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文集36(2 / 3)

而況我實在恐怕法律上不久也就要有規定國民必須哭喪著臉的明文了。笑笑,原也不能算“非法”的。但不幸東省淪陷,舉國騷然,愛國之士竭力搜索失地的原因,結果發見了其一是在青年的愛玩樂,學跳舞。當北海上正在嘻嘻哈哈的溜冰的時候,一個大炸彈拋下來,雖然沒有傷人,冰卻已經炸了一個大窟窿,不能溜之大吉了。

又不幸而榆關失守,熱河吃緊了,有名的文人學士,也就更加吃緊起來,做挽歌的也有,做戰歌的也有,講文德的也有,罵人固然可惡,俏皮也不文明,要大家做正經文章,裝正經臉孔,以補“不抵抗主義”之不足。

但人類究竟不能這麼沉靜,當大敵壓境之際,手無寸鐵,殺不得敵人,而心裏卻總是憤怒的,於是他就不免尋求敵人的替代。這時候,笑嘻嘻的可就遭殃了,因為他這時便被叫作:“陳叔寶全無心肝”。所以知機的人,必須也和大家一樣哭喪著臉,以免於難。“聰明人不吃眼前虧”,亦古賢之遺教也,然而這時也就“幽默”歸天,“正經”統一了剩下的全中國。

明白這一節,我們就知道先前為什麼無論貞女與淫女,見人時都得不笑不言;現在為什麼送葬的女人,無論悲哀與否,在路上定要放聲大叫。

這就是“正經”。說出來麼,那就是“刻毒”。

三月二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3年3月8日《申報·自由談》,選自《偽自由書》)

新藥

說起來就記得,誠然,自從九一八以後,再沒有聽到吳稚老的妙語了,相傳是生了病。現在剛從南昌專電中,飛出一點聲音來,卻連改頭換麵的,也是自從九一八以後,就再沒有一絲聲息的民族主義文學者們,也來加以冷冷的訕笑。

為什麼呢?為了九一八。

想起來就記得,吳稚老的筆和舌,是盡過很大的任務的,清末的時候,五四的時候,北伐的時候,清黨的時候,清黨以後的還是鬧不清白的時候。然而他現在一開口,卻連躲躲閃閃的人物兒也來冷笑了。九一八以來的飛機,真也炸著了這黨國的元老吳先生,或者是,炸大了一些躲躲閃閃的人物兒的小膽子。

九一八以後,情形就有這麼不同了。

舊書裏有過這麼一個寓言,某朝某帝的時候,宮女們多數生了病,總是醫不好。最後來了一個名醫,開出神方道:壯漢若幹名。皇帝沒有法,隻得照他辦。若幹天之後,自去察看時,宮女們果然個個神采煥發了,卻另有許多瘦得不像人樣的男人,拜伏在地上。皇帝吃了一驚,問這是什麼呢?宮女們就囁嚅的答道:是藥渣。

照前幾天報上的情形看起來,吳先生仿佛就如藥渣一樣,也許連狗子都要加以踐踏了。然而他是聰明的,又很恬淡,決不至於不顧自己,給人家熬盡了汁水。不過因為九一八以後,情形已經不同,要有一種新藥出賣是真的,對於他的冷笑,其實也就是新藥的作用。

這種新藥的性味,是要很激烈,而和平。譬之文章,則須先講烈士的殉國,再敘美人的殉情;一麵讚希特勒的組閣,一麵頌蘇聯的成功;軍歌唱後,來了戀歌;道德談完,就講妓院;因國恥日而悲楊柳,逢五一節而憶薔薇;攻擊主人的敵手,也似乎不滿於它自己的主人……總而言之,先前所用的是單方,此後出賣的卻是複藥了。

複藥雖然好像萬應,但也常無一效的,醫不好病,即毒不死人。不過對於誤服這藥的病人,卻能夠使他不再尋求良藥,拖重了病症而至於胡裏胡塗的死亡。

四月二十九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3年5月7日《申報·自由談》,選自《偽自由書》)

夜頌

愛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獨者,有閑者,不能戰鬥者,怕光明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深夜,在日下和在燈前,常常顯得兩樣。夜是造化所織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們溫暖,安心,不知不覺的自己漸漸脫去人造的麵具和衣裳,赤條條地裹在這無邊際的黑絮似的大塊裏。

雖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見掌,有漆黑一團糟。愛夜的人要有聽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君子們從電燈下走入暗室中,伸開了他的懶腰;愛侶們從月光下走進樹陰裏,突變了他的眼色。夜的降臨,抹殺了一切文人學士們當光天化日之下,寫在耀眼的白紙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隻剩下乞憐,討好,撒謊,騙人,吹牛,搗鬼的夜氣,形成一個燦爛的金色的光圈,像見於佛畫上麵似的,籠罩在學識不凡的頭腦上。

愛夜的人於是領受了夜所給與的光明。

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馬路邊的電光燈下,閣閣的走得很起勁,但鼻尖也閃爍著一點油汗,在證明她是初學的時髦,假如長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將使她碰著“沒落”的命運。一大排關著的店鋪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緩開足的馬力,吐一口氣,這時才覺得沁人心脾的夜裏的拂拂的涼風。

愛夜的人和摩登女郎,於是同時領受了夜所給與的恩惠。

一夜已盡,人們又小心翼翼的起來,出來了;便是夫婦們,麵目和五六點鍾之前也何其兩樣。從此就是熱鬧,喧囂。而高牆後麵,大廈中間,深閨裏,黑獄裏,客室裏,秘密機關裏,卻依然彌漫著驚人的真的大黑暗。

現在的光天化日,熙來攘往,就是這黑暗的裝飾,是人肉醬缸上的金蓋,是鬼臉上的雪花膏。隻有夜還算是誠實的。我愛夜,在夜間作《夜頌》。

六月八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3年6月10日《申報·自由談》,選自《準風月談》)

“抄靶子”

中國究竟是文明最古的地方,也是素重人道的國度,對於人,是一向非常重視的。至於偶有淩辱誅戮,那是因為這些東西並不是人的緣故。皇帝所誅者,“逆”也,官軍所剿者,“匪”也,劊子手所殺者,“犯”也,滿洲人“入主中夏”,不久也就染了這樣的淳風,雍正皇帝要除掉他的弟兄,就先行禦賜改稱為“阿其那”與“塞思黑”,我不懂滿洲話,譯不明白,大約是“豬”和“狗”罷。黃巢造反,以人為糧,但若說他吃人,是不對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兩腳羊”。

時候是二十世紀,地方是上海,雖然骨子裏永是“素重人道”,但表麵上當然會有些不同的。對於中國的有一部分並不是“人”的生物,洋大人如何賜諡,我不得而知,我僅知道洋大人的下屬們所給與的名目。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時總會遇見幾個穿製服的同胞和一位異胞(也往往沒有這一位),用手槍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倘是白種,是不會指住的;黃種呢,如果被指的說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槍,請他走過去;獨有文明最古的黃帝子孫,可就“則不得免焉”了。這在香港,叫作“搜身”,倒也還不算很失了體統,然而上海則竟謂之“抄靶子”。

抄者,搜也,靶子是該用槍打的東西,我從前年九月以來,才知道這名目的的確。四萬萬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私心在僥幸的隻是還沒有被打著。洋大人的下屬,實在給他的同胞們定了絕好的名稱了。

然而我們這些“靶子”們,自己互相推舉起來的時候卻還要客氣些。我不是“老上海”,不知道上海灘上先前的相罵,彼此是怎樣賜諡的了。但看看記載,還不過是“曲辮子”,“阿木林”。“壽頭碼子”雖然已經是“豬”的隱語,然而究竟還是隱語,含有寧“雅”而不“達”的高誼。若夫現在,則隻要被他認為對於他不大恭順,他便圓睜了綻著紅筋的兩眼,擠尖喉嚨,和口角的白沫同時噴出兩個字來道:豬玀!

六月十六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3年6月20日《申報·自由談》,選自《準風月談》)

爬和撞

從前梁實秋教授曾經說過:窮人總是要爬,往上爬,爬到富翁的地位。不但窮人,奴隸也是要爬的,有了爬得上的機會,連奴隸也會覺得自己是神仙,天下自然太平了。

雖然爬得上的很少,然而個個以為這正是他自己。這樣自然都安分的去耕田,種地,揀大糞或是坐冷板凳,克勤克儉,背著苦惱的命運,和自然奮鬥著,拚命的爬,爬,爬。可是爬的人那麼多,而路隻有一條,十分擁擠。老實的照著章程規規矩矩的爬,大都是爬不上去的。聰明人就會推,把別人推開,推倒,踏在腳底下,踹著他們的肩膀和頭頂,爬上去了。大多數人卻還隻是爬,認定自己的冤家並不在上麵,而隻在旁邊——是那些一同在爬的人。他們大都忍耐著一切,兩腳兩手都著地,一步步的挨上去又擠下來,擠下來又挨上去,沒有休止的。

然而爬的人太多,爬得上的太少,失望也會漸漸的侵蝕善良的人心,至少,也會發生跪著的革命。於是爬之外,又發明了撞。

這是明知道你太辛苦了,想從地上站起來,所以在你的背後猛然的叫一聲:撞罷。一個個發麻的腿還在抖著,就撞過去。這比爬要輕鬆得多,手也不必用力,膝蓋也不必移動,隻要橫著身子,晃一晃,就撞過去。撞得好就是五十萬元大洋,妻,財,子,祿都有了。撞不好,至多不過跌一交,倒在地下。那又算得什麼呢,——他原本是伏在地上的,他仍舊可以爬。何況有些人不過撞著玩罷了,根本就不怕跌交的。

爬是自古有之。例如從童生到狀元,從小癟三到康白度。撞卻似乎是近代的發明。要考據起來,恐怕隻有古時候“小姐拋彩球”有點像給人撞的辦法。小姐的彩球將要拋下來的時候,——一個個想吃天鵝肉的男子漢仰著頭,張著嘴,饞涎拖得幾尺長……可惜,古人究竟呆笨,沒有要這些男子漢拿出幾個本錢來,否則,也一定可以收著幾萬萬的。

爬得上的機會越少,願意撞的人就越多,那些早已爬在上麵的人們,就天天替你們製造撞的機會,叫你們化些小本錢,而豫約著你們名利雙收的神仙生活。所以撞得好的機會,雖然比爬得上的還要少得多,而大家都願意來試試的。這樣,爬了來撞,撞不著再爬……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八月十六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3年8月23日《申報·自由談》,選自《準風月談》)

女人未必多說謊

侍桁先生在《談說謊》裏,以為說謊的原因之一是由於弱,那舉證的事實,是:“因此為什麼女人講謊話要比男人來得多。”

那並不一定是謊話,可是也不一定是事實。我們確也常常從男人們的嘴裏,聽說是女人講謊話要比男人多,不過卻也並無實證,也沒有統計。叔本華先生痛罵女人,他死後,從他的書籍裏發見了醫梅毒的藥方;還有一位奧國的青年學者,我忘記了他的姓氏,做了一大本書,說女人和謊話是分不開的,然而他後來自殺了。我恐怕他自己正有神經病。

我想,與其說“女人講謊話要比男人來得多”,不如說“女人被人指為‘講謊話要比男人來得多’的時候來得多”,但是,數目字的統計自然也沒有。

譬如罷,關於楊妃,祿山之亂以後的文人就都撒著大謊,玄宗逍遙事外,倒說是許多壞事情都由她,敢說“不聞夏殷衰,中自誅褒妲”的有幾個。就是妲己,褒姒,也還不是一樣的事?女人的替自己和男人伏罪,真是太長遠了。

今年是“婦女國貨年”,振興國貨,也從婦女始。不久,是就要挨罵的,因為國貨也未必因此有起色,然而一提倡,一責罵,男人們的責任也盡了。

記得某男士有為某女士鳴不平的詩道:“君王城上豎降旗,妾在深宮那得知?二十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快哉快哉!

一月八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4年1月12日《申報·自由談》,選自《花邊文學》)

北人與南人

這是看了“京派”與“海派”的議論之後,牽連想到的——

北人的卑視南人,已經是一種傳統。這也並非因為風俗習慣的不同,我想,那大原因,是在曆來的侵入者多從北方來,先征服中國之北部,又攜了北人南征,所以南人在北人的眼中,也是被征服者。

二陸入晉,北方人士在歡欣之中,分明帶著輕薄,舉證太煩,姑且不談罷。容易看的是,羊之的《洛陽伽藍記》中,就常詆南人,並不視為同類。至於元,則人民截然分為四等,一蒙古人,二色目人,三漢人即北人,第四等才是南人,因為他是最後投降的一夥。最後投降,從這邊說,是矢盡援絕,這才罷戰的南方之強,從那邊說,卻是不識順逆,久梗王師的賊。孑遺自然還是投降的,然而為奴隸的資格因此就最淺,因為淺,所以班次就最下,誰都不妨加以卑視了。到清朝,又重理了這一篇賬,至今還流衍著餘波;如果此後的曆史是不再回旋的,那真不獨是南人的如天之福。

當然,南人是有缺點的。權貴南遷,就帶了腐敗頹廢的風氣來,北方倒反而幹淨。性情也不同,有缺點,也有特長,正如北人的兼具二者一樣。據我所見,北人的優點是厚重,南人的優點是機靈。但厚重之弊也愚,機靈之弊也狡,所以某先生曾經指出缺點道:北方人是“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南方人是“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就有閑階級而言,我以為大體是的確的。

缺點可以改正,優點可以相師。相書上有一條說,北人南相,南人北相者貴。我看這並不是妄語。北人南相者,是厚重而又機靈,南人北相者,不消說是機靈而又能厚重。昔人之所謂“貴”,不過是當時的成功,在現在,那就是做成有益的事業了。這是中國人的一種小小的自新之路。

不過做文章的是南人多,北方卻受了影響。北京的報紙上,油嘴滑舌,吞吞吐吐,顧影自憐的文字不是比六七年前多了嗎?這倘和北方固有的“貧嘴”一結婚,產生出來的一定是一種不祥的新劣種!

一月三十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4年2月4日《申報·自由談》,選自《花邊文學》)

拿來主義

中國一向是所謂“閉關主義”,自己不去,別人也不許來。自從給槍炮打破了大門之後,又碰了一串釘子,到現在,成了什麼都是“送去主義”了。別的且不說罷,單是學藝上的東西,近來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覽,但終“不知後事如何”;還有幾位“大師”們捧著幾張古畫和新畫,在歐洲各國一路的掛過去,叫作“發揚國光”。聽說不遠還要送梅蘭芳博士到蘇聯去,以催進“象征主義”,此後是順便到歐洲傳道。我在這裏不想討論梅博士演藝和象征主義的關係,總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說,也可以算得顯出一點進步了。

但我們沒有人根據了“禮尚往來”的儀節,說道:拿來!

當然,能夠隻是送出去,也不算壞事情,一者見得豐富,二者見得大度。尼采就自詡過他是太陽,光熱無窮,隻是給與,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陽,他發了瘋。中國也不是,雖然有人說,掘起地下的煤來,就足夠全世界幾百年之用。但是,幾百年之後呢?幾百年之後,我們當然是化為魂靈,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獄,但我們的子孫是在的,所以還應該給他們留下一點禮品。要不然,則當佳節大典之際,他們拿不出東西來,隻好磕頭賀喜,討一點殘羹冷炙做獎賞。

這種獎賞,不要誤解為“拋來”的東西,這是“拋給”的,說得冠冕些,可以稱之為“送來”,我在這裏不想舉出實例。

我在這裏也並不想對於“送去”再說什麼,否則太不“摩登”了。我隻想鼓吹我們再吝嗇一點,“送去”之外,還得“拿來”,是為“拿來主義”。

但我們被“送來”的東西嚇怕了。先有英國的鴉片,德國的廢槍炮,後有法國的香粉,美國的電影,日本的印著“完全國貨”的各種小東西。於是連清醒的青年們,也對於洋貨發生了恐怖。其實,這正是因為那是“送來”的,而不是“拿來”的緣故。

所以我們要運用腦髓,放出眼光,自己來拿!

譬如罷,我們之中的一個窮青年,因為祖上的陰功(姑且讓我這麼說說罷),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問他是騙來的,搶來的,或合法繼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換來的。那麼,怎麼辦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來”!但是,如果反對這宅子的舊主人,怕給他的東西染汙了,徘徊不敢走進門,是孱頭;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燒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則是昏蛋。不過因為原是羨慕這宅子的舊主人的,而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進臥室,大吸剩下的鴉片,那當然更是廢物。“拿來主義”者是全不這樣的。

他占有,挑選。看見魚翅,並不就拋在路上以顯其“平民化”,隻要有養料,也和朋友們像蘿卜白菜一樣吃掉,隻不用它來宴大賓;看見鴉片,也不當眾摔在毛廁裏,以見其徹底革命,隻送到藥房裏去,以供治病之用,卻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虛。隻有煙槍和煙燈,雖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煙具都不同,確可以算是一種國粹,倘使背著周遊世界,一定會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點進博物館之外,其餘的是大可以毀掉的了。還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請她們各自走散為是,要不然,“拿來主義”怕未免有些危機。

總之,我們要拿來。我們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毀滅。那麼,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會成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這人沉著,勇猛,有辨別,不自私。沒有拿來的,人不能自成為新人,沒有拿來的,文藝不能自成為新文藝。

六月四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4年6月7日《中華日報·動向》,署名霍衝。後收入雜文集《且介亭雜文》)

說“麵子”

“麵子”,是我們在談話裏常常聽到的,因為好像一聽就懂,所以細想的人大約不很多。

但近來從外國人的嘴裏,有時也聽到這兩個音,他們似乎在研究。他們以為這一件事情,很不容易懂,然而是中國精神的綱領,隻要抓住這個,就像二十四年前的拔住了辮子一樣,全身都跟著走動了。相傳前清時候,洋人到總理衙門去要求利益,一通威嚇,嚇得大官們滿口答應,但臨走時,卻被從邊門送出去。不給他走正門,就是他沒有麵子;他既然沒有了麵子,自然就是中國有了麵子,也就是占了上風了。這是不是事實,我斷不定,但這故事,“中外人士”中是頗有些人知道的。

因此,我頗疑心他們想專將“麵子”給我們。

但“麵子”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不想還好,一想可就覺得胡塗。它像是很有好幾種的,每一種身份,就有一種“麵子”,也就是所謂“臉”。這“臉”有一條界線,如果落到這線的下麵去了,即失了麵子,也叫作“丟臉”。不怕“丟臉”,便是“不要臉”。但倘使做了超出這線以上的事,就“有麵子”,或曰“露臉”。而“丟臉”之道,則因人而不同,例如車夫坐在路邊赤膊捉虱子,並不算什麼,富家姑爺坐在路邊赤膊捉虱子,才成為“丟臉”。但車夫也並非沒有“臉”,不過這時不算“丟”,要給老婆踢了一腳,就躺倒哭起來,這才成為他的“丟臉”。這一條“丟臉”律,是也適用於上等人的。這樣看來,“丟臉”的機會,似乎上等人比較的多,但也不一定,例如車夫偷一個錢袋,被人發見,是失了麵子的,而上等人大撈一批金珠珍玩,卻仿佛也不見得怎樣“丟臉”,況且還有“出洋考察”,是改頭換麵的良方。

誰都要“麵子”,當然也可以說是好事情,但“麵子”這東西,卻實在有些怪。九月三十日的《申報》就告訴我們一條新聞:滬西有業木匠大包作頭之羅立鴻,為其母出殯,邀開“貰器店之王樹寶夫婦幫忙,因來賓眾多,所備白衣,不敷分配,其時適有名王道才,綽號三喜子,亦到來送殯,爭穿白衣不遂,以為有失體麵,心中懷恨,……邀集徒黨數十人,各執鐵棍,據說尚有持手槍者多人,將王樹寶家人亂打,一時雙方有劇烈之戰爭,頭破血流,多人受有重傷。……”白衣是親族有服者所穿的,現在必須“爭穿”而又“不遂”,足見並非親族,但竟以為“有失體麵”,演成這樣的大戰了。這時候,好像隻要和普通有些不同便是“有麵子”,而自己成了什麼,卻可以完全不管。這類脾氣,是“紳商”也不免發露的:袁世凱將要稱帝的時候,有人以列名於勸進表中為“有麵子”;有一國從青島撤兵的時候,有人以列名於萬民傘上為“有麵子”。

所以,要“麵子”也可以說並不一定是好事情——但我並非說,人應該“不要臉”。現在說話難,如果主張“非孝”,就有人會說你在煽動打父母,主張男女平等,就有人會說你在提倡亂交——這聲明是萬不可少的。

況且,“要麵子”和“不要臉”實在也可以有很難分辨的時候。不是有一個笑話麼?一個紳士有錢有勢,我假定他叫四大人罷,人們都以能夠和他扳談為榮。有一個專愛誇耀的小癟三,一天高興的告訴別人道:“四大人和我講過話了!”人問他“說什麼呢?”答道:“我站在他門口,四大人出來了,對我說:滾開去!”當然,這是笑話,是形容這人的“不要臉”,但在他本人,是以為“有麵子”的,如此的人一多,也就真成為“有麵子”了。別的許多人,不是四大人連“滾開去”也不對他說麼?

在上海,“吃外國火腿”雖然還不是“有麵子”,卻也不算怎麼“丟臉”了,然而比起被一個本國的下等人所踢來,又仿佛近於“有麵子”。

中國人要“麵子”,是好的,可惜的是這“麵子”是“圓機活法”,善於變化,於是就和“不要臉”混起來了。長穀川如是閑說“盜泉”雲:“古之君子,惡其名而不飲,今之君子,改其名而飲之。”也說穿了“今之君子”的“麵子”的秘密。

十月四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4年10月《漫畫生活》月刊第2期,選自《且介亭雜文》)

病後雜談

生一點病,的確也是一種福氣。不過這裏有兩個必要條件:一要病是小病,並非什麼霍亂吐瀉,黑死病,或腦膜炎之類;二要至少手頭有一點現款,不至於躺一天,就餓一天。這二者缺一,便是俗人,不足與言生病之雅趣的。

我曾經愛管閑事,知道過許多人,這些人物,都懷著一個大願。大願,原是每個人都有的,不過有些人卻模模胡胡,自己抓不住,說不出。他們中最特別的有兩位:一位是願天下的人都死掉,隻剩下他自己和一個好看的姑娘,還有一個賣大餅的;另一位是願秋天薄暮,吐半口血,兩個侍兒扶著,懨懨的到階前去看秋海棠。這種誌向,一看好像離奇,其實卻照顧得很周到。第一位姑且不談他罷,第二位的“吐半口血”,就有很大的道理。才子本來多病,但要“多”,就不能重,假使一吐就是一碗或幾升,一個人的血,能有幾回好吐呢?過不幾天,就雅不下去了。

我一向很少生病,上月卻生了一點點。開初是每晚發熱,沒有力,不想吃東西,一禮拜不肯好,隻得看醫生。醫生說是流行性感冒。好罷,就是流行性感冒。但過了流行性感冒一定退熱的時期,我的熱卻還不退。醫生從他那大皮包裏取出玻璃管來,要取我的血液,我知道他在疑心我生傷寒病了,自己也有些發愁。然而他第二天對我說,血裏沒有一粒傷寒菌;於是注意的聽肺,平常;聽心,上等。這似乎很使他為難。我說,也許是疲勞罷;他也不甚反對,隻是沉吟著說,但是疲勞的發熱,還應該低一點。……

好幾回檢查了全體,沒有死症,不至於嗚呼哀哉是明明白白的,不過是每晚發熱,沒有力,不想吃東西而已,這真無異於“吐半口血”,大可享生病之福了。因為既不必寫遺囑,又沒有大痛苦,然而可以不看正經書,不管柴米賬,玩他幾天,名稱又好聽,叫作“養病”。從這一天起,我就自己覺得好像有點兒“雅”了;那一位願吐半口血的才子,也就是那時躺著無事,忽然記了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