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好說、好念、順口;
②好記、讓人過目不忘;
③能被人從眾多的品牌之中一眼發現;
④產品的用途、功能與獨特性一目了然;
⑤易引起人的美好聯想;
⑥創意富有特色,不與他人雷同;
⑦產品有後勁,有進一步開發的可能性;
⑧生產與廣告一體化,產品與名稱係統化;
⑨商品有格調,有品位;
(10)能獲命名及商標注冊權。
每當新商品上市前,往往靠各方廣告行銷,甚至命名高手挖空心思以進行命名,或借電腦科技以語音命名、字義命名、功能性命名……最後再在眾多難以割舍的“愛”名中,選出獨一無二的精典之“名”。然後憑借長期且大量的廣告投資,有其他與之相關的行銷策略,才能將品牌推向成功之路,獲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因此起名隻是萬裏長征的第一步,隻能提高成功命名的機會,尚需配合獨特的廣告創意及行銷策略,才能邁向銷售巔峰。
商品命名7個忌諱
(1)忌用偏字。
商標名稱是供消費者呼叫的,本應考慮到用字的大眾化問題,然而令遺憾的是有些商標在取名用字上存在著一些十分嚴重的問題。某大豆蛋白粉廠則為自己的大豆蛋白粉、速溶豆乳品等類產品商標取名為“罡鳳”。這樣的商標不要說一般的農民、市民不認識,恐怕連在大學裏的老師也未必人人認識。我們很難設想這樣的商標能夠成為名牌商標,也很難設想這種商品能夠在市場上暢銷。
有些人之所以使用冷僻字取名,是以為能否取出好名字關鍵在於能否選到一個好字眼。所以,一提到取名,首先想到的便是去翻《康熙字典》。殊不知,實際情況則恰好相反。好的名字正像好的文章一樣,是在平淡中見神奇,而不是靠用冷僻字、多筆畫字和異體字。“四通”、“方正”、“金利來”、“康師傅”這些悅耳動聽的名字,哪一個不是常用字。
(2)忌用多音。
取名使用多音字,就像使用冷僻字一樣會給人們的呼叫帶來很大的不便,寓意本身就不夠明朗。以多音字取名,名字有兩個或更多時更容易讓人感到無所適從。例如樂海餐館,其中的“樂”有兩種讀音,一讀lè,一讀yuè,使人不知讀什麼更好。當然我們並不是說取名絕對不能用多音字。但至少要保證別人能夠確定其讀音,不至於讀錯。
(3)忌有不吉。
涵義不吉利是商業命名的大忌。因為它不但使人對名字的主人產生不好的聯想,更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到別人對主體的接受,不論主體是一個人、一個企業,還是一件商品。1987年2月18日《參考消息》轉載了一條題為“為討吉利,港督正名”的消息:“港府與倫敦方麵同時宣布,香港第27任總督魏德巍爵士改名衛奕信,他會在4月19日下午抵港履新,陪同他赴港的包括其夫人及18歲的幼子。在情人節即滿52歲的新港督根據普通話讀音改為‘魏德巍’,被不少港人批評改錯名:魏與巍雙鬼出格,魏諧音危,象征不吉利等。新港督於是根據港府提供的意見,決定采納改名建議。而港府發言人解釋采用上述新名字,主要是粵語發音和他的英文名字更為接近。而衛奕信這個名字代表了信任保衛,而奕又指神采奕奕。”難以置信的是,名字不吉居然關係到人們對一個官員的接受與否,可見影響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