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破我品第二(1 / 1)

內我實非男,非女非非二。

但由無智故,謂我為丈夫。

若諸大種中,無男女非二。

雲何諸大種,有男等相生。

汝我餘非我,故我無定相。

豈不於無常,妄分別為我。

我即同於身,生生有變易。

故離身有我,常住理不然。

若法無觸對,則無有動搖。

是故身作業,非命者能造。

我常非所害,豈煩修護因。

誰恐食金剛,執杖防眾蠹。

若有宿生念,便謂我為常。

既見昔時痕,身亦應常住。

若我與思合,轉成思念者。

思亦應非思,故我非常住。

我與樂等合,種種如樂等。

我如樂等故,非一亦非常。

若謂我思常,緣助成邪執。

如言火常住,則不緣薪等。

如至滅動物,作用彼無有。

故有我無思,其理不成就。

餘方起思界,別處見於思。

如鐵鋌鎔銷,我體應變壞。

思如意量小,我似虛空大。

唯應觀自相,則不見於思。

我德若周遍,何為他不受。

能障既言通,不應唯障一。

若德並悲思,何能造一切。

彼應與狂亂,俱癡無所成。

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諸物。

而不知受用,非理寧過此。

有動作無常,虛通無動作。

無用同無性,何不欣無我。

或觀我周遍,或見量同身。

或執如極微,智者達非有。

常法非可惱,何舍惱解脫。

是故計我常,證解脫非理。

我若實有性,不應讚離我。

定知真實者,趣解脫應虛。

解脫中若無,前亦應非有。

無雜時所見,彼真性應知。

若無常皆斷,草等何不然。

此理設為真,無明亦非有。

現見色等行,從緣生住滅。

故知汝執我,雖有而無有。

如緣成芽等,緣成種等生。

故無常諸法,皆無常所起。

以法從緣生,故體而無斷。

以法從緣滅,故體亦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