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漢字
漢語漢字曆史久遠,形成了古代漢語和現代漢語的區分,後者是我們今天日常運用的,前者則與古代傳統文化緊密關聯。這裏,我們從漢語漢字學尤其是古代漢語中提煉出一些基本知識。了解這些知識,有助於閱讀古籍,因而也就能更好地深入學習傳統文化。
結繩記事
人類最初使用實物作為幫助記憶和交際的工具,結繩記事就是其一。《莊子·胠篋》說:從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到神農氏的十二氏時代都用結繩,神農氏時代是用結繩的最後時代。可見,在黃帝時代出現文字以前,中國遠古時代實有結繩以記事的時代。東漢鄭玄的《周易注》中記載:“古者無文字,結繩為約。事大,大結其繩;事小,小結其繩。”
刻契記事
刻契是古人在結繩以後,新發現的一種幫助記憶的方法。“契”是在木條或竹條上刻上鋸齒,用來記數。多作為契約用,比結繩記事方法進步多了。我國部分少數民族在宋以來直到清朝時候,還有刻契的傳統。
圖畫文字
又叫“文字畫”,是初民記事和表達思想的方法之一。與具有藝術欣賞作用的繪畫不同,它用簡略或象征的圖形粗略地再現事物的特征或事件的過程;與文字符號不同的是,它往往要表達一整句話或事件的一個過程,甚至某個部落的一段曆史,但必須經過知情人的講解,不是一看就懂的。文字畫不能表達語言的聲音,也不能表達詞和詞序,實際上是一種表意的圖畫,是象形文字的前身或來源,而不是純文字。
六書
古人分析漢字而歸納出的六種條例,按照漢字發展的規律,其名稱和順序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前四種是造字的方法,後兩種是用字的方法。前者產生新字;後者不產生新字,而使已有的漢字產生更豐富的意義。學者們認為,“六書”是漢字的根本製度,直到現在仍是創造新方塊字的方法。
象形
“六書”之一,最早的造字方法。用線條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輪廓,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麵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月”字像一彎月亮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象形字是由圖畫發展而來,但與圖畫相比,多數象形字的形體都很簡略。不同的象形字產生的時代有先有後,但總的來說,象形字是文字發展初期的產物。要注意的是:經過幾千年的變化,如今的楷書簡體象形字,象形已變得不象形了,所以,應從字的原始寫法中去研究它的造字原理。
指事
“六書”之一,造字方法。使用抽象符號來表達一定含義。有兩類,一類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增加抽象符號,以表新義。如“本”字是在“木”的靠近根的主幹部加一短橫,指明其義;“末”字是在“木”的末梢處加一指示符號;“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提示;“凶”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另一類指事字,是用不代表具體事物的抽象符號來表意。例如“上”、“下”二字原來的寫法是由兩根橫線構成,“上”下麵的長橫線是界線,短線在上,表示“上”之義。“下”字同理,短線在下。此外,最典型是從“一”到“九”這些數目字,它們都屬於指事字。
會意
“六書”之一,造字方法。將兩個字合體構成新字,表達新的意義。如“林”、“森”以幾個“木”組合起來表示新的意義;又如“北”字由兩個人相背靠著,表示此字的本義(即“向背”之“背”義)。此外,如“信”字由“人”、“言”兩部分構成;“酒”字以釀酒的瓦器“酉”和“水”合起來,構成字義;“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
形聲
“六書”之一,造字方法。分別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指示字的意義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壟”字,本義為“丘壟”,形旁是“土”,表示字義,聲旁是“龍”,表示發音;“聞”字,以“耳”示義,以“門”表音;“齒”字下方畫出牙齒的形狀,為義符,上方的“止”是音符,表示此字的相近讀音。形聲造字法是“六書”中最能產、最重要的造字法。據有關專家統計,在甲骨文中,形聲字占總字數的近20%,在《金文編》中占40%左右,在《說文解字》中占80%以上,而在《新華字典》中則占到了90%以上。
轉注
“六書”之一,不是造字方法,而是用字之法。地區不同,語言各異,於是產生同物異名現象。轉注字有兩個條件:一是有同一的部首,二是字義相同或相近。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吹”、“噓”二字,本義都是吹;“灑”、“滌”二字,本義為灑掃;“橋”、“梁”二字,本義都是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