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商務起名寶典(12)(3 / 3)

對於商品來說,一個不吉利的名字則意味著它將失去大量的生意,據說在香港曾爆發過一場“白蘭地”(法國)和“威士忌”的商戰。同樣的時間“白蘭地”銷出430萬瓶,而“威士忌”卻隻售出10萬瓶,隻相當於“白蘭地”的一個零頭。論質量和知名度,“威士忌”都不比“白蘭地”差,為何“威士忌”一敗塗地呢?經調查分析,問題出在“威士忌”這個中文譯名上。“威士忌”——連“威士”都忌怕,誰還願買?而再看看“白蘭地”,一個多麼充滿詩情畫意令人喜愛的名字。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人們在購買物品時,其實不是單純地在購物,還在購買一個看不見的東西,這就是吉利。

(4)忌語意隱晦。

寓意隱晦就是語音過於深奧,別人看不懂。就像選用冷僻字一樣,意思雖好,沒有人懂,寓意再好也沒有意義。

企業的商標名稱具有標明企業性質、暗示產品功能等作用,要求有較強的可讀性。如《光明日報》載:浙江省蘭溪市有家起名館,他們先給自己起了含意頗深的名字——“叱石成羊”起名館。可是牌子掛出後,別人都不懂,店主連忙在店名招牌旁邊又補了一個“蘭溪市企業文化服務社”的牌子以作補充。何謂“叱石成羊”呢?據古書《神仙傳》記載:古時傳說黃初平牧羊遇道士引至金華石山石室中。其史初起尋之,但見有白石塊。初平叱之,石皆成羊。一個麵對公眾服務的小店,其名字居然采用如此玄妙的典故,難怪人們都看不懂。同是起名館,“釀名廬”和正名齋就通俗而令人回味,店名本身就是一則極好的廣告。

(5)忌用意不良。

比方說,您正好從事化妝品的製造,於是異想天開,欲登錄“海洛英”作商標而讓消費者指名購買。你可能是乘興而入,商標局卻讓你敗興而出!因為“海洛英”一詞係毒品名字。

(6)忌同姓同名。

去年,因市麵上出現了以某歌星命名的飲料品牌,一時之間,歌星本人與經紀公司甚為不爽,並隨即訴諸法律,要求廠商賠償所謂名譽損失。其實這種情形與您取了個“林憶蓮”內衣或“成龍”通訊商品,在意思上相去不遠。

想搭別人便車很容易掉到溝裏,如果當事人想與您周旋到底的話,誰輸誰贏最終都難預料。

(7)忌雷同近似。

見不得人家好的情形,好像是國人的通病。您取了三個字品牌,我就設法兩個字與您一樣,好混淆消費者視聽,企圖渾水摸魚。您叫“波蜜”我叫“×蜜”;您叫“怡康”,我就叫“×康”;您是“七星”,那我變成“×星”。上述還算是溫文儒雅的雷同、類似手法,更可惡的是,有人幹脆與您來個諧音(存著要大家一起混的心理)。

“品牌”不是虛假的形象,要持久努力為之奮鬥,才能建立品牌——即公司商品的知名度。

持久的努力,使商品多樣化,其品質值得信賴,加上無微不至的售後服務,經由長期的廣告投資,使消費大眾認同、信任,成為指名購買的名牌公司的名牌產品,如此所謂“金字招牌”的名牌才能橫刀立馬、惟我獨尊。

商品晉身為名牌後,隨著市場占有率的提升,銷售量自然大增,企業的聲望與財富如旭日東升,行銷自是得心應手,在消費與媒體的參與和關注下,亦是左右逢源、財富增加,企業形象亦相對提升。

所以一個公司品牌能成為名牌是絕非偶然的,投入相當的精力與時間,才有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