我開始了一個研究項目,研究戰略管理領域競爭性行動和對抗的框架。我們研究的是一個新的、動態的行動框架(見史密斯、格裏姆和甘農,1992年)。正如前麵所述,我在1988年開始轉向文化研究,在此之前我在美國以外若幹國家較長時間的逗留使我認識到,文化問題特別是在全球經濟中至關重要。就課題而言,不同的研究和寫作項目都集中於一個最令人關切的問題,就是讓各種組織、機構、企業不論在美國還是在美國以外的地方都能順利開展工作(見弗勒德、甘農和波韋,1996年;甘農,1988年)。

我在馬裏蘭的一位長期同事漢克·西姆斯不斷指出——我得趕緊加一句,他那是讚美——我總是偏離傳統的學術道路,不斷為自己發明新的研究和寫作項目。還有一種更親切的看法是,這是一個漸進的發展過程,因為分析文化象征讓我把對不同問題的興趣結合在一起。分析文化象征還讓我與各種各樣的對文化問題感興趣的個人進行交流和互動,包括許多不同國家的公民、學術研究人員、各種水平的學生(博士、工商管理碩士、大學生)、管理人員、以及來自心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當然還有我所鍾愛的管理學等學科的研究人員。

讓我對文化問題產生興趣的具體影響來自於我為訪問德國(1981~1982年)和泰國(1988年)所做的準備工作。就德國而言,可以說我當時就對德國文化有相當深的了解,因為我的妻子多麗絲就生長在德國,直到九歲才離開,而且我們在此次訪問德國之前曾經屢次赴德國度假。盡管如此,我還是大量閱讀了有關這兩個國家的曆史和文化的材料。這兩次訪問都是令人愉快的,但是結果證明大量的閱讀和研究對於了解德國人和泰國人來說還遠遠不夠。比如如何同泰國人打招呼,在泰國的寺廟裏如何表現,像這樣的“應該做什麼和不應該做什麼”並不難理解,但是材料的作者們通常都是孤立地介紹這些習俗,而沒有提供一個可以把這些習俗擺放進去的框架或背景。最有意思的是,來訪者受到新的刺激和體驗的襲擊,就在需要應用這些“應該做什麼和不應該做什麼”的時候卻想不起來了!當然,這樣的指南是重要的,隻是就理解一個文化群體的價值觀、態度和行為舉止而言,這些指南不過是拚圖中的碎片。如果沒有一個框架,來訪者甚至可能在實際上違背深層價值觀和習俗的時候還以為自己做得很得體呢(見德門特,1990年;斯圖爾特和貝內特,1991年)。

文化人類學方麵的某些工作對於文化象征的概念具有直接的影響,特別是克利福德·格爾茨(Clifford Geertz)從鬥雞的角度對巴厘島男性社會所做的描述(格爾茨,1973年)。不過本書中的每一個文化象征都使用該象征的三至六個特征描述一個國家的文化。通過使用文化象征我們可以開始用一種新的不同方式觀察社會,我們希望用的就是該社會成員自己所用的方式。我們還可以通過使用文化象征及其特征對不同的社會進行比較。

既然象征是指南,是地圖,那麼也就僅僅是一個出發點。我們可以由此出發比較我們的經驗,開始理解彌漫在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社會中的表麵矛盾。而且,既然我們正在為每一個社會描述一個支配性的象征,那麼也就可能還有其他合適的象征。我們在本書中沒有探討替代性的或補充性的象征。此外,我們的描述承認並探討了每個國家內部,特別是劈裂的國家內部的區域和民族差異。然而本書的分析單位是國家,因為大量證據表明,每個國家都有跨越不同區域和不同民族的共同點,而這些共同點恰好可以用文化象征來捕捉。正如第15章“馬來西亞的回鄉(Balik Kampung)”所指出,如果一個國家的公民無法認同至少一個能夠代表他們的價值觀的活動、現象或習俗,那麼那個國家就很有可能經曆困難,甚至被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