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底層民眾的本色(2)(2 / 3)

在中國,處於窮困狀況的人們,幾乎每一個都要參加勞動,而且很少有休息的時候。然而,他們家中唯一一個可以閑著的,便是小孩了。當大人們在田地勞動的時候,他們會把小孩安置在地頭。在那裏,鋪著一張墊子,孩子直接放在上麵。之後,他安靜地躺在那裏,眼望著太陽,握緊小拳頭,跟太陽玩耍。如果孩子很聽話,就是對大人的最大幫助。在中國,采茶和摘桑葉,是婦女最為擅長的工作。每一天,她們起早貪黑地幹活,所得的報酬不過一到三美分。在中國的北方,有個省區,那裏的婦女專門編織草帽。她們的收入很低微,每天一個人最多可以得到兩美分。我們頭上戴的帽子,其實就是她們用草編織的。

在中國,政府沒有下發任何救濟或者幫助乞丐的條文或者規定。但是,作為一種行當,行乞已經逐漸成為一種合法化的職業,並且人們私下裏也承認了它。因此,如果有一群乞丐,大約有五十到一百個左右,個個衣服破爛,身體病弱,臭氣熏天,在一家商店或者官府門前圍堵,那麼,即便是警察看見了,也會熟視無睹的。這個時候,唯一的辦法就是滿足他們的要求,給點錢,將其打發走。也許,警察會說話。不過,他通常會說:“不就是那麼一點東西嗎?他們要什麼,就給什麼吧。一旦你給了他們,馬上就會散去。他們不會賴著不走的。”像這樣的一種說法,其實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實際上,乞丐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活動範圍,很少成群結夥地乞討,甚至連兩個人搭班子的情形都不多見。隻有當他們遭到不公平的對待時,才會聯合起來,一起行動。

對於乞丐來說,他們所要求的,僅僅是一兩美分而已。這對其他人來說,一點也不過分。但是,你千萬不能立刻就滿足他的請求。一旦你這樣做了,他會再一次找上你。因此,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你讓他在那裏多待一會兒。經過一段時間後,你再把錢給他。如果你不但不給錢,反而將其侮辱了一番,那麼你便犯了一個錯誤。第二天,他還會找上你的門來,並且帶著另外幾個乞丐繼續行討。他帶來的新夥伴,與他相比,衣衫更加破敗不堪。如此一來,你花費的不僅是五十美分了。這一次,如果你再攆走他們,那麼,很快將會有一大群的乞丐來到你的門前,將你的家門團團圍住。這樣一來,你花費的不是剛開始的一兩美分,而是至少一百美元。

在中國的很多大城市,對於乞丐,商人和店家都要支付一定的補助金。至於給多少錢,可以與乞丐們進行商量。雙方達成協議之後,商家和店家就會在自己的門上,畫上一個神秘符號。這種符號隻有乞丐的同行才能明白。它的含義是,隻有專門負責收錢的乞丐才能來這裏,其他的人一律不得來騷擾。當固定的日期到了後,那個負責人會收取這筆類似敲詐性質的錢,並做出一份收據。當然,那些不願意與乞丐達成協議的商家和店家,一般也不會輕易攆走乞丐。這是因為根據以往的經驗,他們深知其中的利害關係。

在北京,與其他東方城市相同,也有很多流浪的乞丐。那些人模樣奇特,渾身髒亂。除了男性之外,還有一部分是婦女。而且,每個人的年齡也各不相同。對於他們而言,乞討就是一種職業,是一件正兒八經的事情。他們這些人,從剛出生時開始,就接受行乞的思想。其中,有些人長大後,確實做得很出色。一名職業乞丐,與一名業餘的行乞者,兩者之間存在明顯不同的地方。他們之間的區別,就像分辨一匹馬和一頭騾子那麼簡單。在這裏,業餘的行乞者是指那些突然遭遇不幸,而不得不到街上要飯的人們。

在北京,乞丐都有固定的組織。在這種組織內,通常會有兩個管事的,一個是男性,一個是女性。這兩位領導人的產生,是經過全體乞丐選舉而來。所以,在整個大清帝國內,隻有乞丐這一社會階層才享有選舉的權利。據說,對於丐幫的幫主,一般人是沒有辦法見到真人的。然而,有一次,我在北京卻有幸見到了女幫主。並且,我們之間還進行了一次交談。這位女幫主是個老太太,年紀大約六十五到七十歲之間,穿著整潔、得體。誰見到她,暗地裏都會產生敬佩之情。

在北京城內,丐幫劃分了很多小區域。每一個區域,都有專門的人負責。不管是誰,不能隨意侵犯別人所在的區域。這樣一來,丐幫的管理和運作就方便多了。然而,就像在其他的任何一個行業一樣,丐幫中也有很多危害整個群體的人。無論是在鄉村,還是在城市,有那麼一群被稱為“雲遊乞丐”的行乞者。他們不屬於丐幫,沒有固定的區域,也沒有自我和他人權利的概念,到處亂竄。在他們看來,流落到哪裏,就在哪裏安身。在丐幫兄弟看來,那些雲遊乞丐沒有固定的區域,更沒有任何組織紀律。因此,他們一直對雲遊乞丐抱以厭惡和鄙視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