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揭竿而起】(2 / 2)

我們隻能通過曆史的一星半點記載得知,章邯領兵後,迅速解除了張楚軍團對函穀關的威脅,隨後克曹陽,破澠池,進滎陽,逼得陳勝斂關自守。麵對秦軍的強大攻勢,城內的義軍軍心動搖。陳勝的貼身車夫莊賈乘陳勝不備,刺殺陳勝,開關投降。

陳勝的成功經曆非常短暫,僅僅一年的時間,從興盛到滅亡,他的個人聲望剛剛到達頂峰,就走到了事業和生命的盡頭。後人往往驚異於秦王朝覆滅之速,卻從未有人認真思考過,陳勝的經曆似乎比秦王朝更具有警示性。在陳勝起事之初,魏國貴族張耳曾經勸諫過陳勝:“願將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後,自為樹黨,為秦益敵也。”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希望將軍不要急於稱王,迅速引軍西進,派人立六國的後裔為王,以增加秦國的敵人。

張耳說這番話是有私心的,他是想借機恢複昔日自家的貴族地位。不過我們必須承認,他說的話,也有一定的道理。陳勝剛剛起事,自身實力並不強大,此時如果貿然稱王,秦王朝必定把他當成首要打擊的目標。

因為僭越稱王,等於破壞了森嚴的等級製度,無論是法家政府還是儒家政府都不能容忍這種行徑。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在實力壯大之前,最好不要求取王侯的虛名,以免造成政治上的緊張氣氛並招致強大的軍事打擊。然而陳勝無法看透這一層,畢竟,當一個人發跡太快的時候,往往會被勝利衝昏頭腦,而無法區分厲害關係。司馬遷記載,陳勝稱王以後,舊時曾與他一起幹活的粗人登門拜訪。

陳勝對這些人的粗言粗語很反感,卻又不便明示。為了維護自身的尊嚴地位,陳勝最後借機殺了這群人,史記記載,自此以後,陳勝的親友漸漸疏遠,無人敢親近。看來陳勝是暴富之後,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天下未定就先誅故人,怎能不令左右寒心?不過,如果跳出曆史層麵,從現實角度來說,陳勝的那幾個故人,也實在是有點不會做人。生活中,也許我們的身邊也會有幾個突然發跡的舊友。這時候,我們最好是和他們保持一定的距離,敬而遠之。

從平民身份陡然而貴,一般這樣的人多少會對地位卑賤的舊友心存顧忌,因為他們不喜歡別人過多的知道自己過去的經曆,同時也覺得,朋友如果不夠檔次,會很折麵子。

這個時候,如果我們不知深淺的往人家身邊靠,將對方呼來喚去,讓他們的屬下看笑話;還時不時的說出對方的綽號或糗事,那麼可想而知,他們必然會惱羞成怒,憤而與我們絕交。所以,我們最好還是掌握好尺度,不要過多的去叨擾人家。如果非要繼續與對方結交,隻需要過年過節時,不忘了禮尚往來的禮數就行。到時候,人家知道你識大體,就不會把你視為外人,待到你困厄之時,自然會助你一臂之力。陳勝既亡,諸侯又當如何應對?

楚漢傳奇,應當從陳勝首義說起。按照司馬遷的說法,二世元年,朝廷征發百姓戍守漁陽。有九百人因為天降大雨而滯留在大澤鄉,陳勝和吳廣也在這支隊伍中。而按照秦律,失期當斬。陳勝和吳廣為了求生,於是決計造反,陳勝在大澤鄉喊出了“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口號,從而開啟了波瀾壯闊的反秦起義鬥爭。

正常來說,很少有人會懷疑這段記載的正確性。畢竟,史記號稱信史,司馬遷被譽為良史,古往今來,無論賢與不肖,都認同陳勝吳廣是被暴虐的秦帝國逼反的這一結論。然而,事實往往更具戲劇性。

1975年,中國考古工作者在湖北出土了大量秦墓竹簡,竹簡內容涉及秦朝時的法律製度、行政文書、醫學著作。根據秦簡中的法律條文規定,遲到三天到五天,斥責;六天到十天,罰一盾;超過十天,罰一甲。若遇到大雨,則免除此次勞役。這段記述完全否定了史記上記載的陳勝吳廣起事的原因。如果不是有地下文物的出土,或許我們會永遠被蒙在鼓裏。然而司馬遷為什麼要說謊呢?

如果他不是故意歪曲事實,那麼有可能他所記述的這段文字源自朝廷的官方宣傳。而官方宣傳的核心要義是要抹黑前朝,歌頌本朝,與事實有差異也在情理之中。其實,“失期當斬”這一條文在現實當中很難具有操作性。即使是在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人類的活動尚且無法避免自然災害的影響。例如一般商務合同上都要有“不可抗力”章節,用來規避因地震、天災、暴亂等自然或社會因素所帶來的的不可預知的風險。今人尚且對自然災害束手無策,何況古人。

如果秦法真有此條文,那麼製定法律的官員該是愚蠢到了何種地步?這分明是一條**裸的鼓勵他人造反的惡法嘛,讓老百姓們在兩條死路中選擇,即使是再懦弱的人都會選擇造反這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