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中外奇書(2)(1 / 3)

一書,全書356頁,每本定價2500美元。該書出版後,轟動了全世界的工業界和學術界,是當今世界上最昂貴的一本書。該書的主要內容為三部分:1.高級複合材料用補強物的發展及市場趨勢;2.高級複合材料應用發展的趨勢;3.1971——1984年日本專利公司報有關高級複合材料的分類摘要。

寫在樹葉上的書

元末明初的時,有個讀書人叫陶宗儀,應考進士落第,便隱居在鬆江一帶,一麵講學,研究學問,一麵種田,自食其力。在勞動中,他總是不停地思索,回味所讀過的書的意思。勞動累了,他就到大樹底下休息。手一停下來,他多想把思索的體會和所見所聞寫下來呀!但是,當時正是兵荒馬亂時節,到哪裏去找紙呢?他抬頭望望枝葉繁茂的大樹,忽然靈機一動:唐朝不是曾有過“紅葉題詩”的故事嗎?我何不在樹葉上試試呢?想到這裏,他連忙摘下幾片老樹葉,把自己的學習體會和所見所聞寫在上麵。每寫完一片樹葉,就小心翼翼地放進瓦罐裏。有人感到奇怪,就問他說:“宗儀,一片樹葉還不如一個巴掌大,上麵能寫幾個字呀?”

陶宗儀一麵在樹葉上寫著字,一麵不慌不忙地說:“別看樹葉小,積少便成多。”

就這樣,陶宗儀一直堅持寫了十年,他寫滿字的樹葉日積月累竟積攢了幾十瓦罐。以後,他讓學主們把瓦罐裏的樹葉取出來,一片一片地加以抄錄整理,竟成了一部三十卷的巨著。回憶這部書的寫作過程,他感慨萬分,於是給這部書取名為《南村輟耕錄》。

古書不標書名、作者漢以前古書多不寫書名,也不標作者。《詩》、《書》、《易》、《禮》、《春秋》,書名都是後人整理時加上去的。司馬遷的《史記》,是魏晉人尊稱為《太史公記》的簡稱,司馬遷在給任安的信裏隻說:“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並沒有隻字片語談到書的名稱。

因為古人寫書不具名字,所以漢武帝讀到與其同時在世的司馬相如的《子虛賦》時,出現了“朕獨不得與此人同時哉”的笑話。《史記·司馬相如傳》記載:蜀人楊得意為太監,侍上。上讀《子虛賦》而善之,曰:“朕獨不得與此人同時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馬相如,自言為此賦。”上驚,乃召問相如,相如曰,“有是。”類似這樣的記載,古書頗多。如《史記·老莊申韓列傳》記載秦始皇讀了韓非的《孤憤》、《五蟠》等書,非常欣賞,道:

“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在秦始皇的親信、韓非的同學李斯告訴他這是韓非的著作以後,秦始皇便急攻韓國求索韓非。

古書不寫書名、作者,當然帶來一些麻煩,使後人考證一本書是出於一人之手,還是弟子雜錄之,頗費斟酌。所以,從漢代以後寫明書名、作者的書慢慢多起來。

《論語》與《聖經》

《論語》與《聖經》一個出現在東方的中國,一個形成於西方的古羅馬帝國,對東西方的文化影響頗深。兩書都形成於動蕩的年代,且春秋時代與羅馬時代的水準相差並不遙遠,故兩書有許多相似之處。都極為重視人與人之間的倫常道德,都以別人為本位。把己放在次要、從屬地位;都注重個人的修身養性;都承認社會上現行的私有製度和貧富現象,但常流露出一種早期的平等觀念;書中的主人公既富於人情味和現實性,又是理想人格的綜合,等等。但由於東西方社會、文化的背景不同,兩書又有許多差異,如兩者的中心觀念不大相同,一為“原罪”,一為“仁”。《聖經》將人們的希望引向盡善盡美的彼岸,而《論語》更注重現實世界。《聖經》中,信仰壓倒一切,《論語》更強調人生的經驗。《聖經》倡導一種類似禁欲主義的精神,而《論語》則以人本身為目的,主張有節製、謹慎的追求對於身心有益的樂趣。《聖經》顯現著一種大起大伏、激烈衝突的色彩,《論語》則蘊含著一種中庸平和的基調。就平等觀念而言,《聖經》中的平等意識較強,《論語》在平等觀念之中,又摻合著大量的愛有差等一類的觀念。《聖經》與《論語》

的差別,導致了東西方文化在風格、精神方麵的巨大差異。

中國曆史上的禁書

中國文化曆史悠久,但專製統治從來就沒有放鬆過思想禁錮。上起先秦,下迄清末,所禁書目,數以千計。秦國是第一個推行禁書文化政策的國家,商鞅提出禁止儒家的《詩》、《書》,後來秦始皇又焚書坑儒,製造了中國文化史上的第三次浩劫。西漢初期,文化政策有所寬鬆,西晉雖然禁止民間收藏天文圖讖,但從漢至唐,統治者對禁書較少明令規定,因此促進了文化繁榮。宋代禁書範圍擴大,不僅禁兵書,而且對宋人記述的史實著作查禁。

真正實行文化專製政策的是明清時期,朱元璋、朱棣對禁書工作抓得很緊,明代所禁書目範圍大大擴大。因人廢言,李贄迫害致死,他的著作遭到了焚毀。清代則大興“文字獄”,進一步扼殺言論,所禁書目,涉及詩歌、小說、曆史等名家圖書。鄒容就因為寫了《革命軍》而被關進監獄。乾隆朝向全國征集圖書編撰《四庫全書》,實際上也是“寓禁於征”。重溫中國古代一部禁書史,對今人了解封建專製統治是有啟迪的。

宋代曾禁蘇軾、司馬光、黃庭堅著作,《水滸》、《紅樓夢》在當時曾數次被查禁,如明崇禎十五年頻令“嚴禁《水滸傳》”,書版均須“速行燒毀”。

清乾隆十八年,聖旨宣稱《水滸》“誘人為惡”,“愚民之惑於邪教,愛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惡書所致”,必須嚴禁。清代對《拍案驚奇》、《揚州十日記》、《英烈傳》、《三笑姻緣》也查禁。所禁書目一類是議論朝政,如《揚州十日記》寫清兵屠城,清代統治者自然大為惱火,還有一類被認為是借古諷今。清代就禁《說嶽全傳》。再有便是《金瓶梅》此類小說,統治者認為有傷風化。