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悟》《執悟2》兄弟倆問世了,也了卻了我多年的願望,和對友人的一份承諾。感謝沈紅波、林嘉良兩位同事為我的小書作序。這些讀書筆記在過去的四年裏分別刊載在餘姚合行的《通濟》、寧海聯社的《草根》上。那些紛紛灑灑的小故事,也是從平常的閱讀中挑選,算是“藝海拾貝”。但願碰巧讀到的人們有所會意。
說到讀書,並且還要寫下感想,著實不是件輕鬆的事,原先隻是自告奮勇想在《通濟》、《草根》上投幾篇稿,一旦承諾,覺得確是有壓力的,這些讀後感,是我這幾年在看過的近百餘本書中挑選,每本書至少看過三遍,第一遍稱之為通讀,覺得對工作,對生活有所幫助的話,再細讀第二遍,並且用彩筆畫出要點,做下記號,第三遍才是邊讀邊記下感想。當然,有些書是不宜寫感想的,有些感想是不宜寫出來的,諸如此類,大家應該都懂的。
對於書,近日我細細回憶自己走過的五十多年人生,書緣或說書之印象是非常深刻的,在蒙童時候,特別是寒暑假期,因為家境尚可,我有每天4分錢(母親以暑假每天吃一根棒冰的標準)零用錢,那時,街頭的小書攤很多,花上兩分錢能看兩本,細細翻閱,也能花上兩個小時。有時還逃課去看。後來回憶那段日子,也是蠻幸福,蠻自由的。
進入中學,文革烈焰愈演愈旺,很多書被視為毒草,記得有一次班上一位莊姓女同學悄悄帶了本《青春之歌》在看,被我發現,搶奪過來,翻看後,當眾撕毀,名曰拔除毒草。此事此景,曆曆在目,至今對莊女懷有歉意。我看書最多也是在中學階段,有一次隨母親去她所在單位的工會主席家,說起我喜歡看書,工會主席帶我“參觀”了他家的書櫃,原來文革開始大掃四舊,單位裏的圖書即將慘遭“焚書”之厄運,此工會主席悄悄挑選了幾百本中外圖書搬回家,整整裝了兩個大衣櫃。我如阿裏巴巴發現芝麻開門般興奮。工會主席和我“約法三章”:不得轉借他人,不得超時不還(記得一本書三天還,兩本書可一周還),不得損壞遺失。很多中外名著我都是在那幾年裏閱讀的,如《家》《春》《秋》,如《靜靜的頓河》,如《中國民間神話故事》,如《基督山伯爵》等等。有時,我看到書破了,就會用小鞋釘釘住,再用膠水粘好。由此,大大獲得工會主席的讚賞,對我的挑書、換書也不再限製。這樣的好景,終於在一年秋天宣告結束,起因是我借來的一本蘇聯早期科幻小說《加林工程師的雙曲線體》轉借給鄰居一大哥,誰知再也沒回到我手上,我甚感慚愧並遵守諾言,從此再沒去工會主席家借書。
孔乙己說過:竊書不為賊。竊書我倒沒有,但僅有的一次賴書還是至今記憶猶新。那時,我已在工廠做電工,托朋友在市立圖書館搞到借書證。由此,常來常往於圖書館,一次借到一本《仿生學》,說坦克應該造成青蛙一樣,飛機應有蜻蜓一樣的複眼……我真是愛不釋手,到書店去看過幾次,都沒有,決定作遺失狀,當圖書館工作人員說,遺失書作加倍賠償,我爽快答應,付好賠款,走人。其實,我早已研究過圖書館“借書須知”,認為一本好書加倍“購”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